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质量作为社会治理的核心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时间:2016-02-25 13:39

  直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治理”一词还是社会科学中的边缘性概念,但目前它已成为学界、新闻界,乃至政界的一个热门概念,从兴起时考量交易成本的工具性概念逐渐拓展为一个综合性学术概念。在学理上,“治理”至少包含四个层面的内涵,即一种结构、一个过程、一种机制,以及一种战略。与之相似,“社会治理”是一个学科跨度很大的议题,涉及文化理念、制度安排、绩效评估以及策略选择等。尽管各个学科切入点有所差异,但在根本旨趣上却是一致的,即聚焦于讨论“何为好社会”,其实质便是对社会质量的追问。因此,创新社会治理,需深入理解社会质量。

  社会质量:统合主体与结构的社会状况评测模型

  以往的社会状况评测通常存在两种模型:一是生活质量模型,属于强调社会成员个体主观感受的评测模型;二是社会结构稳定模型,属于强调社会客观结构状况的评测模型。

  生活质量模型,强调通过对社会成员个体主观感受的测量以评估社会状况,包括与日常生活需求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物质性指标,几乎未涉及权利保障、机会结构、社会包容、社会排斥与融合等方面的测量。社会成员个体主观感受是被社会高度建构的,其社会地位及其所处社会结构对其主观福祉感受影响较大。所以,基于主观感受的生活质量模型更加适用于评估社会政策的效能,但却难以客观反映社会整体的福祉水平和治理状况。

  社会结构稳定模型,更多聚焦于客观社会结构的运行状况,其核心内容是考察社会秩序的稳定性,主要通过一些客观性指标来评估社会治理状况,并以此作为判断社会好坏程度的依据。就社会治理视角而言,大部分关于社会秩序稳定的治理研究均强调寻找威胁社会稳定的风险源,通过评估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给出分类治理建议。通过科学的社会稳定模型对社会客观形态进行评测,一定程度上既能有效地发现社会风险源,也能更好地反思社会治理的短板。不过,社会稳定评测模型面临着评测权的配置问题。在社会赋权和社会参与受限的情况下,此评测模型会导致大量消极的社会后果,治标不治本。

  与此两种模型相比,社会质量模型更适合应用于社会状况评测。社会质量是“公民在那些能够提升人们的福利状况和个人潜能的环境条件中参与其社区的社会经济生活的程度”,立足于“社会性”,试图通过建构“可持续的福利社会”以超越“(欧洲)福利国家”所面临的困境。社会质量模型通过对条件性因素的操作化,进一步强调社会运行基础、社会赋权以及社会参与等因素的重要性。它在社会福祉与个体福祉间划清了界限,强调集体认同和自我实现的统一,还兼顾社会公共性和成员个体性的社会形态,而“社会人”则是社会质量模型的核心关怀。

  围绕社会质量创新社会治理

  在我国社会治理实践中,生活质量模型(如“幸福某地”)和社会结构稳定模型(如“平安某地”)均扮演了重要角色,但社会参与空间以及社会自治能力并未随经济发展而提升,社会治理机制也未能实现新的突破。社会质量模型通过对国家责任与公民义务、个体与社会结构关系的界定,在理念、治理方式和政策手段上指出了社会治理创新的可致路径。

  在治理理念上,尽管如公正、平等以及民主等理念已成较为普遍的共识性治理理念,但有学者认为,社会治理创新面临着一种“理念紧张”的尴尬困境,这种紧张不但表现为学术争论,而且在治理实践中体现得更加明显。与生活质量模型和社会结构稳定模型一样,社会质量模型仿佛也无力调和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存在的“理念紧张”,但社会质量模型对“社会性”的追求,以及对合作参与的强调却是当下社会治理理念创新的一个可能起点。当然,中国的“社会性”追求的是从理念和制度上为“社会”松绑,充分释放社会力量。

  在治理方式上,我国社会治理创新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即治理体制创新和治理方式创新。就体制创新而言,简政放权、划清政社边界是其中的基本内容;就治理方式创新而言,民主协商是基本路径,社会治理主体的平等参与协商,可以衍生出诸多适应本地特性的样态。在社会质量模型框架中,社会赋权要素指涉的是社会参与,即“发展公民参与和决定日常生活进程的能力”、增加公民的权利以拓展社会参与。如沃克所言,“社会质量在本质上是自愿的、参与式的和民主的”。由此可见,评测一个社会的参与状况和参与空间是社会质量模型衡量该社会治理质量的重要指标,这反过来也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进而增进社会质量的重要手段。

  在治理的政策选择上,自1978年以来,以“释放市场力量”解决“政府失灵”的问题一直是国家进行管理的主要策略。随着社会转型加速,社会需求和社会冲突的类型也日益多样化,“市场失灵”现象在我国社会治理中愈加突出,依赖经济增长以及维稳压力机制来缓冲社会矛盾冲突的传统做法日益式微。

  从政策选择上来说,社会质量模型有助于突破传统社会政策所关注的治理焦点。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传统社会政策多以问题为导向,或以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物质条件为目的,或以提升人们获得生活资源的能力为目的,而对于社会融合和社会赋权等方面的内容关注不够。社会质量模型对社会排斥程度的考量无疑触及了中国社会政策的一个根本问题。社会质量模型主张通过消除政策中的制度壁垒、切实保障所有公民的权利、实施普惠性的社会政策项目,公平地给予各类社会群体平等的机会空间。这是社会管理走向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基本突破点。

  总之,社会治理创新实质上是从既往的社会管理模式逐渐过渡到新型治理模式,这无疑对社会自治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质量模型的倡导,不但可以在社会治理政策上给予方向性的指引——社会性的培育,而且可以在社会治理绩效评估以及行动与能力提升上提供一个重要的参考选项。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社会质量与和谐社会建设研究”(11&ZD148)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