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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统筹力度 市县区别对待

    发表时间:2019-08-20 12:46 内容来源:光明日报

      “郡县治,天下安”,面对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从县区行政区域的视角去分析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这一重要制度设计,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导向作用。

      当下,由教育资源配置主导下的区域教育发展态势总体表现为:村校凋敝,乡校薄弱,县校拥挤,省、市校白热化。为了寻求更好的教育资源,家长、学生纷纷用脚投票,投出了对生养之地基础教育的不信任票。县(区)一级的学校更是十分尴尬,优质学生流失,优秀师资流失,优秀校长流失……年复一年,形成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流失与教育质量终不见抬头并行的恶性循环,地方教育自信无从说起,只能靠情怀苦苦支撑。

      所幸,专项计划制度的确立,为资源配置相对处于劣势的县(区),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村地区的县(区)学子打通了一条通往重点大学的专用通道,其积极效应正逐年彰显。我们欣喜地看到,优质生源从县(区)外流到省、市的势头已有所减缓,家长能够更理性地决策孩子的就学地,教育工作者在守望中看到了希望。

      我们可以假设:当越来越多的在县(区)读书的孩子,在专项计划的引导下,可以获得与在省、市读书的孩子均等的入读重点大学的机会,高考前不必在远赴他乡求学,县(区)教育生态便会逐渐修复。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解决教育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契合于国家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为此,建议:

      一是坚定专项计划制度不动摇。继续向欠发达地域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倾斜,使之成为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有力举措。

      二是加大国家层面统筹力度。随着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可考虑提高专项计划招生数量,保持专项计划的持续性。改革优化专项计划指标配置,建议实行专项计划数分配与当年省级行政区域中市、县考生报名数成正比例的联动机制,以国家专项计划为例,每年根据市、县考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人数多少,动态核定分配给市、县的国家专项计划数。

      三是市、县(区)区别对待。省级行政区域内分市、县(区)两个类别核定分配专项计划招生数量,即分配计划数要向县(区)明显倾斜。

      我国幅员辽阔,区域发展存在多向性、差异性,但都具有一个共同特点:教育资源配置无论从量和质两个维度看,县(区)与省、市差距过大是不争的事实。在国家层面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今天,是时候从顶层设计的角度,使针对人的发展机会方面的政策和资源更多更精准向县(区)倾斜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国两千多个县(区)一个都不能掉队,并且都要贡献一份力量。

      (作者:蒋刘恩,系贵州省黔西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