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改革“组合拳”,优化河南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19-03-25 10:23

  良好的发展环境是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让民营企业家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要下大力气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近年来,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奠定了河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但对标民营经济发展活跃的省区,河南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河南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需要优化三个重点方面。

  一是需要尽快出台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截至目前,河南虽已颁布《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但大多都属于意见,尚未出台纲领性、约束力强的文件和专项规划。相比之下,广东省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中小微企业成长“十三五”规划》等,这些文件规格高、权威性强,有利于引领当地民营经济的发展;其次,政策扶持力度较弱。河南已出台的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中,具体的措施相对较少,可操作性比较低,政策扶持力度相对较弱。例如,安徽省从2013年起就设立了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连续5年每年拿出11亿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广东省2015到2017年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66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投融资,而河南省级财政在这方面的实际投入远低于这些地区;最后,缺乏相关配套政策。比如关于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问题,尽管已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但这些文件的落实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协调,而河南尚未建立完备的工作机制。

  二是市场环境需要进一步提升。在政策执行层面,少数地方“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隐形门槛依然存在,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招投标、PPP项目等方面难以公平参与竞争。

  三是政商关系需要进一步优化。“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尚未普遍建立起来,“审批环节多、要件多、前置审批繁琐”等问题依然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仍较突出;此外,容错机制不完善导致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打交道怕落嫌疑,心存顾虑,导致“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不仅如此,相关政策随意性也较大、可预期性不强。一些地方政策法规出台之前没有广泛征求企业意见,不接地气、无法执行,从而导致朝令夕改,或者有些政策会随着领导的更换而变化。

  河南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不优的原因很多,但深层次原因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在河南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政策落地难以及职能部门长期的缺位、错位、越位现象扭曲了政府和民营企业之间的关系,民营企业家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家存在“被冷落感”和“失落感”,社会地位也不高,这些都抑制了民营企业家们投资的信心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后劲儿。因此,要对照“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打好系列改革“组合拳”,下大力气优化河南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快制定《河南省营商环境政策框架体系与评价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跟踪落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一网通办”的前提下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政务信息大平台建设,遵循“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打破信息孤岛。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建设全覆盖、全天候企业服务平台。

  二是营造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贴等方式参与电力、交通、市政等领域建设,解决民营企业准入门槛高、互为前置审批等问题。

  三是创新政商互动机制。加快建立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常态化联系沟通平台,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开通民营企业“直通车”服务,杜绝“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现象,降低政商沟通协调成本,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快制定促进河南民营经济发展的“1+N”文件系列,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综合考核办法、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民营企业维权投诉处理办法等政策体系。

  五是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边界,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六是开展诚信政府创建工作。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合法协议,不得以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拒绝执行,根治“新官不理旧账”这一问题。(河南省委党校经济学部  赵 早)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