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19-07-03 09:53

    核心提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指出: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对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进一步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河南省委书记王国生在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把营商环境作为发展的“命门之穴”,认真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河南新标识。省长陈润儿也曾指出,营商环境决定了企业的成长性、活跃度和竞争力,要主动担当作为,统一认识、下定决心,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是针对我国经济社会面临发展瓶颈的精准发力,也是我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和总抓手,对于推动中原更加出彩、建设现代化新河南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

    深刻认识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

    营商环境是指伴随市场主体从开办、运营到注销整个过程的各种外部环境的总和,通常包括政务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等方面,这些方面之间互相作用、互相影响,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营商环境。在我国对外开放日益深入扩大和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更加需要为投资者的合法权利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更加需要全方位与国际规制接轨增强与世界的融合性,更加需要尽可能为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提供便捷条件,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是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政府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完善治理体系并提升治理能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至关重要。

    营商环境则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整体的政治要素、经济要素、社会要素和文化要素等各种要素交汇而成的制度环境的综合反映,是衡量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准。一个地方营商环境好不好,与当地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尤其是“放管服”改革到不到位有直接关系,集中反映了当地政府治理体系的完善程度,以及政府治理能力的大小强弱和治理效能的高低优劣。

    营商环境的好坏折射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各种制度及其贯彻落实具体实践的效果,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当前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最为关注的制度性成本,营商环境的优化,不仅能够推进简政放权和廉政建设,而且为市场主体的运行提供稳定性预期和制度性优惠,吸引生产要素流入。

    通过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还有利于重塑政府与市场关系,推动政府从高高在上的管理者转向为市场提供优质服务的“守护人”,并通过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倒逼完善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与此同时,社会主要矛盾也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要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就必须为经济发展、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这是因为营商环境较好的地方,制度体系相对完善规范,市场机制作用相对充分,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程度相对较高,生产要素集聚力就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活力就足,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就高;反之亦然。

    从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实践看,由于市场短缺所导致的投资驱动的惯性作用,前30年我国一直处于量的亢奋增长状态,从一开始对企业减税让利,紧接着零地价招商引资、低价出售国有资源,到后来的吃政策红利、人口红利和环境红利,高增长依靠的都是高昂的资源环境代价和大规模的生产要素投入。今天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低水平低层次产能过剩问题突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现象凸显,沿用传统简单的高投入模式将走进发展的“死胡同”。这就要求我们转向创新驱动资源流向,转向依靠市场机制的力量配置资源,转向依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集聚资源。

    从河南实际看,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长期以来产业结构层次相对较低,农业比重大,服务业比重低,工业结构偏重偏低,产业技术水平低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要加快高质量发展,就必须顺应现阶段我国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趋势,立足自身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和法规建设,下大功夫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只有打造好营商环境的“梧桐树”,才能引来高端要素和高层次人才的“金凤凰”,才能加快实现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是提升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竞争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实现机制之一,现代市场竞争实际上就是一个市场主体或者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最有价值的生产要素的争夺,而竞争力无疑是经济主体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形成并表现出来的争夺资源或市场的能力,或者说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更大区域乃至全球优化配置资源的能力。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条件下,不同国家不同区域以及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很显然,只有具备相对强大的综合竞争能力才能使自己居于市场经济的优势地位,立于竞争的不败之地,反之,将处于发展的不利地位,也集中反映了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是落后的表现。

    良好营商环境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企业茁壮成长的深厚沃土,是放飞创业创新梦想的载体平台,是市场主体自由驰骋的用武之地。一定程度上说,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是吸引力、集聚力,也是创造力、驱动力,更是竞争力、生产力,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

    目前,河南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我们的营商环境与先进地区相比,与企业要求相比,与人们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差距,我们必须下定决心下大力气,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创造出优于其他地区的良好条件,吸引高端要素向河南聚集,更多承接发达地区发达国家资本外溢和高端产业转移,不断提高综合竞争力。

    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是实现中原更加出彩的重要基础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指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中原更加出彩,从而为我们提出了新目标,树起了新标杆,指明了前进方向。

    中原更加出彩,说到底就是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走在全国前列,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有创新有亮点有突出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然而,对于河南这样一个在全国居于中等发展水平的省份来讲,要肩负起实现中原更出彩的历史使命,就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认真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着力持续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可量化可考核营商环境评价进入全国先进行列,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新标识,也为中原更加出彩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2

    准确把握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目标导向和着力点

    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这不仅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总体上全面推进,上到顶下到底,左右到边,还需要从河南实际出发,科学把握目标导向,找准着力点,以期尽快取得最佳效果。

    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筑牢扩大对外开放的坚实基础

    在新时代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形成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准确判断国际形势新变化、深刻把握国内改革发展新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然而,长期以来,作为内陆地区的河南受到地理区位和基础条件的约束,对外开放程度相对较低、提升缓慢,外向型经济发展滞后,成为整个经济发展的“短板”,导致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瘸腿”,使得扩大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也成为我们必须破解的瓶颈和难题。而随着“一带一路”“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和其他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为河南这个不沿边、不沿海的内陆省份进一步扩大开放带来难得的战略契机和政策红利。

    与沿边、沿海的省份相比,河南要想抓住新一轮对外开放的历史机遇,实现从“开放后方”到“开放前沿”的转变,就必须在制度创新、服务效率、环境优化上下功夫。环境就是品牌,就是竞争力,就是发展后劲。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投资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外资。”改善优化营商环境,首先就要立足于夯实扩大对外开放的基础,弱化“先天劣势”、放大“后发优势”,通过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发展环境,搭建对外开放的大平台,营造对外开放的软实力,形成对外开放的比较优势,以更大的政策力度和更快的反应速度实现“弯道超车”,在区域竞争与合作的分工中形成良性联动效应,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朋友圈”,打造河南内陆开放新高地。

    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法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一个国家或地区只有依法维护好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才能稳定其预期,已有企业才能留得住、发展的好,外来企业才会想来投资,市场活力和潜力才能得到充分激发。

    法治化的市场经济也不允许任何特权企业、特权商人、特权公民存在,更容不得法外情形的存在。如果凡事不讲制度和规则而是靠关系和人情,不能对每一个投资主体一碗水端平、平等相待,甚至将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看作“唐僧肉”,或随意将经济纠纷变更为刑事案件,动不动就查封、扣押、冻结甚至侵占企业资产,或不作为、乱作为导致“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甚至是“以罚代刑”,那么,这个地方即便是其他条件再好也会被认为是企业投资和发展的“盐碱地”。

    这种利益驱动下的权力傲慢与法治缺失,也势必会给一个地方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甚至是灾难性打击,不幸的是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却大量存在,“亚布力事件”无疑是一个最典型的例证。所以,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就必须以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基本要求,努力为企业创造公正、公平、安全、包容的法治氛围,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最权威、最稳定、最长久的保障,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营造服务实体经济的浓厚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不论经济发展到什么时候,实体经济都是我国经济发展、在国际经济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根基。”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高速发展,我国经济业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要化解经济“脱实向虚”、企业“弃实投虚”的泡沫化风险,就必须从各个方面着手振兴实体经济,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发展实现“老树发新芽”,进而以实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所以,改善优化营商环境,就必须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这个重要导向,转变以往靠减税费、拼政策、拼补贴吸引企业投资的服务模式,让营商环境成为实体经济发展壮大的肥沃土壤、必不可少的生产力要素甚至是一个地区发展的基础竞争力。通过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人才链、金融链、信息链、政策链的高效融合,推动资源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政策措施向实体经济倾斜、工作力量向实体经济加强,从而持续激发社会各阶层参与实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形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落实转变政府职能的各项措施

    从一定意义上说,改善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重塑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过程,关键就在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市场,让市场在所有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都充分发挥作用,推动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让企业和个人有更多活力和更大空间去发展经济、创造财富。

    当前,转变政府职能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市场准入壁垒多、政府履约意识差、项目审批手续繁、部门办事效率低、企业融资渠道窄、制度交易成本高、权益保障手段软、公共服务功能弱、市场竞争秩序差和扶持政策落实难等顽瘴痼疾上,主要表现在“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选择性执法、人情化监管、暗箱式操作”以及权力“体制内循环”“体制外加码”等多个方面,这已成为一个地方高质量发展最顽固的绊脚石。

    所以,改善优化营商环境,就必须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精准靶向,找准市场功能与政府行为的最佳结合点,从机制、技术、制度设计等多方面综合发力,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扭转政府缺位、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的现象,尽量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大幅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3

    让一流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成为中原更加出彩新标识

    营商环境作为一个国家和地区“软实力”的新标识,对于引导社会资本和高端生产要素的流向具有重要导向作用。而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需要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拿出“硬措施”,更需要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对标先进,统一认识、齐抓共管,不折不扣地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对标先进实践,奋力打造全国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自2003年以来,世界银行已先后发布16份“营商环境报告”,在世界产生了广泛影响,积累了丰富经验。要营造一流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新高地,就必须对标国际领先标准,积极导入世界银行的先进评价机制,尊重国际营商惯例,熟悉国际贸易规则,以此为导向全方位优化全省营商环境。

    从国内情况看,当前,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江苏等发达省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如北京“9+N”政策、上海“四个集中一次办成”、浙江“20条”等。因此,我们在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过程中,还要对标先进省市实践,借鉴先进地区的典型经验,聚焦我省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努力推动全省在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创新走在全国前列。

    从省内情况看,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南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如在全国率先实施了“三十五证合一”改革,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因此,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要不断总结推广省内的典型做法,进一步扩大“先行先试”的创新溢出效应

    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推出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新举措

    要把营商环境的好坏与市场主体的感受作为主要评判标准,强化问题导向,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做好创新监管和优化服务相结合的“加法”,做好简政放权和减税降费相结合的“减法”,进而实现“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逻辑统一。

    在做好“加法”方面,要着力建立政府守信践诺制度,聚集政策落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认真履行与企业签订的合法协议或合同,主动走近企业,倾听企业心声,还要注意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联及商会、协会意见,帮助解决发展难题。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以创新监管方式促进市场主体活动更加规范、更加健康、更加可持续。

    在做好“减法”方面,应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核心抓手,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在企业经营全周期、投资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民生事务等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简政放权,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压减审批服务环节、时间,全面提升政府办事效率,实现由“群众跑”转变为“干部跑”“网上跑”“数据跑”,由“反复跑、多头跑”转变为“最多跑一次”。在简政放权的同时,还要聚焦当前企业经营所面临负担较重的现实问题,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真真切切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

    坚持以评促改,不断拓宽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评价新领域

    世界银行对全球经济体进行营商环境评价和排名,实际上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商业竞争能力的描述,在实践中对投资者和高端要素发挥了极强的导向作用。同时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也表明,良好的营商环境会使投资率增长0.3%,GDP增长率提高0.36%。

    以世界银行为代表的国际机构对营商环境的重视,推动了世界国家和地区不断努力解决问题,着力改善营商环境。如东亚25个经济体中,超过2/3的经济体在2016年总共实施了28项营商便利度改革,2017年改革数量达到45项。香港特区政府通过方便营商咨询委员会,一直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同时推行涵盖29个政府部门的精明规管计划。俄罗斯陆续修订颁布了大量法律,使其营商环境国际排名迅速由2011年的第120名大幅提升至2017年的第35名。

    我国近年来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措施,显著改善了营商环境,世界排名由2017年的第78位提高到2018年的第46位。目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导业已建立起涵盖世界银行、具有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将对全国所有省辖市以上的城市进行评价排名,目的在于通过评价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建立起以评促改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在世界的排名,进一步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对于河南来讲,要努力通过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升在全国的排名,就要从基层做起从细微处做起,把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向基层县区延伸,向政务、商务、法治、社会、人文、生态等专业领域拓展,通过县区评价和各领域专项评价,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细做实,为打造全省一流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凝聚多方合力,推动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新格局

    从某种程度上说,营商环境的改善是制度供给优化的过程。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推进过程中,要坚持“破”“立”并举,最大限度优化制度供给。一方面,要破除制约“放管服”改革的制度性障碍,加快梳理、修改和废除与现阶段改革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另一方面,要因时、因地制宜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在简政放权、创新监管、优化服务等重点领域敢闯敢试、敢为人先,通过最大限度地创新制度供给,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形成最大限度优化改革制度供给的合力。

    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基础在于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一方面,弘扬亲商重商文化,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厚植企业家文化和工匠文化,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在全社会形成重商、亲商、敬商、护商的良好社会氛围。另一方面,加强工作宣传和舆情引导,充分利用多形式新闻平台,加强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传播各级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好声音”和“正能量”。

    同时,还要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政府“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坚定改革决心和信心,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要敢于担当、守土有责,推动全省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新格局。(河南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组 执笔:王建国 郭志远 易雪琴 彭俊杰)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