中西性别理论与女性文学比较
20世纪80年代西方性别理论与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进入中国以来,学界给予了热烈回应并积极践行于中国女性文学批评实践,取得了可观的学术成效。纵观既有研究成果,对西方性别理论与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译介阐释并以此观照分析中国女性文学的成果较多,但取比较视域研究中西性别理论与文学异同,进而探究中国性别理论与女性文学批评民族主体性的成果则相形见绌。当下,“借西论中”、“借西构体”仍是多数女性文学批评学者选择的批评范式与批评路径。
事实上,虽然中西女性的“第二性”(西蒙·波伏娃)生存具有本质的一致性,但由于中西方社会历史生存状况、政治结构形态、文化构型等差异,由此形成的中西女性“第二性”生存及其文化表现也存在明显差异。基于西方历史与现实状况而形成、体现着西方文化印记的西方性别理论及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并不完全适应中国,对于前者的借用、套用甚至误用,将造成并且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对于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民族主体性原创性建构的漠视与削弱。对此,有必要在双向阐发与异同对比研究的基础上对中西性别理论与女性文学形象的差异性进行追问,在比较中认清中国性别理论与女性文学特色,进而达至与西方此领域的平等交流与对话。
“第二性”宿命的生成之路不同
西方女性“第二性”宿命履践的是一条由政治而伦理的历史生成之路,而中国女性的“第二性”宿命则履践一条由伦理到政治的历史生成之路。中西女性生存的历史文化语境是导致中西女性相同的“第二性”生存命运、不同的生存表现的历史文化原因,也是导致中西性别理论乃至女性文学批评各具特色的重要原因。在人类文明发展的“轴心期”,滥觞于此的中西女性文化就有了根本的区别。
在西方,体现西方文明的希腊城邦的建立,确立了以地域为范围的政治管理体制,割断了远古氏族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血缘纽带关系——人身关系,西方女性的“第二性”身份即起于地域性对于人身性,亦即地缘性对于血缘性的政治取代。以地域空间为范围进行政治管理的希腊政体,创构之初就将女性排斥于政治管理领域之外。希腊城邦创立的民主政治以公民大会加以体现,而当时法律规定,女性与奴隶不属于公民。正是由于最初的政治歧视与排斥,西方女性沦为“第二性”性别位次。之后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政治与宗教伦理合力,女性“第二性”位次由政治强制而逐渐转化为女性自己认可的伦理自觉。而在中国,在人类文明发展的“轴心期”,地缘取代血缘的政治变革并未发生,中国在夏、商、周三代的渐进更替中,奠定了另一条保证中国“男耕女织”农耕经济模式的强化血缘关系的路径,这条路径确立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男性家长制管理,并由此产生相应的伦理意识以及与其相配套的伦理规约。与此同时,建立在嫡长制、分封制基础上的国家政体,又保证了家族与氏族血缘关系在政治中的延续。家国同构的政治体制,决定了家庭伦理关系与伦理意识的政治化或国家政治关系的伦理化,奠基在血缘基础上的为男权话语制定的大量伦理规范,被很自然地纳入政治治理的权力范围,成为中国女性“第二性”生存的历史文化规定。
性别群体相互关系的认知不同
由于中西哲学世界观与认识论的差异,形成了中西方关于作为性别群体的男性与女性相互关系的不同认知。西方哲学世界观与认识论具有二元对立的思维特点,运用于男女两性相互关系的认知,便强调男女两性之间的差异与对立,忽视两性间本应相依相融的本质属性,这种两性对立或两性分立性思维,在男权社会中由于男性一元的优势不断被强调,导致了“菲勒斯逻格斯中心主义”的形成,促成了男女两性二元不对等的文化构型。在历史的长河中,两性关系的差异与对立的一面愈演愈烈,终酿成20世纪女权主义政治运动的揭竿而起。
中国哲学世界观与认识论则坚持一元论,强调事物的有机整体性,对于男女关系体的认知也强调两性关系相生相依的一体性,男人与女人在一体性关系中获得各自的性别定性。然而,在中国的伦理秩序中,构成男女相生相依的关系体的性别双方并非平等,而是主从有别,男尊女卑。中国伦理文化构成男尊女卑的一元差序格局,这就走向了两性相生相依的反面,两性差异与对峙也由此在历史中酝酿。不过,中国有机整体性的和谐文化具有调节这种差异与对峙的因子,伦理秩序中“孝”的设置就是这样的因子,“孝”弥合着两性间的尊卑序位,并使男性与女性角色成为共体、互为的角色。正因如此,中国历史上难以发生像西方那样原发性的、轰轰烈烈的女权主义运动。西蒙·波伏娃提出“他者”概念,意在说明西方女性在以男性为主体的两性关系中的“第二性”位次,中国学者也借用此概念来说明中国女性的“第二性”位次。而笔者认为对于中国女性于两性关系的序位判定,用“卑从”较之“他者”更合于中国传统女性性别文化实质,“他者”强调的是两性对立关系中女性被摒出“中心”的地位;“卑从”则强调的是两性构成性关系中女性“卑贱”的地位。
中西传统女性观具有差异性
传统女性观是指历史上形成的对女性存在的本质、社会身份与社会地位等价值定位的认知。从中西共同的父权制大文化背景看,中西女性观具有一致性,即女性处于低于男性的“第二性”位次上,但中西不同的历史文化生存语境与父权制文化构型,又使中西女性观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态。西方传统女性观的形成根源于“两希文化”,希腊充满理性色彩的二元不对等的文化思维模式与希伯来具有彼岸指向的罪感文化,使女性获有“双重原罪”:作为人类,在上帝与绝对理性精神面前是有罪的;作为女人,因缺少神性和理性面对男人也是有罪的。这样的女性观将西方女性牢牢地置于“第二性”位次。中国传统女性观是在中国强调尊卑秩序的一元差序文化格局中形成的,两性的价值认定是男尊女卑,女性被置于“位卑”的地位,与西方女性观相比,具有鲜明的伦理色彩和此岸指向性。
女性审美范式不同
就文学而言,中西文学体现的女性审美范式也有所不同,即形成了“同质异形”的两种女性审美范式:西方的“永恒女性”与中国的“性灵佳人”。西方和谐形体美与神性精神美相融合的“永恒女性”,具有偏离了父权制统治轨道的意味,是审美超越性的表现,满足着西方男性的另一种文化心理需求。而提倡真性情的中国“性灵佳人”则体现与儒家正统相悖的道家诗性精神,在中国儒道互补的文化构建中,有着与西方相比较而言更多的现实感。这两种审美范式是以诗性尺度塑造的,它们是文学想象的产物,生活在文学的疆域之中,同时也是体现历史与现实共时性存在的男性审美意识的产物。
中西诸种女性文学形象不同
中西诸种女性文学形象——母亲形象、妻子形象、情人形象、妓女形象、宗教型女性形象等也存有本质上的差异。如母亲形象,在诸多类女性形象中,母亲形象是一种特殊的形象:作为女人,她脱不去父权制社会加之于女人的他者/卑从印记;作为母亲,却可以超越其他类型的女性获得自己养育的男性晚辈的敬畏与爱戴。但这种晚辈对长辈的敬重在中西母亲身上表现却不同,西方母亲形象更多体现为来自于血缘的自然属性,缺失社会维度的认可,正因如此,因血缘而导致的慈母与恶母(主要为后娘)的两极形象是西方文学母亲形象的重要表征。中国孝伦理的规定,使对母亲的敬重在自然属性之上又加上伦理制衡,伦理规约的社会效应使母亲形象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主体”位置,既位卑又位尊,这构成中国文学母亲形象的丰富意蕴。
对于中西女性“第二性”生存状态与女性文学形象差异性的追问,不是强调两者的对立,而是在明了差异性中达到互识、互证,以此打通中西女性的生存历史与文学历史,在共同的平台上达到双方的照面与对话。
(作者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比较视域下的中西性别理论与女性文学研究”负责人、辽宁大学教授)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