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发力促进河南自贸区贸易便利化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时间:2016-12-07 00:00

   贸易便利化涉及口岸效率、海关环境、制度环境与电子商务等诸多环节。为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上海、天津、广东、福建自贸区积极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河南自贸区应充分学习借鉴这些经验和做法,结合河南区位优势,努力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将河南自贸区打造成为内陆开放高地及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内地核心枢纽。

  提高口岸效率

  提高口岸效率主要是通过简化清关手续、降低贸易成本以提高大通关效率。所谓“大通关,是指将进出口货物到离港(站)所需的装卸作业、代理服务、口岸查验的过程。提高大通关效率,自贸区应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服务模式,试行企业自主报税、自助通关、自助审放、重点稽核的通关征管作业;允许在自贸区试点航空快件国际和台港澳中转集拼业务;试行国外认证及相关检测业务互认制度,实行“一次认证、一次检测、多地通行”;适度放开国外认证机构进入自贸区开展认证检测业务,比照内地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给予国外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合资与独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同等待遇;对国外输往自贸区的农产品、水产品、食品和花卉苗木等产品试行快速检验检疫模式;改革和加强原产地产品签证管理,便利证书申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支持推动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对外开放口岸对部分国家人员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证政策。

  优化海关环境

  海关环境主要涉及一国的税收成本及海关透明度,良好的海关环境意味着可以更快速便捷地简化通关人员所需办理的出入境手续,从而提高人员的通关效率。在优化海关环境方面,其他自贸区已经试点的税收政策可在河南自贸区进行试点,允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加工并内销的货物试行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其他相关促进贸易的选择性征收关税的进出口税收政策在自贸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试点;结合上海自贸区的实施情况,在统筹评估政策成效基础上,研究实施启运地退税试点政策;符合条件的地区可按照政策规定申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制度环境建设

  借鉴上海、天津等先行自贸区的制度建设经验,创新自贸区内对外贸易和投资的监管制度,研究促进新型贸易方式和贸易产品的制度和政策,形成内外贸相互促进机制。

  在监管制度创新方面,自贸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可借鉴上海模式,实施“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通关监管服务模式,积极推动实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改革措施。在确保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探索建立货物实施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同时,还要建立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和冒牌货品的有效机制,确保“自贸区内无假货”,以此来保证对外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

  促进新型贸易方式和产品的制度创新。支持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平行进口汽车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进口商承担售后服务、召回、“三包”等责任,并向消费者警示消费风险。探索河南自贸区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鼓励开展绿色贸易。研究国外绿色农产品、水产品、食品和花卉苗木等产品的贸易便利化措施,试行快速检验检疫模式。进一步研究优化从国外进口部分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中药材和其他日用品的审批程序。

  鼓励自贸区内企业统筹开展国际国内贸易,形成内外贸相互促进机制。在确保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简化自贸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品内销手续,促进内销便利化。研究制定扶持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鼓励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通关、融资、退税、国际结算等服务。强化对华北区域和西部地区的市场集聚和辐射功能,开展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和国际贸易,探索构建国际商品交易集散中心、信息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

  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与合作

  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能够极大地促进贸易便利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发票、提单及电子化合同等开展贸易往来,能够提升信息传递效率,解决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贸易风险以及国内企业进入国际贸易市场的门槛。河南自贸区可以借鉴宁波保税区的经验,寻找有实力的电商合作伙伴共同搭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将自贸区作为跨境电商平台的主要物流枢纽,解决跨境资金结算、跨境物流等供应链相关环节的制约问题,为境外商家和国内消费者提供规范阳光的交易环境。⑩5

  (作者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