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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发表时间:2018-08-27 08:48 内容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近年来,随着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一批面向市场、专业化强、掌握技术、素质高的新型职业农民应运而生,正在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生力军。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新型职业农民超过1500万人。

      新型职业农民主要是以农业为稳定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劳动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具体说来,是能创新、敢创业的“新农”,依托“互联网+”技术投身农业;或是爱农业、有经验的“老农”,通过教育培训成为新型农业经营的骨干;或是高学历、想务农的“知农”,带着对农业的满腔热情返乡创业等等,他们是逐步成为适度规模经营的实践者,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的新鲜血液。

      新型职业农民概念的提出,意味着“农民”是一种自由选择的职业,而不再是一种被赋予的身份。从经济角度来说,它有利于劳动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尤其是在当前人口红利萎缩、劳动力资源供给持续下降的情况下,更是意义重大;从政治和社会角度来说,它更加尊重人的个性和选择,更能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农民是振兴乡村的推动者。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首先要推进人的现代化和农民的职业化。2017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2018年的中央1号文件,立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需求,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出了明确部署。《“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超过2000万人的发展目标。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动乡村振兴。尽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农民制度,出台国家层面的制度意见,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事项,建立职业农民职业能力提升通道,实现农民由“身份”向“职业”的转型跨越。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重要职责,将其放在三农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需求导向、综合配套”的原则,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推动落实,培养和稳定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壮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围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围绕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围绕农村返乡下乡大学生、农民工等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一批现代青年农场主,围绕促进小农户发展和产业扶贫需求培育一批生产型服务骨干,发挥信息化手段作用,形成良好的培育环境,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惠民政策落实。强化土地流转、产业扶持、财政补贴、金融保险、社会保障、人才奖励激励等政策扶持,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和一体化发展。加强乡土人才培育,帮助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能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扎根农村,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潘泽印)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