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经济情商”的生成逻辑与培育之道

来源:人民论坛网
时间:2019-12-18 09:08

  核心提示:在不健康消费心理与错误消费观念的共同影响下,年轻消费群体的非理性消费行为呈现出更为易发多发的态势,需要发挥教育引航、媒体引导、制度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年轻消费群体的“经济情商”,以促进年轻消费者更好适应于新消费时代。

  与消费升级的不断持续深入相伴随,新消费时代正以不可阻挡的趋势迅速成为消费领域的新标识。对比“70后”群体的持续高消费贡献,“80后”“90后”群体已经构成了中国消费“主力军”,日渐成为了新消费时代的风尚引领者。而这也在更大程度上考验着年轻消费群体对其消费行为的自我认知与风险管控能力,“月欠族”“月贷族”现象的出现,也不断证明着培养适合于新消费时代的高“经济情商”不仅具有必要性,更具有高度的紧迫性。

  年轻消费群体的消费心理与消费观念容易诱发非理性消费行为

  消费心理是潜隐于消费行为背后的重要因素,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消费行为的发生。年轻消费群体的消费心理具有多元化的特征,以从众心理、攀比心理、炫耀心理为代表的多重消费心理在年轻消费群体中都有体现。而在多元化消费心理的影响下,年轻消费群体的非理性消费行为不断出现,其对于自身消费行为的认识能力正在面临着新的挑战,而这也凸显出了年轻消费群体在“经济情商”上的欠缺。具体而言,从众心理集中表现在年轻消费者为寻求群体认同,主动迎合各类外在因素的影响,以至于无视自身实际需要而产生非理性消费需求。与此同时,攀比心理在同辈群体环境与购物社交化趋势的双重影响之下更显普遍。在这一心理支配下,消费行为本身被附着了更为复杂的意义,消费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满足自身的实际需要,更在于彰显自身较于他人的优越感,并在年轻消费群体内的相互比较与评价过程中,造成大量超出自身消费能力的虚假消费需求与过度消费行为。除此之外,炫耀心理是支配年轻消费群体消费行为的另一重要内在因素。炫耀心理支配下的消费行为表现出对于商品所具有的高价格、稀缺性的过度追求,通过展示高于他人的差异化消费层次来实现自身虚荣心的满足,而商品的实际用途则让位于炫耀财力的心理需求。

  消费观念是消费行为的重要内在遵循,是消费过程所内蕴的价值观念,影响着消费者对于不同消费行为的判断与认识。在社会整体消费观念日趋理性的大背景之下,处在新消费时代的年轻消费群体在消费观念上有其自身鲜明的群体特点。这一特点表现为,除理性消费观念之外,在年轻消费群体中还存在着以符号消费观与超前消费观为代表的多样化消费观念。而多样化消费观念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一部分年轻消费者脱离自身实际消费能力的过度消费行为,同时也干扰了年轻消费者对自身消费行为所带来风险的判断,进而表现为年轻消费群体在“经济情商”上的欠缺。一方面,符号消费观日益体现于年轻消费群体的日常消费行为中。在这一观念下,“消费者不仅仅消费产品本身,也消费产品所代表和象征的意义、美感、心情、情调、档次和气氛,即对这些‘意义’或‘内涵’的消费”,一系列标榜“人生幸福”“快乐体验”的商品成为了年轻消费群体的消费选择。另一方面,在超前消费观念的影响下,借助于“花呗”“白条”“小额贷”等一系列信用消费手段的使用,一些年轻消费者选择“用明天的钱买今天的幸福”,通过提前透支未来支付能力以支撑日常消费。

  年轻消费群体在消费心理与消费观念上的特征,不仅仅能够为揭示年轻消费者消费行为的底层逻辑提供切入点,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揭露出年轻消费者在认识自身消费行为与未来风险管控能力上的欠缺。在不健康消费心理与错误消费观念的共同影响下,年轻消费群体的非理性消费行为呈现出更为易发多发的态势,需要不断提升“经济情商”以促进年轻消费者更好适应于新消费时代。

  注重发挥教育引航、媒体引导以及制度引领的作用

  高“经济情商”的生成需要消费主体具备正确的价值观和良好的经济素养,而这两者的培育离不开教育作用的发挥。一方面,要把消费价值观教育作为培养高“经济情商”的首要抓手。应当通过正确消费价值观念的宣讲与教化,帮助年轻消费者厘清其消费行为背后的消费心理与消费观念上的偏差,从而引导年轻消费群体正确认识其消费行为,明确评价消费价值的判断标准,真正使其认识到消费的最终目的在于满足人们的实际需要,进而在实践中修正自身消费行为。与此同时,还应当把俭德教育作为重要着眼点,在创新形式与深化内涵方面协同发力,培育年轻消费者崇俭黜奢、俭以养德的良好品质,并与各类素质课程、通识课程紧密衔接,从而为提升年轻消费群体的“经济情商”提供强大的理念依托。另一方面,注重教育环节中的经济素养培育。把经济素养教育作为重要补充,融入年轻人成长的各个教育环节之中,从基础教育着手、从生活细节入手,推动年轻人主动自觉参与到经济素养的提升教育当中。通过开设课程、专题宣讲、实地探访等各类形式,增强年轻消费群体对基本经济概念、消费能力评估、现代信用消费等知识的掌握,形成贯穿小学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的系统化培养体系,以此在年轻消费群体的成长过程中打下合理消费的有益底色。

  消费观念的形成不仅仅取决于消费者自身的经验背景、知识框架,更在相当程度上受到舆论环境的影响。一方面,应当把消解极端消费文化的不良影响作为着眼点。极端消费文化是鼓吹“消费即快乐”“享受至上”的一股风潮,其无视消费自身的本质属性,高度宣扬消费所带来的感官刺激,把消费行为异化为追求享乐、满足物欲的过程。因此,应当在坚决打击遏制极端消费文化传播的同时,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揭露极端消费文化的内在缺陷及其恶劣本质,消解极端消费文化的不良传播影响。另一方面,应当把传播理性消费观念作为发力点。主流媒体应当自觉把“破”与“立”结合起来,在批判错误观点的同时,持续发力于传播理性消费观念、营造理性消费舆论氛围。通过主动设置议程、及时引导舆情,把握好媒体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新机遇,深耕新媒体发展新业态、新特点,结合相关热点舆情事件,创新传播内容与形式,开辟倡导合理消费的传播新场域,从而为推动形成崇尚理性消费的良性舆论氛围提供重要支撑,使得理性消费文化“随风潜入夜”,浸润入年轻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之中,促进年轻消费者在健康消费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下修正消费观念、改进消费行为,助推理性消费、合理消费成为年轻消费者消费行为的真正内在遵循,为提升年轻消费群体的“经济情商”提供重要舆论助力。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消费方式出现了新趋向,年轻消费者消费行为的风险发生点也有了新的变化。频繁出现的非法网络借贷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年轻消费群体的“经济情商”培养实效性的实现,而这就必然需要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一方面,加大对非法网络借贷的惩处力度。应当着力推动制度化管理,以与年轻消费者联系紧密的“校园贷”“小额贷”“培训贷”等非法借贷为突破口,有序开展对现有风险的化解,加大对不良网络借贷的曝光力度。同时还应当坚决遏制增量风险,加强对非法金融机构的处置,阻断年轻消费者消费风险发生的链条,生成培养年轻消费者理性消费观念的有效外部保护屏障。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网络借贷市场。不断提高形势研判能力,着力于建立适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网络借贷领域内的风险预警、风险化解等制度,规范互联网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营造协调有序的市场环境,为提升年轻消费群体的“经济情商”提供坚实的外部环境保障,为促进年轻消费者形成理性消费观念提供有效助力。

  (作者徐曼为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博对本文亦有贡献)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