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系统性问题

来源:学习与探索
时间:2016-02-01 11:07
  

  作者简介:安启念(1947—),男,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俄罗斯哲学研究;张蝶(1986—),女,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博士研究生,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摘要:《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的核心哲学思想是用劳动实践解释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本身的历史发展的唯物史观,此外包含了作为这一历史观理论前提的从实践活动看世界的唯物主义世界观以及运用这一历史观对人的本质及其历史发展机制、对各种思想理论的产生、对社会发展及其规律和历史发展的价值取向等问题的说明,还包含了马克思对他的哲学思想与唯心主义、旧唯物主义哲学的本质区别的揭示。这些思想体现出了明显的系统性。《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哲学研究的重要成果,其哲学思想体现的系统性存在于马克思的众多相关著作中,是马克思全部哲学思想所固有的。认识这种系统性对于深入理解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唯物史观;马克思;马克思哲学思想;系统性

  马克思本人的哲学思想有没有系统性?学术界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事实上是否定的。本文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思想是有系统性的,它体现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中。认识这种系统性对于深入把握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具有重要意义。下面通过对《提纲》的仔细梳理,对其做一初步探讨。

  一、《提纲》的基本内容与结构

  《提纲》共十一条,在内容上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二、三条,第四条到第十条,第十一条。先看前三条。

  《提纲》第一条受到学术界高度关注,研究者甚众。人们基本上都认为,这一条是在批评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旨在强调实践的重要性,弘扬人的主体性。依据是其第一句话:“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499这样的理解有其道理,但不全面。这一条还有两个重要思想。

  其一是对唯心主义的肯定与批评。紧接着上面那句话,马克思说:“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面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1]499这显然包含对唯心主义的肯定,肯定它发扬了人的能动方面;但也包含对唯心主义的批评,批评它“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它对人的能动方面的发展是抽象的。前面在批评费尔巴哈等旧唯物主义者时,马克思曾把“感性的人的活动”和“实践”并列使用,可见,他是在批评唯心主义不知道实践活动是现实的、感性的,也即具有唯物主义性质的活动。其二,批评费尔巴哈不懂实践活动的意义。马克思责备他虽然坚持唯物主义,但是没有看到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物质活动,从而把它排除在自己的视野之外;实践只被他理解为追求物质利益的鄙俗之举,不理解实践活动的重要理论意义。

  综上所述,《提纲》第一条既批判了旧唯物主义,也批判了唯心主义。它们都有合理的一面,也都有片面、错误的一面。

  换一个角度讲,马克思认为实践活动既不是旧唯物主义意义上的唯物主义活动,也不是唯心主义的活动。或者说,它既是一种客观的物质性的活动,也是一种体现人的主体性、主观能动性的活动;它既有唯物主义因素,也有唯心主义因素。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互相排斥,其实它们都只抓住了人的实践活动的一个方面,都是片面的。

  这样解读是有根据的。马克思曾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当现实的、肉体的、站在坚实的呈圆形的地球上呼出和吸入一切自然力的人通过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设定并不是主体;它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因此这些本质力量的活动也必定是对象性的活动。……因此,并不是它在设定这一行动中从自己的‘纯粹的活动’转而创造对象,而是它的对象性的产物仅仅证实了它的对象性活动,证实了它的活动是对象性的自然存在物的活动。”[1]209

  这里所说的“外化”“设定”“本质力量的活动”“行动”,其实就是指人的实践活动。这段话从头到尾强调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性质——强调人是“现实的、肉体的、站在坚实的呈圆形的地球上呼出和吸入一切自然力的人”,他的本质力量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活动“也必须是对象性的活动”,他的行动、活动不能“创造对象”,等等。不过马克思的全部论述都是针对作为实践活动主体的人、他的本质力量和创造性活动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而说的。可见,他是在高度肯定实践活动中人的主体性、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强调尽管实践活动体现出如此重要的能动性,但毕竟是一种物质活动,它不能创造物质对象。他理解的实践活动,既有唯物主义因素,也有唯心主义因素。

  正因为如此,紧接着这句话,马克思说:“我们在这里看到,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既不同于唯心主义,也不同于唯物主义,同时又是把这二者结合起来的真理。”[1]209

  从上下文看,所谓“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指的就是马克思自己的观点。以上论述等于说,马克思把自己的哲学思想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结合。结合点是什么?实践活动。这是马克思的基本思想[1]192。《提纲》第一条体现的正是这样的思想,只是换了一个角度而已。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能不能结合?许多人对此表示怀疑。它们是两种截然对立的世界观:认为世界是物质的,就不能同时认为世界是精神的,反之亦然。在世界观的意义上,它们确实不可调和,世界不是二元的。马克思认为可以结合,是因为他在这里所说的唯物主义、唯心主义不是指世界观,而是指对待世界的方法、态度。他所说的唯物主义,特点是强调人的受动性,即人是被客观存在作用、改变、决定的。他所说的唯心主义,特点是强调人可以主动进行某种活动,影响、改变、决定他物。在当时的德国,很多人这样理解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包括费尔巴哈和恩格斯。在世界观上,马克思是明确的唯物主义者。然而在实践活动中,主体设计和推动了实践活动,体现出充分的能动性;同时,人本身是物质的、肉体的,他的思维和活动受客观物质存在的制约,又是受动的。无视人的能动性,只从人的受动性出发看待一切,体现出来的就是唯物主义世界观;无视人的受动性,只从人的能动性出发看待一切,体现出来的就是唯心主义世界观。马克思把能动、受动,或者唯物主义、唯心主义,视为实践活动的两大因素,是合理的。

  从总体上看,第一条批评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不懂得实践以及它的意义,侧重点是批评旧唯物主义,肯定唯心主义包含合理因素。

  随之而来的问题必然是:高度肯定唯心主义因素的合理性能和唯物主义立场一致吗?

  《提纲》第二条便旨在解决这个问题。该条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1]500表面看来这是在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其实不尽然。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唯心主义因素表现在实践方案的制定和对实践结果的描绘中,也表现为推动实践过程的人的意志。按照通常的解释,实践的成功说明人的主观和客观相一致,说明实践方案和预期结果正确反映了客观存在,具有真理性。这当然是对的。但是,实践方案的制定和对实践结果的预期、描绘,是人的思维活动,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体现。实践的成功,取得预期的结果,在证明思维活动的产物与客观存在一致的同时,也证明了思维活动本身是正确的,具有真理性,可以“精神变物质”,成为改造事物的现实力量或者说具有现实性、此岸性,并非空想。也就是说,得到证明的不仅有思维活动结果的真理性,而且有思维活动本身的真理性。马克思在指出“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之后,说“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指的就是设计、发动实践活动的人的思维活动是不是空想、有没有改造现实的力量和此岸性,只有通过实践活动才能知道。这完全是针对实践中的唯心主义因素而言的。

  综合《提纲》第一、二条的思想,马克思是在向我们阐述他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是唯物主义的,但从实践出发观察世界;实践活动既有唯物主义因素,也有唯心主义因素,既强调人的受动性,也强调人的能动性。归根到底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实践中的唯心主义因素,思维的能动性、创造性,必须接受实践检验,只有它们与客观物质存在一致,实践才能成功,它们才不是胡思乱想。

  《提纲》第三条首先说:“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忘记了: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强调人是环境的产物是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的观点。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对他们的观点做了肯定[1]333-338。人是环境的产物,这当然是唯物主义观点,但是马克思指出:那么环境又是由什么决定的?要知道环境是由人改变的,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过教育的。似乎结论只能是,社会之所以有变化有发展,是因为少数天才人物能够突破环境的制约,创造新的思想,用它们改造社会、教育他人,他们是一些“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人,归根结底环境和人都是由他们的智慧和思想决定的。显然这又是唯心史观。

  那么人究竟是如何发展的?马克思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500

  这里所谓“革命的实践”,从当时的语境看,是指人的劳动实践活动。马克思在这里用劳动实践活动解释了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变。人是环境的产物,环境的改变必然改变人。因此人的改变是实践活动决定的人的“自我改变”,动力在其自身。只看到环境决定人,片面突出人的受动性,属于旧唯物主义;只看到环境是人创造、改变的,片面突出人的能动性,属于唯心主义。马克思则在实践的基础上把人改变环境与环境改变人统一了起来,提出人和自然界是在劳动实践活动基础上协同发展的。

  第三条从批评旧唯物主义片面强调环境决定人开始,以指出实践活动的巨大历史意义结束,结构上与第一条相似。第一条末尾,说费尔巴哈不懂实践批判活动的意义,第三条是对这一意义的说明。可见前三条是一个整体,是马克思对自己哲学思想的说明。前两条讲世界观,后两条讲基于这种世界观的历史观。从第四条开始,内容转向对费尔巴哈的批判。第四条是对费尔巴哈理论失误的总体说明,是马克思费尔巴哈批判的总纲。费尔巴哈的成名作是1841年出版的《基督教的本质》。该书称:“自然界是不依赖任何哲学而存在的;它是我们人类(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产物)赖以生长的基础;在自然界和人以外不存在任何东西,我们的宗教幻想所创造出来的那些最高存在物只是我们自己本质的虚幻反映。”[2]275按照恩格斯的说法,这一观点被众多进步知识分子接受。第三条提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既然历史是人在劳动实践基础上的自我改变,那么人的本质的异化就是这一活动在一个阶段上的产物,异化的消除也只能在劳动实践的另一个阶段上完成。因此《提纲》第四条说:费尔巴哈“做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但是,世俗基础使自己从自身中分离出去,并在云霄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王国,这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自从发现神圣家族的秘密在于世俗家庭之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被消灭”[1]500。这里指出了费尔巴哈的基本错误——脱离劳动实践活动谈论人的本质异化问题,也即宗教的产生与消灭。

  从表述上看,接下来各条是马克思从不同角度对这一错误的具体分析。

  第五条由第四条而来,指出费尔巴哈的错误关键是不懂实践。以下各条是这一条的展开。

  第六、七两条说的是同一个问题。《提纲》第六条一直受到人们高度关注,认为它表明马克思发现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从而克服了抽象人道主义,为历史唯物主义找到可靠基础——现实的人。指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确重要,但它却并非马克思写这一条的本意。他的本意是批判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只是说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人的本质为什么会异化,或者说一些人为什么需要宗教,他没有说。《提纲》第六、七两条就是要回答这个问题。

  第六条说:“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强调人的本质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在其现实性上”几个字值得注意。马克思不否认人有共同的超越历史的类本质,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人的类本质就是以自由和有意识为根本特征的劳动实践活动。这是人的生理构造决定的,只要有人存在,它就不会改变。然而具体到某个特定时期、特定社会,人们的劳动活动是否自由,如果不自由,不自由的具体表现是什么,这取决于社会关系,主要是生产关系。理论上存在的人的类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受社会关系的制约[2]632。费尔巴哈不懂得人的本质受社会关系制约,不懂得社会关系是在劳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因此不会明白人的本质为什么会异化,人为什么会产生宗教需要。于是他“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马克思谈论人的本质,着眼点是宗教,目的是要揭示宗教感情的由来,说明它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只有通过劳动实践对社会的改造才能被消灭。第六、七两条是第四条思想的具体化,是第五条思想的运用。

  第五、六、七条是对第四条的思想的简要但比较充分的说明,就批判费尔巴哈而言,由于他的主要哲学贡献是把宗教视为人的本质的异化,所以这三条、主要是后两条,非常重要,是费尔巴哈批判的主体内容。

  第八条对五、六、七条的思想做了进一步的总结与引申。“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思想源自《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劳动实践活动是人的类本质,是人类为了不致死亡必须永不停息地从事的工作;它既体现了人的能动性,也体现了人的受动性;人在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同时也生产人与人的关系,进而生产人本身和全部社会生活,包括宗教。因此“全部”社会生活都是实践的。这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基本思想。

  下面说“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其内涵非常丰富。

  它首先是对费尔巴哈批判的总结。人的类本质在费尔巴哈那里是抽象的高于个人的神秘存在,他把人看作生活于社会关系之外的抽象物,因不知宗教感情从何而来而赋予它神秘色彩,以致试图建立无神的宗教。这些错误,根源都在他不懂得劳动实践活动的意义。其次,“凡是”二字表明,马克思把对费尔巴哈的批评引申到一切抽象理论。《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只要这样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可以十分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人对自然的关系这一重要问题……就是一个例子……如果懂得在工业中向来就有那个很著名的‘人和自然的统一’,而且这种统一在每一个时代都随着工业或快或慢的发展而不断改变,就像人与自然的‘斗争’促进其生产力在相应基础上的发展一样,那么上述问题也就自行消失了。”[1]528-529

  就是说,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如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对立、人的历史创造、人与自然的关系等,都是因为人们不能正确理解它们与实践的关系而产生的。

  第九、十两条还是以实践为依据批判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但角度有变化。第九条指出,旧唯物主义因为不懂得实践的意义,看不到单个人和市民社会背后的生产关系,看不到生产关系的从而也是单个人和全部市民社会的由于劳动实践活动引发的历史发展,无法揭示其历史规律。也就是说,它只能达到对市民社会的直观。

  在第十条中,马克思在以上思想的基础上指出了自己与费尔巴哈等旧唯物主义者在理论出发点上,或者说是在阶级立场和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上的不同。费尔巴哈等人因为“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看不到市民社会的历史性,看不到它是有生有灭的,因此他的理论以市民社会的永恒存在为立脚点。在马克思看来,市民社会因劳动实践推动而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在一个阶段上产生私有财产,人与人陷入利益的对立与冲突之中,人的社会性本质丧失[1]188。在另一个阶段上,私有财产消失,物质利益不再主导人的生活,“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即共产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的实现意味着人从私有财产、私有观念支配下获得解放,是人类解放[1]30-46。共产主义社会就是人类社会。

  《提纲》第十一条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502在《提纲》的手稿中,这一条与第十条之间有一横线,把它与前面十条分割开来。巴加图利亚认为这表明第十一条是马克思对自己哲学思想的概括总结[3]。巴加图利亚是正确的。这一条的语气也说明了这一点。这一条对“哲学家们”的批评与第八、九、十条的内容相关。第八条指出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根源在于它们不理解实践活动的意义;第九条讲它们因不懂实践而看不到市民社会的历史性;第十条讲历史的趋势,也是马克思追求的目标是建立人类社会,实现人类解放。这一目标如何实现?从前面各条看,马克思认为唯一的科学途径是基于旨在改变世界的劳动实践基础上的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协同发展。马克思和以往的一切“哲学家们”的区别,主要在于这些人不懂得劳动实践的重要意义,因而既无法消除自己理论的神秘性,也找不到实现人类解放的现实道路。马克思实际上通过这一条对整个提纲做了总结,宣告了他的哲学思想与其他一切哲学理论的根本区别之所在。这是他的哲学宣言。有的学者把“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解释为马克思呼吁进行无产阶级政治革命,从上下文以及马克思的思想发展脉络看,此说不妥。改变世界应指劳动实践活动。

  以上是对《提纲》内容与结构的简要分析。从结构上看,第一部分(前三条)提出了马克思自己的哲学思想,即基于劳动实践活动的大唯物史观;第二部分(第四条到第十条)运用这一思想对旧唯物主义以及唯心主义做了批判;第三部分(第十一条)对整个《提纲》加以总结,指出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本质特征,他与其他哲学家的区别是把全部哲学理论建立在改变世界的实践活动(主要是劳动实践)上。《提纲》看似分散的十一条论述是有完整逻辑结构的。

  二、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系统性

  上述结构为认识马克思本人哲学思想的系统性提供了重要启示。我们先对《提纲》中体现的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做一简要梳理。

  思想之一(第一、二条),从实践出发看世界的唯物主义世界观。(1)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不懂实践活动的意义。前者只看到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和人的受动性,不知道从人、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出发看世界;后者只看到人的能动性和思维、意识的作用,不承认世界是物质的,不懂得人的受动性。实践是物质的、感性的活动,但是充分体现了人的主体性、能动性,是唯物主义因素和唯心主义因素的结合。(2)成功的实践证明它所体现的主体的能动性、思维的创造具有真理性、此岸性,具有改造世界的现实力量。肯定人的主体性、能动性、思维的积极作用,与唯物主义原则并不矛盾。思想之二(第三条),基于实践活动的大唯物史观。实践是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人在实践中改变环境,被改变了的环境又反过来改变人。在实践活动中,环境和人都得到发展。思想之三(第四、六、七条),大唯物史观关于人的思想。人的本质在现实性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人的本质异化的根源在社会。消灭宗教必须消灭异化,消灭异化必须改造社会。思想之四(第八条),大唯物史观关于各种理论观念的思想。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都是实践的,一切错误的社会理论都能在实践中得到澄清。思想之五(第九、十条),大唯物史观历史规律与历史发展价值趋向的思想。一切社会形式都在不断变化之中,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立脚点是实现共产主义、人类解放。思想之六(第十一条),马克思的全部思想建立在改变世界的实践活动基础上,这是他的哲学与其他一切哲学的根本区别。以上就是《提纲》中马克思的主要哲学思想。

  我们说《提纲》中马克思的哲学思想有系统性,是因为其中有一个核心思想,其他思想都由此而来,或者只是它的某个方面,它们围绕这个思想联系在一起。这个核心思想是什么?就是思想之二:实践是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协同发展;人在实践中改变环境,被改变了的环境又反过来改变人;在实践活动中,环境和人都得到发展。

  这是《提纲》第三条的思想。马克思说: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其中所说“环境的改变”中的“环境”二字,从《提纲》之前的《神圣家族》《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及之后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看,既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社会环境。社会环境,按照唯物史观,主要指社会关系。第六条讲“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说明社会关系是人十分重要的生存环境。社会关系的基础、核心是生产关系。在马克思的思想中,生产关系是劳动实践的产物,即所谓“通过异化劳动,人不仅生产出他对作为异己的、敌对的力量的生产对象和生产行为的关系,而且还生产出他人对他的生产和他的产品的关系,以及他对这些他人的关系”[1]165。人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界,包括劳动产品在内,是人化自然即人改造过了的自然界,是人的自然环境。它和社会环境一样作用于人,改变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只是由于人的本质客观地展开的丰富性,主体的、人的感性的丰富性,如有音乐感的耳朵、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五官感觉的形成是迄今为止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1]191

  人所面对的自然界是人化的自然界,是劳动活动的产物,马克思称之为“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可见,在马克思看来人是环境的产物,而环境,不论是社会环境还是自然环境,都在随着实践活动而改变,人本身也因此而不断发生变化。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改变统一于实践,社会、自然、人本身都在实践的基础上发展着。人是实践的主体,因此马克思把人的发展称作人的“自我改变”,并把人的“自我改变”与“人的活动”并称。

  第三条,也即思想之二,实际上是马克思对自己创立的唯物史观最简要的概括。这是一种以劳动实践活动为基础的涵盖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自身的发展的“大唯物史观”。

  思想之二提出的唯物史观以劳动实践活动为基础,而思想之一,即《提纲》的第一、二两条,是对马克思实践观的集中阐述。可见,思想之一实际上是在阐述唯物史观的理论前提,世界观基础,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有机组成部分。从思想逻辑的角度看,唯物史观是历史观,它应当是世界观基本精神的具体体现,当然也是世界观的组成部分。在提出历史观之前首先提出自己的世界观思想,顺理成章。这一点从第五条的设立也可以看出。第五条是马克思从世界观的高度对费尔巴哈错误的总概括。以下各条全部围绕费尔巴哈的历史观展开,它们与第五条的关系与第三条和第一、二条的关系相似。整个《提纲》对费尔巴哈历史观的批判其实主要就是第六、七两条,第八条是对前两条所说费尔巴哈错误的总结,又回到了世界观问题上,这充分说明马克思的历史观思想离不开世界观基础。

  思想之三讲人的现实本质取决于人的社会关系,具有历史性。这是思想之二在人的问题上的具体体现,或者说具体运用。承认人是环境的产物,已经包含了人的现实本质是社会关系总和并在历史中不断发展的思想。思想之二所表达的“大唯物史观”包含运用劳动实践活动对社会关系的唯物主义解读,认识到这一点非常重要。人们都强调,马克思提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表明他抛弃了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立足于现实的人,是其唯物史观最终形成的标志。这一说法是成问题的:它没有回答社会关系由什么决定。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社会关系是按照一定的思想观念建立的,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归根到底人是由思想观念决定的,变化了的人是由人关于社会关系的变化了的思想观念决定的。《提纲》第三条告诉我们,这一结论不是唯物主义,是圣人史观、英雄史观,是唯心史观。只有用劳动实践活动对包括教育在内的环境做出唯物主义的解释,才能为社会关系从而为人的现实本质奠定可靠的唯物主义基础,《提纲》第六条的思想才是唯物主义的。

  思想之二通过劳动实践活动对社会生活的物质因素、精神因素,对它们的关系、它们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以及它们的发展机制,做出合理解释,从而揭示了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各种各样抽象的、具有神秘性的理论的共同错误——不懂得劳动实践活动的意义。思想之四只是就这种情况做了总结性的说明。

  思想之五也与思想之二联系密切。一方面,由于强调人与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在劳动实践基础上的相互作用、协同发展,大唯物史观指出,一切社会形式都是暂时的,社会是有规律的发展过程;另一方面,马克思以人类解放作为自己哲学思想的价值目标,认为历史的发展与改变,其趋向、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使人的本质回归人自身,人获得解放。

  思想之六所说的是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与其他一切哲学的区别。这是马克思从新的角度出发对自己社会历史观的实践性这一根本特点的强调。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思想之二是《提纲》中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核心,其他思想从不同的角度与它相联系。概括而言,《提纲》中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包含有:从实践的视角出发看世界的世界观(思想之一);基于这种世界观用劳动实践活动解释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本身的历史发展的大唯物史观(思想之二);大唯物史观对人的发展的理解(思想之三);大唯物史观对各种思想观念的理解(思想之四);大唯物史观对社会的历史性及其历史发展历史趋势的理解(思想之五);把一切理论建立在实践基础上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本质特征(思想之六)。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完整的具有系统性的理论,或者说是一个萌芽形态的哲学体系。这就是《提纲》中马克思的具有系统性的哲学思想。虽然由于《提纲》是马克思只供自己进一步研究使用的文献,表述过于简练,甚至晦涩,但是经过仔细梳理,其思想的上述系统性清晰可见,全部内容具有紧密的逻辑联系。这种逻辑联系与批判费尔巴哈时马克思的逻辑是一致的。

  三、《提纲》中马克思哲学思想系统性的普遍意义

  上述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系统性不局限于《提纲》一部文献,它涉及马克思的全部哲学思想,是整个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系统性。

  第一,它回答了马克思的全部理论关切。马克思一生唯一关心的是人的问题,对人的关心又集中在人的解放问题上,他的全部理论研究,目的是寻求人类解放的科学道路。人类解放是许多人的梦想,基督教诉诸道德说教;青年黑格尔派把改造世界实现人类解放寄希望于哲学批判;费尔巴哈认为,应该做的只是告诉人们自然界和作为自然界一部分的人是唯一真实的存在,人之所以不自由是因为他的本质异化了,一旦人们认识到这一点,本质便可回归于人。马克思自己在1844年初认为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是唯一可以改变现实的物质力量,但随后认识到阶级斗争只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生产力的发展本身是劳动实践的结果,历史的秘密在劳动实践活动之中。《提纲》第三条就是这一认识的总结。《提纲》既明确提出历史发展的价值趋向是人类解放,又建立大唯物史观揭示了历史的也包括人的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哲学上回答了马克思在艰苦理论探索中孜孜以求的人类解放的科学道路问题。无论对他本人还是对当时的时代,这都是最重要的理论成就。马克思理论研究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关于人类解放这一价值目标和达到这一目标的科学道路的理论是《提纲》的也是他全部哲学思想的主要内容。他的全部哲学研究都是围绕人类解放展开的,他无意于也从来没有建立过不同于《提纲》中具有系统性的哲学思想以外的哲学理论。

  第二,正因为以上原因,马克思的哲学研究主要集中在其理论创作的早期。他自己明确说,他在大学的专业是法律,但排在研究工作第一位的是哲学。大学毕业时的博士论文是哲学论著。《莱茵报》时期思考的是哲学问题,《德法年鉴》的两篇论文都是哲学著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本来是研究经济学的笔记,但大部分内容是关于哲学的。写于1844年的《神圣家族》是哲学著作。1845年春天马克思写了《提纲》,紧接着是与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该书第一章是关于唯物史观的,全书是运用《提纲》中的大唯物史观对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德国意识形态家唯心史观的批判。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后,马克思一生再也没有集中精力专门研究哲学问题,只是把已经取得的哲学研究成果,主要是唯物史观和辩证法作为方法论运用于经济学研究和对实际问题的认识之中。这充分表明《提纲》中的系统性的哲学思想是马克思全部哲学研究的总结,是马克思哲学探索的基本完成,是他所形成的哲学理论的全面表述。《提纲》写作之后,马克思认为哲学研究已经有了最后成果,问题已经有了答案,困惑已经消除,追求的目的已经达到,他的哲学研究基本结束。正因为如此,此后马克思再也没有回到哲学主题上来。换一个角度看,这意味着《提纲》是马克思全部哲学探索的最后成果,是他主要哲学思想的汇集。

  第三,《提纲》中马克思的系统性的哲学思想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历史发展的价值趋向,即人类解放;实现人类解放的科学道路,即反映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大唯物史观;作为大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础的劳动实践辩证法。马克思一生的许多重要著作中都可以见到类似的结构。早在中学论文中马克思就提出要以人类幸福为宗旨,它的实现途径是人必须在道德上与基督保持一致。大学毕业时的博士论文以实现人的自由为目标,只是实现途径变为哲学批判。《德法年鉴》的论文更明确提出“人类解放”问题,实现途径则是无产阶级的“物质批判”——阶级斗争。《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一次明确把共产主义即人的类本质回归人自身,人从私有观念和物对人的支配中获得解放,作为自己的价值目标,实现途径也首次成为人的劳动实践活动引起的社会、自然界、人自身的辩证运动。《提纲》哲学思想的那种系统性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表现得十分清楚,只是表述还不够科学,人们难以把握。《提纲》之后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恩格斯最重要的哲学著作。恩格斯明确指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第一章是解释唯物史观的,就其内容而言与《提纲》在基本精神上完全相同,同样包含共产主义目标以及基于劳动实践辩证法的共产主义的实现途径两个方面,区别只在于《提纲》中的许多思想在这里得到具体阐述与进一步完善,主要是开始了对费尔巴哈的全面充分的批判和对唯物史观做了带有经典性的阐述。

  类似的结构也存在于《德意志意识形态》以后的著作中,《提纲》中哲学思想的系统性反复再现。例如《共产党宣言》《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资本论》等著作与《提纲》一样,都包含有对共产主义这一人类解放价值目标和它的实现道路也即唯物史观哲学思想的阐述,此外它们含有《提纲》中马克思哲学思想体系里某一个、几个思想的再现、运用与发展,例如作为方法论的辩证法思想、作为价值目标的人类解放思想、对劳动实践活动重要作用的肯定与丰富,等等。总之,《提纲》中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系统性所反映的体系雏形,就马克思的全部思想历程看,是他对此前思想演化成果的总结,也是他此后一切理论研究的哲学基础,保持终生。

  第四, 马克思恩格斯自己曾多次对《提纲》的核心思想予以肯定。马克思在《提纲》中提出并用来批判费尔巴哈的是大唯物史观,而大唯物史的理论基础、核心思想是劳动实践辩证法。不懂得劳动实践辩证法就看不到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本身的相互作用协同进化,就没有对生产力、生产关系从而对整个历史的唯物主义解释。马克思恩格斯一生对劳动实践在历史中的关键作用做了多次肯定。他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由于这个缘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变更旧的环境。”[1]540

  1846年12月,马克思说:蒲鲁东不了解,“人们还按照自己的生产力而生产出他们在其中生产呢子和麻布的社会关系。蒲鲁东先生更不了解,适应自己的物质生产水平而生产出社会关系的人,也生产出各种观念、范畴……”[4]49《资本论》中有这样的论述:“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5]

  这实际上是马克思用劳动实践活动对生产力发展机制的唯物主义说明。普列汉诺夫认为“在这几句话中包括着马克思的历史理论的全部本质”[6]。恩格斯1888年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把他和马克思的哲学称作“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的新派别”[2]313。在1890年致约·布洛赫的信中恩格斯说:“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4]591在1893年的一封信中,恩格斯强调《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就是唯物史观的诞生地[4]647。

  以上论述表明,马克思一生、恩格斯直到1893年也即去世两年前,都对《提纲》中马克思的大唯物史观思想,主要是它的理论基础和核心思想劳动实践活动以及劳动实践辩证法,给予高度肯定。马克思恩格斯是革命家,从事哲学研究只是为了锻造理论武器,探索历史规律,寻求人类解放之路。因此他们获得的哲学思想,包括这些思想的系统性,没有被用来建构哲学体系,而是立即被作为方法用来分析经济、政治问题。由于这个原因,《提纲》中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系统性后来没有得到进一步的阐述,马克思更没有建立完整的哲学体系,即使是运用《提纲》中的大唯物史观思想对主观唯心主义历史观进行批判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虽然包含了《提纲》的全部思想、体现出了这些思想的系统性,但论述并不集中。尽管如此,《提纲》中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具有系统性,而且这种系统性这样那样地在马克思以及恩格斯的众多著作中得到体现或者肯定,是不容置疑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说,马克思的哲学思想是有系统性的,它就表现在《提纲》之中。今天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学术界对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系统性很少讨论,这是制约马克思哲学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重要因素。讨论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系统性问题,对于深入把握马克思哲学思想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巴加图里亚.《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J].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资料,1984,(1):28.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07-208.

  [6]普列汉诺夫.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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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