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语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构建

来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时间:2017-01-21 13:58
  作者简介:杨生平,1965年11月生,江苏盐城人,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内容摘要:话语是指通过对同一事物不同表达所形成的陈述系列整体研究后提炼出的关于这个事物的书写或言说,可分理论与科学等多个层次,在受多种社会因素影响形成后会以一种实践力量影响人的行为与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构建需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在全面理解其内涵的基础上,以尊重话语形成规律的方式,做到建构与控制、社会实践与话语实践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话语   话语实践  话语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标题注释: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文化全球化基本矛盾、特征与意义研究”(项目编号:11B2X020]的阶段性成果。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已迫在眉睫。这既是国内发展的需要,更是国际交往的需要。只有建构灵活、多样与科学、完备的话语体系,才能更好应对来自各方面的社会问题,引领社会发展,引导舆论,教育人民,增强国际交往的主导权与话语权。可话语体系的建构只有建立在科学话语理论的基础上,才会有真正的说服力、感染力与吸引力。近年来,“话语”问题(discourse)已成为人们研究与关注的热点,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它进行了分析与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比较而言,语言学在方面取得的成绩比较醒目,它从语义、语用和语境等方面分析了话语与世界、话语与语言结构、话语与讲话者及受话者关系、话语与文本和媒介的关系等。尽管如此,话语问题的研究还存在许多未曾涉及或急需深化研究的地方,比如:话语是怎样产生与发展的,话语与社会结构的关系是什么以及话语与科学、话语与意识形态关系怎样,等等。不弄清这些问题,就难以建构有影响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就此,本文试图从话语理论出发谈点对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的看法。

  一、话语理论

  1、 话语与话语实践

  话语问题研究可以从“词”与“物”关系的讨论入手。一般来说,词是表征物的,每当出现一个新事物时,人们就可以用新词去表征它,以此将它纳入人们可控的认识与实践范围。可这样做时,渐渐会出现两个问题:其一,世界上的事物成千上万,人们可不可以用有限的词去表征无限的物(因为用无限词去表征无限物,对人类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且不说人们不可能发明无限词汇,即使能做到,这些词汇也不可能被普通百姓掌握,更不可能让他们灵活运用它们);其二,同一物是否只有一种词的表达。这里暂且不讨论第一个问题,仅就第二个问题来说,如果说在词与物关系出现以后就一直存在一物可用不同词来表达的话(也就是说,对同样一个物而言,可以出现多种不同甚至相反的表达含义),那么,这一问题在当今社会更加突出。随着西方进入后工业社会(或消费社会),物的含义已不仅仅停留在自身的物性上,更多打上了文化符号内涵。同一物在不同时期甚至同一时期有着多种表达含义,且这一现象有急剧增长之势。当人们对一物新含义还没有完成理解透彻之时,更新的含义又已经出现。对此,法国社会学家鲍德里亚在《物体系》中有这样的描述。他说:“如果我们排除纯粹的技术物品,(因为作为主体,我们和它们无从关联),我们更可考察到两个层次的存在,那便是客观本义和引申意义层次(透过后者,物品被心理能量所投注、被商业化、个体化、进入使用,也进入了文化体系);这两个层次,在目前生产和消费的状况中并不像语言学中的语言结构和言语使用一样,可以截然划分。……如果说卷舌或浓浊的r音,在语言结构分析中不会改变任何结果,也就是说,如果引申意义不会干扰本义的结构,物品的引申意义则会明显地加重和改变技术的结构。”[i]随着物的意义复杂性增强,仅限于“词”已不足以表征其含义。这样就出现了更复杂一些的符号构成物——陈述(这是借用了福柯的概念)。

  这里有两点需要说明:其一,陈述是比词更复杂的符号构成物,但它并不一定限于语言符号,它还可以借助字母、线条等其它多种符号(如,音乐可以借助于乐曲符号,绘画可以借助于线条和色彩符号。原始民族摆放的几块似乎没有规律的石头,对他们来说也许代表着别人无法理解的深刻寓义);其二,陈述的构成不一定符合语法规则或逻辑规则,不同陈述都有着不同的构成规则与方法。陈述的独特性既说明了语言的有限性,也说明了世界有着难以用语言规则或逻辑规则把握的复杂性。对物表征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决定物与词的关系就渐渐演变为事物与陈述的关系。在特定社会,由于人们的地位与社会关系等不同,对同一事物陈述的形式与方式就会不同甚至相反。由此,围绕同一事物就渐渐形成了多种不同陈述,它们的集合体就构成了关于这个事物的话语。所以说,话语是指由同一事物引发的陈述系列整体。如把不同领域专家学者(当然也包括大众、政治家等多种人群)对“农民工”问题的陈述集合在一起就构成了“农民工”话语,把不同领域专家学者对“性别”问题的陈述集合在一起又构成了“性别”话语。当然,学科领域的内容也叫话语,如经济学话语、政治学话语和文学话语等。

  若从事物与陈述简单关系看,它们彼此是互相影响的。事物性质影响着陈述形成与发展,而陈述一旦形成后又规定和影响着人们对事物的看法。可随着后工业社会(或消费社会)的来临,陈述对事物的规定与影响明显大于事物对陈述的影响。不少时候人们对事物的判断与决策明显不是取决于事物的性质,而是取决于对事物的陈述。对此,法国哲学家德勒兹曾这样解释说:“能够使沉淀物成层的东西并不是后来产生的知识的间接的对象,而是直接构成起来的某种知识,如直观和语法。……知识是由每一种沉淀即每一个历史形成之可见物与可陈述物的配合所界定,所以在知识之前,什么也不存在”[ii],“如果我们不能站在把陈述剥离出来的高度,陈述便宜是隐蔽的。相反地,一旦我们达到这种高度,陈述便无所不在。政治亦然,政治在外交、立法、规章制度、政府等方面,无秘可隐。……每个时代都完美地陈述着其政治的可耻性,就像它陈述着性的淫秽性一样,任何掩饰都无济于事。每个时代作为它自身的陈述条件,可以说出它能说出的一切。”[iii]于是,话语就以一种理论力量规范并影响着事物乃至社会发展,我们可以把这种力量称之为“话语实践”。严格起来说,话语实践包含三层含义,一指它是一种影响事物、人的行为以及社会发展的力量;二指它可以演绎出新的观点与看法,形成话语连续系列;三指它可在不同领域衍生。如特定社会某一社会问题最早可能是在社会学领域出现或讨论的,但慢慢地它又会进入经济学、法学和政治学等领域,逐渐衍生出这些不同领域对它独特的看法与陈述。

2、 话语的层次

  话语虽有不同陈述组成,尽管这些陈述往往都是异质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散漫无形的。在一定条件下,话语中的陈述可以聚合成一种理论形态,即形成特定话语的理论表述。不过,这一过程并不简单是对其中若干陈述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而存在着十分复杂的内在加工机理。要理解这个内在加工机理,首先必须进一步搞清陈述的性质。陈述不简单是一特定主体对特定事物的符号表达,而是特定社会关系条件下的主体用不同视角对特定事物的符号表达。对同一事物陈述不同,自然跟主体自身的立场、观点与方法有关,更跟他所处的社会关系有关。这个社会关系既指主体所处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等,又指主体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和其它背景。正因为陈述的不同不完全是由主体立场、观点与方法不同造成,更是由于主体所处复杂社会关系不同导致,因而在更广泛视野中建构同一事物话语的理论形态是有可能的。这需要通过理论形态研究对象的确立,去建构其概念、新的理论化的陈述方式等等。在这里采用一定是策略是十分必要的。对此,法国哲学家福柯曾有这样精辟的论述。他说:“策略的选择并不直接从属于这样或那样的说话主体的世界观或者从首要利益中产生,而是因为策略选择的可能性本身是由概念作用中的分歧点确定的;我们还指出过,概念不在思想的近似的模糊的生动的基础上直接形成,而是以陈述之间的并存形式为出发点。至于陈述行为方式,我们也已经看到,它们是以主体同它所言及的对象的范围相对而言所据的位置为基础来描述的。以这种方式,存在着一个从属垂直序列,即:所有主体的位置、所有陈述间并存的类型、所有话语的策略并不都是可能的,只有被前面的层次允许的那些才是可能的。”[iv]一旦特定事物话语理论形态已经形成,那么,关于这个事物的说法就会被固化,它会被当成这个事物的“知识”在这个社会加以应用和推广。

  理论形态的话语是话语的一种层次,但并不最终层次。在它的基础上还有可能进一步发展到更高形态——科学(当然,不是所有话语理论形态都可以上升到科学层面的,只有极少话语能够达到这个条件)。当关于一个事物的话语理论能达到以命题的形式构成完备体系时,它就达到了科学的水准,即形成了关于特定事物的科学,如精神病学、性别学、广告学、大众文化学等等。除此之外,话语还有更高级的形式,即社会科学与整个历史科学(作为世界观的历史科学)。不过,这些话语形态已经不是通过研究一两个事物(或一两类事物)能够达到的,它需要通过对不同事物及其话语关系的研究才能达到。至于作为世界观的历史科学,更需要通过对整个人类社会发展过程及其内在构成的整体研究才能达到。

 3、 影响话语构成的因素

  话语的形成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它自然要受到特定社会经济与社会整体状况发展影响。当一个社会发生重大转型时,原来社会的话语形态自然也会发生重大变化。所以,不能把一个社会的话语形态当成永恒的话语形态,也不可把一个社会对特定事物的“知识性”看法当成永恒的“知识”。不过,就特定社会而言,直接影响话语构成特别是话语理论形态构成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政治因素。尽管不同主体对同一事物可能产生不同陈述与看法,不同社会关系中的人群对同一事物也会产生不同陈述与看法,但这里的不同是相对的,其中也存在着一些共同。其中有一种根本性的共同就是社会阶层与阶级。虽然同一个阶层与阶级内部也存在着思想分歧,但其根本利益的一致使他们最终只会认同某种话语理论(尽管这种话语理论一开始他们有可能反对)。尽管理论形态的话语形成十分困难(其中存在不少学理性与构成性的东西),但它们的形成也并非只有一条路径(在资本主义社会就有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之分)。不同路径话语理论区别,不仅仅是纯粹学理区别,更是由根本利益导致的立场、观点方面的区别(当然,只讲利益不讲学理,也是不可能最终形成有影响力的话语理论的)。政治因素的影响不但存在于话语理论形成上,更存在于话语理论应用、推广和再生上。对此,福柯深刻指出:“虽然教育按理来说尽可是一种工具,在我们这样的社会里,每个人都可凭此而接触任何话语,但这并不妨碍它如众所周知的那样,在其对话语的分配和取舍上,遵循由社会距离、对立和斗争所标明的路线。任何教育制度都是维持或修改话语占有以及其所传递的知识和权力的政治方式。……它无非是对言语的仪规程式化、无非是赋予言语主体以资格并固定其角色,无非是在形成具有某种信条的群体(无论是如何扩散),无非是在分配和占有蕴含知识和力量的话语。而‘写作’(‘作者’的写作),如果不是一类似的控制制度,又能是什么呢?其所采用的形式也许略有不同,但形式的主要划分却是相似的。难道法律制度,难道制度化的医疗系统不是也同样构成了(至少是在它们的某些方面)类似的控制话语的制度吗?”[v]

其次,真理意志。所谓真理意志,就是按一种方式或朝一个方向推行和推广真理化理论的形式和方式。正如前文所述,理论形态的话语甚至包括一些科学形态的话语并不是只有一种形成方式,也不可能存在一种理论样态,但特定社会的权力关系在特定社会只会推行和推广一种真理形成方式(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推行的不只是一种真理,更是一种真理形成方式。如:资本主义社会在特定时期就推行经验主义方法论,因为这种方法论对它的统治十分有利。这种研究方法只能引导人们从事对社会表面的经验性调查研究,不可能深入到其内部通过揭示社会矛盾的方法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当今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出现了明显这种迹象,他们把意识形态渗透同社会科学发展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宣扬所谓科学经济学、科学政治学和科学法学等形式在全球推广他们的社会价值观。这种方法很容易给人们造成一种迷惑的假象:他们没有推广他们的价值观,他们推广的是科学,而科学都应该是正确的。

  再次,社会控制。如果把真理意志理解成一种规训的方式加强社会控制的话,那么,这里的社会控制自然是指一个社会为全社会成员确定的规矩、禁忌与纪律。如果说真理意志是以一种引导的方式促进话语形成的话,那么,规矩、禁忌和纪律就是用一种排斥的方式影响话语形成方向。它让全社会的人们都知道:有些事不可做,有些方面不能迈进;如若做了,就必然受到惩罚。似乎在不少人看来,人类社会正在朝向不断进步的方向发展,这种进步的主要标志就是人类的自由程度不断提高,而自由程度的提高应意味着人类受到的束缚和管制逐渐减少,直到几乎没有束缚与管制。这自然又是一种误解。人类进步意味着人类自由增强的确是不争事实,但任何自由都不可能不尊重必然。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只意味着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与对客观世界改造的能力和程度提高,并不意味着自由是对必然的超越。任何社会都必须把必然当成认识与行动的前提,对个人行为来说尊重必然就是要求自己有所服从、有所约束。人类社会的进步并不意味社会没有纪律与约束,只意味着人们对这种纪律与约束认识程度与自觉遵守的程度提高,当然也意味着对违犯纪律的处罚不断人性化。社会对话语的控制不仅表现在言语对象上(不是什么对象都是可以随便议论的),还表现在言语规则、言语环境以及言语主体权利上等多个方面。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建构

  1、 要全面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不仅表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上,而且还表现在社会领域的多个层面与多个层次上。它的建构应该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从社会总体发展层面、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结构层面与具体社会问题层面来全面展开。就社会总体发展层面来说,应该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话语理论(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观话语体系);就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结构层面来说,应该建构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文社会科学为核心的话语体系(这些问题往往要上升科学的层面,也需要通过科学来解决。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观话语体系);就具体社会问题来说(特别是热点与焦点问题),应该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话语体系(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微观话语体系)。宏观话语与中观话语自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建构的重点,只有建构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话语体系和人文社会科学,才能更好地引领我国包括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等方面建设,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事业;在国际上,可以抢得理论制高点,获得话语权,传播中国声音,增强国际影响力与吸引力。但微观话语也十分重要。微观话语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它的建构与否以及建构得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人们对社会和生活的评价与看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甚至可以左右社会舆论,关系到社会稳定。此外,在和平与发展年代,微观话语往往也随时可能成为国际舆论关注与争论的焦点。若处理不慎,可能导致一招不慎,满盘皆输的被动结局。

  2、 要以尊重话语形成规则的方式建构话语体系

  话语体系的形成不是召之即来的东西,更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它需要在尊重话语形成规律的基础之上渐渐完成。话语体系的形成自然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但也需要不断深入社会实际的精神与务实的工作作风。鲜活的话语往往形成于社会生活之中,若仅立足于理论象牙之塔是建构不了科学话语体系的。即使建构成功了,也不可能有巨大影响力与号召力。历史唯物主义自然对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有重要指导意义,但它毕竟不能代替具体话语的建构,更不能充当具体话语的核心内涵。仔细说来,历史唯物主义对宏观、中观与微观话语体系建构的作用是不同的,它们呈递减趋势。也就是说,历史唯物主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观话语体系建构作用最大、最直接,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观话语体系特别是微观话语体系的作用就有所减弱。因为历史唯物主义本身就是一种宏观理论,它能比较对应地指导包括经济、政治与文化等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而中宏话语特别是微观话语它们涉及的都是一些比较具体甚至比较棘手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答不可能从历史唯物主义之中寻找到直接答案(当然,也不能因此而否定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作用。至少从目前来看,还没有其它理论像历史唯物主义那样更能全面指导所有话语形成与建构)。对此,就必须像前文所说那样,要研究一种话语首先就必须全面了解跟此相关的陈述在不同领域中的表现,通过对它们的聚合,再对此进行理论化;能达到科学高度的,还需要对它进行科学化。微观话语分析是中观话语甚至是宏观话语形成的前提与基础。只有有效利用并合理布局微观话语的中观与宏观话语,才是有效率与生命力的话语。当前,我国中观话语建构也十分重要。科学中观话语建构只有在正确处理它与宏观、微观话语关系后,才可能真正做到。中观话语建构必须以宏观话语为指导,微观话语为依托,才能做深、做实。在所有话语建构中,社会关系理解、学理程度探究与策略的形成至关重要。只有把所有话语理解为特定社会关系中的话语并从具体社会关系中理解不同陈述的形成,才能真正理解话语形成的原因与建构话语的方向。当然,高层次的话语毕竟是一种理论形态,理论形态的建构自然还得服从学理规律。如何在具体社会关系、学理与正确的话语方向之间处理它们的关系并形成科学的话语理论,这需要策略,更需要水平。

 3、 要将建构与控制有机结合起来

  话语体系建构的重要原则是有比无好,全比缺强。失效不是最惨结局,失声才是最悲后果。因为话语不只是一种理论,它是一种影响人的行为的实践力量,因此,无论在国内舆论场还是国际舆论界,有话说总比无话说强,能回答总比不回答好。失声的后果不仅仅是主动放弃话语权问题,更可能使另类声音影响国内社会发展或影响本国在国际上的形象与地位。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建构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全方位、多层次地建构具有自身特点的话语内容与话语理论。即使这些内容与理论一开始并不完备,并不精准,但这些都可以以后慢慢解决与完善。当然,这里也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不能因建构而建构,也不能因发声而发声。若随意建构或发声,一旦出现明显的硬伤或错误,那就可能导致更不可想象的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可以从推行我们的真理意志入手,把我们对科学理论建设的理解和话语内容建构的思路推广于整个社会(包括国际社会),通过话语形成规则、方法和策略的推行,在传播特定真理的同时让更多话语内容按这些方式得以产生和演绎。在此,对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院校做好这样的工作尤为重要。因为它们不仅是传播知识的地方,更是培养才人和产生知识的地方。在坚持以建构和引导为主的同时,配以一定的规矩与纪律也是十分必要的。这个规矩与纪律的制定应重点表现在对言语规则的强化、言语环境的净化与言语主体权利的限定上。由于话语的形成既跟社会关系有关,又跟学理构建和策略采用有关,因此,强调争鸣、对话与批评是十分重要的。通过这些可以让人们更好认清话语形成的复杂性,理清构建思路,促成科学话语的形成与发展。在此,与西方话语争鸣、对话尤为重要。不可否定,由于西方科技领先于世界,自由经济与民主政治形成较早,它们有一套相对成熟的社会保障制度与话语体系,许多话语的设置权和提出权都由他们掌握(话语设置权和提出权十分重要,它可以通过抢争制高点的方式得到话语权),我们在相当多的时候只能被动跟进。这一现象在短时间里很难改变。对此,我们应该在充分吸收西方话语积极成分的基础上(他们提出的问题往往都是比较重要的问题,值得其他国高度重视。另外,他们在话语学理建构上也有一套成熟的理念与方法),通过对这些话语概念形成、所处社会关系与策略采用的分析,指出其理论局限并进行必要的话语转换,最终形成自己的话语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建设既要建构一套由我们自己所处环境而引发的问题的话语体系,也要构建一套有国际针对性的话语体系,以此回答并引领国际话语发展走向)。在这一问题上,我们可把上述话语由陈述演进为话语理论以及科学的思路逆推过去,从特定话语理论的概念、词汇与命题中疏理、拆分出它与特定事物的关系,并通过对这种关系与特定社会政治发展的联系,最终揭示出他们维护特定权力关系的实质。对此,德勒兹的解释有一定启迪。他说:“应对词、句子或命题进行拆解和开启,以便从中剥离出陈述来,就像雷蒙罗•塞尔为创造他的‘方式’做造的那样。但是,同样的操作对于内容之形式亦属必要。‘内容’更多地是能指本身的表达而非所指。它也不再是物的状态而是一个参照物。……我们不仅应该把适合于各个沉淀及其界限的陈述从词和语言中剥离出来,还应该将属于每个沉淀的可见性、‘事实’从事物和视觉中剥离出来。”[vi]如:用这种方法我们就会发现亨廷顿“文明冲突”理论与约瑟夫•奈“软实力”概念中的逻辑问题与逻辑陷阱。面对历史上相当多“文明协同”的成功事例,亨廷顿如此强调“文明冲突”自然是出于美国国内与国际利益的考虑。[vii]而约瑟夫•奈也几乎是出于同样目的才去特别强调“软实力”只适用于国与国之间,而不适合国内之间,更不适用于文化产业领域。[viii]当然,批判不是最终目的,通过批判我们最终自然是希望建构我们自身的“文明论”与软实力思想。

4、 要将社会实践与话语实践有机统一起来

  “事实胜于雄辩”无疑是对社会实践与话语实践关系的最好诠释。话语实践影响再大,相比物质社会实践的决定作用来说,它仍然是第二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的影响力更取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影响力。若经济发展不到位,综合国力没有明显提升,即使话语体系再完善,建构能力再强,它也不可能产生巨大影响。当今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能制造那么多有世界影响力的话语议题与话语理论,除了跟它人文社会科学发展有关,更跟它的经济实力、军事实力和科技影响力有关。他们不仅在话语设置和话语建构上有一整套措施与方法,而且在话语传播力与渗透力方面也有相应配套的措施与方法。他们可凭借资本与科技的打造,借助传统媒介与新媒体等平台工具,通过编构电影、电视剧以及打造新的生活方式、休闲方式与和娱乐方式等,在全球范围内集中宣传、推广他们的话语内容与话语形式,形成可轰动全球的话语制造效应。这就是说,处理好社会实践与话语实践的关系问题,要求我们既要练好“内功”(建构话语体系),又要练好“外功”(加强话语宣传,增强话语影响力)。在这两方面,西方国家都有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的东西,当然我们最终目的自然是不限于此,而是为我所用,建构自己的东西。社会实践与话语实践关系还告诉我们:话语是发展变化的,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深入,随时都会出现更新的话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建构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如果以为建构了一套话语我们的工作就完成了,那必然会在实际工作中处于被动甚至犯错误。且不说一套话语形成后有一个不断受社会实践验证的过程,就单从特定社会某一个时期来看,要想完成所有话语问题的研究与建构就有相当大难度。由于当今社会物的象征价值(文化内涵)不断加入,而象征价值的标准又处于不断流变之中,围绕同一物就有可能在瞬间爆发出若干陈述(鲍德里亚把这一现象称为“内爆”),更何况还随时随地会涌现新的物及新的陈述。面对这一个问题,除了需要不断加强研究外,还需要建立开放机制与开放式研究方法,以此应对随时而来的新陈述与新事物。对于已经形成的话语,在不断验证其真理性的同时,也要保持开放态度。因为已经形成的话语自然是根据对同一事物的若干陈述的聚集与研究得出的,这种聚集不一定是完备的,在社会实践发展中随时还可能产生关于这一事物的其它陈述。已形成的话语知识无疑对新产生的同类陈述的研究与分析有指导意义,但不代表新产生的陈述不能颠覆已有的对这一事物的知识性看法。这样,关于这个事物的话语知识又需要进行新的研究,并从中得到更新的知识。

 三、余论

  当然,有了话语体系还是不够的,毕竟话语不只是一种认识,还是一种交流与影响的力量。因此,理论化的话语或科学化的话语一旦形成后,它就需要有一个不断在社会宣传、普及与推广过程,以此形成社会共识与社会影响力。话语宣传与推广过程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事情,若方法不当,最终不仅达不到产生社会共识的目的,还可能加大社会纷争,产生不良社会后果。这里需要重视两个问题:首先,要注意话语交流与宣传的方式。由于话语是从众多异质陈述中来,这些异质陈述不仅叙事方式不同,语言风格各异,而且观察问题的视角以及代表的利益诉求也不完全相同,因此,用统一的理论化形态的话语(或科学化形态的话语)去同化它们甚至统一它们,这本身就是一个难题。这里除了需要有严谨解释和耐心引导外,还需要站在不同话语角度设身处地地引导他们(包括尽量使用他们叙事方式和语言形式),要观察他们的反应、聆听他们的诉求,在对话交流中让他们接受理论化形态的话语。由于现代宣传更多采用传媒的方式进行,而传媒则是一种单向式的传播,因而,采用事后多种形式调查的反馈方式了解接受者的反应并以此不断改进宣传方式与教育形式就变得十分关键。对此,英国学者约翰•汤普森有着深刻见解。他说:“与面对面接触相比,对话者可以互相提问并观察相互的反应,而在大众传播中参与生产和传输的人员一般得不到接受者的立即反馈。……他们通过市场研究或通过受众数量与反应的常规监测来设法取得关于接受者的信息。这些和其他技术是体制化的机制,可以使人员减少因生产与接收的分离所造成的不确定性”[ix]。其次,要注重话语交流与宣传的姿态。这里有必要区分“主体性”与“主体间性”的交流与宣传方式。虽然这两种形式都是以尊重人、弘扬人的价值为目的,但方式与方法却不完全相同。前者是某人或某部分人以获得真理性认识自居后强行要求他人接受的形式,而后者则是在尊重他人的基础之上,通过与他人平等对话最终获得一致性共识的形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炼就是在最大可能尊重全体人民的利益与诉求基础之上得出的全民最大公约数)。尽管一种理论化形态的话语有一定科学性,但若采取“主体性”交流与宣传方式,不仅可能达不到应有的效果,还可能落下“话语霸权”的罪名(若一种话语产生时本就不完全科学、合理,应用时又采用“主体性”交流与宣传方式,这样话语产生的社会效果就是典型的话语霸权)。只有用“主体间性”方式进行交流与宣传,只有尊重他人,才能取得较好的话语影响效果。近期,有人以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上讲话提到“共同价值”(common value)为由,欲替“普世价值”(universal value)正名。的确,若从语词上看,它们之间确实有明显关联;但作为话语,它们又有着重要区别(观察与研究话语的含义光考虑其定义是不够的,还要考虑到它的实践应用过程及其效果)。“普世价值”(universal value)应用的是“主体性”交流与宣传方式,强调的是一种普适性,且几乎不允许他国对此有不同解释;“共同价值”(common value)应用的是“主体间性”交流与宣传方式,强调的是对不同国家主权的尊重,并以此为基础从他们不同认知中总结出共同认可的价值,且允许不同国家对这些共同价值有不同理解与应用权。当然,上述方式的运用也是有限度的。对于那些从根本上讲就想对抗主流话语的极少数人来说,再怎样说服与尊重都是难以达到形成共识的效果的。就此,只能采用较刚性的灌输方法(不过这种方法应尽量少用,和平与发展年代更应倡导互动、对话与交流)。

  总之,话语是一种独特的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构建,只有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遵循话语形成与发展规律,并用适合的交流与宣传方式和形式,才能真正达到加强交流与交往以及增强影响力与吸引力的目的。若能这样,话语就变成了一种软实力。

  注  释:

  [i] [法]尚•布希亚(鲍德里亚):《物体系》,林志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7页。

  [ii] [法] 德勒兹:“沉淀,或历史的形成:可见物与可陈述物(知识)”,转引自杜小真选编:《福柯集》,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年版,第565页。

  [iii] 同上书,第567页。

  [iv] [法]米歇尔•福柯:《知识考古学》,谢强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79页。

  [v] [法]米歇尔•福柯:“话语的秩序”,转引自许宝强等选编:《语言与翻译的政治》,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17页。

  [vi] [法] 德勒兹:“沉淀,或历史的形成:可见物与可陈述物(知识)”,转引自杜小真选编:《福柯集》,第566-567页。

  [vii] 参阅拙文“亨廷顿‘文明冲突论’再评析”,《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viii] 参阅拙文“约瑟夫•奈‘软力量’思想辨义”,《贵州社会科学》2012年第2期。

  [ix] [英]约翰•汤普森:《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高铦等译,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第241-2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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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