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扶贫领域形式主义的治理策略

来源:人民论坛网
时间:2019-12-31 08:40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构建四梁八柱顶层设计,创新精准扶贫体制机制,构建责任、政策、投入、动员、监督和考核等六大体系,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现行标准下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9899万人减到了2018年底1660万人,436个国家级贫困县成功摘掉“贫困帽”。我国脱贫攻坚成效巨大,但面临的困难、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依然不少,首当其冲是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脱贫攻坚工作要实打实干,一切工作都要落实到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切实防止形式主义,不能搞花拳绣腿,不能搞繁文缛节,不能做表面文章。”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破除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显得尤为迫切。

  反对官僚主义,破除责任落实迁移化

  扶贫领域形式主义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主要指的就是官僚主义。要破除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首先要解决的是官僚主义问题。

  第一,既要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使命担当,也要防止贫困退出验收“达标赛”变成“锦标赛”。一方面,坚持以上率下,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齐抓脱贫,强化干部使命担当,不动辄签“责任状”,避免形式上是责任层层传递,实质上是层层责任推诿的现象;另一方面,无论是国家层面组织的贫困县退出抽查还是省级层面组织的贫困县退出各类评估检查,初衷是确保“真脱贫”,确保贫困户退出均达到“两不愁三保障”的现行标准。

  第二,既要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始终,也要避免扶贫工作问责泛化。一方面,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要求脱贫攻坚工作从严从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精准扶贫工作全过程,脱贫攻坚工作中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另一方面,要辩证看待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的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当前脱贫攻坚主要面临三类问题,第一类问题是直接影响限期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的,第二类问题是工作中需不断完善改进提高的,第三类问题是需要长期逐步解决的,应区别对待,不能“扶贫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避免扶贫工作问责泛化、甚至问责政治化倾向。

  杜绝主观主义,破除政策落实空转化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精准扶贫以来系列减贫惠贫政策,涉及面之广、含金量之高、速度之快、密度之大,可谓空前。然而“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不仅导致会多文多,陷入会议时间一级比一级长、文件一级比一级厚、含金量越来越低的怪圈,更严重的是,乡村干部难以精准、高效掌握政策,干部精力耗散在文山会海中,甚至无暇看原文,扶贫政策陷入空转。要使扶贫政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脱贫成效,关键要杜绝主观主义,解决扶贫政策空转问题。

  第一,上下联动避免政策执行中主观主义问题。一方面,不断提高扶贫督查巡查人员自身的政策理论水准。为督促下级打好脱贫攻坚战,上级部门督查、巡查脱贫攻坚工作必不可少,但临时组建的督查队巡查组,政策掌握水平差异大,不同单位、处室到基层指导时,对扶贫政策解答释疑存在较大主观性,导致基层无所适从;另一方面,不断增强基层干部依政策抓落实意识。下级在执行过程中,因脱贫任务重压力大,加之政策多文件多,往往无暇顾及政策具体内容,部门领导主观意见取代政策文件要求,导致政策执行偏差走样。

  第二,强化政策聚焦性、落地性,稳政策预期。一方面,市县扶贫政策基点要紧紧围绕抓落实展开。现行精准扶贫的工作机制为“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 ,高含金量的政策绝大部分来源于中央、省级,市县应聚焦执行扶贫政策,防止穿靴戴帽、冗长空洞,避免掉入“万分正确、十分无用”形式主义陷阱;另一方面,政策应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保持扶贫政策一致性、连续性,确保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稳定各方预期,压缩主观主义滋生空间。

  谨防机会主义,破除工作落实形式化

  机会主义本质是功利主义,其危害是导致扶贫工作落实陷入形式化困境。如建档立卡贫困识别工作中“公示公告”制度,注重公示公告形式而忽视群众知晓度实质;驻村工作形式上看起来特别重视,事实上是“走读式”“挂名式”帮扶;帮扶举措看似精准施策,实则在建档立卡户中施行缩小版“大水漫灌”。

  第一,纠正扶贫干部党性不纯、政绩观错位问题。精准扶贫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思想路线,对上负责对下负责有机统一,树正确之政绩观,防止和纠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只出工、不出力,不务实、不用心,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扶贫工作中敷衍塞责、应景造势、空泛表态等突出问题。

  第二,以脱贫质量为导向,统筹“硬骨头”攻坚和防止返贫工作。一方面,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以脱贫质量为导向,既要注重脱贫数量,更要注重脱贫质量,确保最终稳定脱贫;另一方面,既要做好剩余贫困人口限期攻坚,进一步突出对象聚焦、政策聚焦、帮扶聚焦,也要做好临界贫困、刚脱贫人口的返贫预防工作,以发展就业机会均等化来不断提高家庭收入,以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来不断巩固脱贫成效,专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特惠政策,在公共服务均等、机会均等前提下,成为乡村振兴战略下的面向全体乡民的普惠政策。

  另外,“痕迹管理”作为扶贫过程管理的一种手段,在基层扶贫实践中被普遍采用,其初衷是寄望通过保留记录的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能有效还原再现扶贫干部对精准扶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及工作落实情况,加强扶贫过程监督管理,促进“扶真贫、真扶贫”。然而,一些地方在扶贫工作中存在事事留痕、处处留迹,表格多、APP多,以“痕”论“绩”,重“痕”轻“绩”,假迹、虚痕流行,留“迹”不留“心”,形式大于内容,甚至以形式取代内容,成为扶贫领域形式主义新变异,必须刹止痕迹主义倾向,切实为基层减负。

  高度警觉“痕迹”出“政绩”,避免基层逆向选择行为。一方面,除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退出”工作中的刚性材料,须通过工作痕迹管理来提高扶贫精准度,各级各类扶贫检查督查、考核评估等不可要求基层过度留痕存迹,避免扶贫工作内容形式化,减轻基层负担;另一方面,防止扶贫工作成效考核以“痕迹”给“成绩”,视材料为绩效,避免唯“痕迹”、唯“材料”不良考评价值取向,杜绝“脱贫资料大比武”等不良现象,假使以材料“多不多、厚不厚、美不美”为偏好,必然出现逆向选择,加剧痕迹主义,加重基层负担,影响脱贫实绩。

  (作者蓝红星 庄天慧分别为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减贫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博导)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