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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足地方实际积极应对老龄化

    发表时间:2017-07-14 00:00 内容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我省是人口大省,同时也属于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比较快的省份之一。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来看,我省一是老年人口总量大(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为12.72%,接近1196万,等于不到8个人中就有一位老人);二是老龄化发展速度快。全省近10年来老龄化程度年均提高0.14个百分点;三是老龄化在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差异大。全省18个省辖市中有7个老年人口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并且老年负担系数的上升幅度农村大于城市。截至2016年底,我省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近4000个,养老床位49.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3张,而同一时期全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接近1500万,占常住人口比例的15.74%,失能和部分失能老龄人口约300万,占老龄人口的20%。目前来看,家庭规模和家庭结构趋向小型化,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传统养老模式难以为继,我省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势在必行,但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尤其是我省老人居家社区养老的多重需求与社会化养老服务的现实能力和水平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反差。例如,随着家庭赡养功能的逐渐弱化、社会流动的加快以及城乡大量“空巢”老人、随迁老人、留守老人等社会群体的不断扩大,我省老龄群体在经济支持、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个性表达等方面,对依托社区居家养老的要求日益强烈而又多样化,但如何有效整合及合理配置各种社会资源以满足需求,尚处于起步和摸索阶段。

      近年来,在积极应对老龄化的不懈探索中,我省已经形成一些好的做法,取得较大成效。例如,出台政策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服务机构,简政放权鼓励闲置社会资源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资源相结合,将从事基层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优先纳入社会公益性岗位,努力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并且形成了郑州的医养型护理与社区智能化有机结合的智慧养老模式,洛阳的互联网+家庭病床模式及国企资源整合型模式,南阳的“寓医于养、健康疗养”中医养老模式,焦作、许昌的“以养为主、以医为辅、以医促养、寓养于医”的托管模式,等等。但与先进省份相比,我们仍有一定差距,我们应深刻领会、认真把握中央关于加强老龄工作及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部署及顶层设计,立足地方实际,借鉴兄弟省市经验,搞好统筹协调、集聚民智民力,进一步努力探求老龄化问题的应对之策及破解之道。

      打破常规,拓宽思路。在制订和实施支持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时,有必要跳出就养老讲养老的惯常思维定势,以及视老人为被动接受者的传统为老服务理念,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统筹协调发展的视角全面审视养老问题,以便在政策制订及实施中能充分体现系统性与整体性、协同性与包容性、原则性与灵活性、普惠性与特惠性、现实性与前瞻性的内在统一,以及能显露出较强的聚合力、感召力、创造力、执行力和持久力。

      公私协同,软硬兼具。所谓公私协同,就是在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业时,采取公办民营或民办公助的运作方式,至于软硬兼具,则是在我省整个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不仅要注重基础设施、技术设备等硬件建设,而且要注重价值认同、人文关怀等软件建设。对前者来说,基于河南的现有条件,发展养老服务业并不适宜采取江苏那种大规模推行的“公办民营”方式,或许以民办公助的方式去发展更为稳妥。就后者而论,融传承和创新孝亲敬老文化于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各种养老服务活动之中。

      抓住要领,突出重点。与发达省份相比,我省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起步较晚,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均为缺乏,还处于其体系尚未成型的摸索阶段,需要抓住要领、逐步拓展,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以求落地生根,适时开花结果。因此,要抓住以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去引领和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质量水平这一要领,并且要在整个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突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主导作用,突出城乡社会养老服务一体化的示范效应。这是因为从自然亲情关系永远不可复制的意义上来说,携带孝亲敬老文化基因的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不可替代,它既撇不开也绕不过,其他所有养老模式均无非是顺应时代发展在此基础上的延伸和提升。此外,与发达省份相比,广泛、深入地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更适合我省自身特点。

      宽严相济,管放得当。无须讳言,在致力于社会养老服务的诸多力量中,既有合作共识,也有博弈择优;为有效整合、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业健康较快有序发展,需要管中有放,以放促管。例如,有些地方规定民资在12349社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中的固定资产投入,在其退出后全部不得收回以挪为他用。此种规定的原意是为了防范政府购买服务风险,以及保证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稳定性。其实,这种宽进窄出的策略,并不有利于调动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社会养老服务。当然,考虑到有一定数额政府资金投入其中的因素,在民资确实需要退出时,将固定资产投入用适当折扣的方式给予民资投入以必要补偿,也不失其为两全其美的可行之策。(作者周全德系省社科院研究员)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