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与对外开放四十年

来源:大众日报
时间:2018-09-06 08:26

  2013年9月7日,习近平主席在出访中亚国家期间,首次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同年10月,他在出访东南亚国家期间又提出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二者共同构成了“一带一路”重大倡议。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五周年,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可以说,“一带一路”既是我国对外开放的时代产物,也是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新举措、新要求。

  “一带一路”倡导开放性原则,是一个跨区域的开放性大框架

  经过五年的成功实践,“一带一路”已经成为一个开放包容的国际合作大框架,其基本组织原则包括:

  文明交融,和谐共存。在文明交流方面,“一带一路”倡导文明对话与文明宽容,和衷共济、“同频共振”,尊重各国发展道路和模式的选择,“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推动各国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实现不同文明之间的融汇与共荣。“一带一路”倡导和而不同、互鉴互惠的理念,本质上属于“文明和谐论”,是对“文明冲突论”的有力破解和证伪。、

  利益共享,合作共赢。在利益分配方面,“一带一路”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寻求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致力于构建一个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与命运共同体。2017年10月12日,在世界银行于华盛顿举行的“一带一路:连通欧亚”论坛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多边开发机构领导人均表示,在当前全球化遭遇挑战的背景下,“一带一路”倡议打造利益共享平台,意义尤其重大。

  制度兼容,崇尚“多边”。在国际制度遵循方面,《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及与现有国际制度规范的兼容性。在实践层面,《愿景与行动》对我国而言,既有利于充分利用两种资源,整合两个市场,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也有利于打破个别国家通过贸易保护(霸凌)主义、单边主义、经济霸权主义对我国进行经济遏制和战略围堵,以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动构建以相互尊重为前提、以合作共赢为核心、以公平正义为保障的新型国际关系。

  “一带一路”提倡开放合作,属于“源自中国,属于世界”的新型国际公共产品

  本质上说,“一带一路”是一项各国均可参与、各方共同打造的全球公共产品。

  “一带一路”建设根植于历史,但面向未来;源自中国,但属于世界。2015年3月23日,外交部长王毅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午餐会发表演讲时表示,“一带一路”构想是中国向世界提供的公共产品,欢迎各国、国际组织、跨国公司、金融机构和非政府组织都能参与到具体的合作中来。

  具体而言,“一带一路”能够向世界提供的公共产品包括四种类型,体现在四个“新”字上。

  互联互通新体系。主要指基础设施(交通、能源)、人员交流、陆海通道网络、国际通信等领域的互联互通。通过“三位一体”、软(机制、平台)硬(设施、人员)兼备的互联互通,为推进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深度融合提供指引。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内容和优先领域,旨在对接各国政策和发展战略,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协调联动发展,实现共同繁荣。《愿景与行动》共十次提到互联互通,可见其重要性。

  金融合作新平台。丝路基金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是“一带一路”框架下中国向国际社会提供的公共金融产品。两大金融机构以务实的态度、新的治理规则和国际化标准,更多关注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和金融需求;用实际行动推动国际货币金融体系改革和构建国际经贸投资规则体系,完善全球金融治理,增加国际金融领域的全球公共物品供给,共同打造全球金融安全网络。

  国际交往新理念。“一带一路”摒弃传统“零和博弈”的政治现实主义思维,希望在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下,“并肩书写相互尊重的壮丽诗篇,携手绘就共同发展的美好画卷”,是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继承和发展,赢得了相关国家和国家社会的高度认可和普遍赞赏。

  全球治理新方案。2018年8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建设五周年座谈会上指出,“一带一路”是一条开放之路,正在成为我国参与全球开放合作、改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共建“一带一路”顺应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内在要求,彰显了同舟共济、权责共担的命运共同体意识,为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案。可以说,“一带一路”是全球治理体系尤其是经济治理体系面临严峻挑战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中国式国际政治经济学”,是新时代中国为国际社会提供的便车和快车。

  “一带一路”秉持开放发展理念,体现了历史经纬、现实需求与未来愿景的交汇统一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既是党中央治国理政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开放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既是我国对外开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内生需要,也体现了新时代“开放发展”“共同发展”的基本理念。

  历史地看,“一带一路”是改革开放的自然结果。四十年前的对外开放,属于“外引型”开放,即通过引进其他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的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结合自身资源和劳动力优势,充分释放生产要素潜能,极大解放和促进生产力发展。今天的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世界第一贸易大国、世界第一大吸引外资国和世界第二大对外投资国,已形成市场、资源/能源、投资“三头并进”、对外深度融合的新局面。这是“一带一路”的“当代史”背景。

  现实地看,“一带一路”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一带一路”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国家发展召唤新布局背景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谋远虑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释放发展潜能、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动能转换的重要平台。一方面,就中国自身发展而言,随着我国经济正在实现“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跨越,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一带一路”的顺利推进,有利于我国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内外兼顾、面向全球的全新开放格局,并在新型开放格局中完善开放型经济、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实现开放发展、联动发展、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就中国与其他国家的互动关系而言,我们致力于推进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通过产能合作、战略对接、优势互补,以开放实现有关国家的共同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体现了中国发展与世界发展相互促进、共同作用的辩证统一关系。

  面向未来,“一带一路”是开放发展的国际化呈现。首先,“一带一路”开创了全球经济开放合作新模式。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量,以“一带一路”为平台和抓手,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以国际产能合作、战略对接和投资贸易往来推动全球产业链重构,促进全球经济开放发展,对于有志于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家尤其是沿线经济后发国家而言,可以更好更快地实现开放式增长、创新性发展。其次,“一带一路”树立了全球经济开放发展共生共长新机制。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充分尊重对方合作意愿,充分考虑对方国情特点,践行亲、诚、惠、容外交理念和正确的义利观,采取灵活多样、因“地”制宜的合作机制,以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贸易往来为先导,展开务实合作,取得了丰硕的双赢建设成果。例如,中国通过开展“一带一路”产能合作,不仅加速了沿线国家工业化进程、促进了这些国家经济的增长,也推动了中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后,“一带一路”为经济全球化注入了新动能。中国是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贡献者和倡导者。“一带一路”的价值理念“符合人类社会开放发展的大趋势与普遍预期,顺应了开放融通的时代潮流”, 既有利于促进我国自身开放型经济向纵深方向发展,也有助于开放型世界经济的构建。当前,“一带一路”的顺利实施,为平抑形形色色的逆全球化、反全球化思潮提供了一股强大的反作用力,为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健康稳定的方向迈进,为不同国家、不同阶层、不同人群共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红利,注入了开放发展新动能。

  (作者汪长明系上海交通大学钱学森图书馆学术研究部副部长)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