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建设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19-12-31 08:54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纵向机构的基层基础领域,事关党和国家各项决策能否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事关最广大基层社会能否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乡村治理现代化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我们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乡村治理体系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处于中心地位,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骨干力量,组织带头人在乡村治理体系扮演示范引领作用,其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大小,直接影响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量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是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领导者

  在乡村治理体系中,不同的治理主体发挥着各自不同的重要作用,但要保持各方力量同向同行,关键还在党的领导。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全面加强农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进乡村建设、完善乡村治理体制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关键在人,首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在乡村治理中,不论是改善人居环境、补齐公共服务短板,还是深化农村改革、发展乡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决胜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每一项都是艰巨复杂的任务,没有一只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务实担当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是难以完成的。在乡村治理体系的多元主体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始终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功能。因为,作为党组织的代表,带头人多由农村先进分子组成,易于超越家族势力的影响,把分化、分散的乡村社会力量聚合起来,在引导村民自治中发挥独特的影响力。近年来,随着村民自治的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村民的参与意识和市场意识日益增强,他们自发组成专业农业经济合作社,同时,本土和外来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力量也纷纷加入到乡村建设中来,构成乡村治理的多元主体。在这种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更要发挥多元主体中的领导作用,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合作共治、同向同行的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

  (二)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是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导者

  作为领导村民自治的核心力量,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上承接乡镇,对下联系群众,是党和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的政治保证,是乡村社会安定和谐、充满活力的主导力量,是支持广大基层群众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强大推动力。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是党领导乡村治理的具体实践者,其能力大小决定着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村容村貌发生巨大变化,脱贫攻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民生福祉,这不仅取决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决策,也得益于各级领导干部对中央决策的坚决执行,还有赖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入细入微抓落实的实践。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在乡村治理中不仅仅是指挥者,更是身先士卒,同其他治理主体一道冲锋在农村建设发展第一线的战士。在领导和主导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能力不断得到增强,并带动其他治理主体能力不断提高,直接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和建设步伐。

  二、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一)因角色意识不强而呈现领导力不足

  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村级党组织处在纵向权责结构的基础环节,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是实现良好乡村治理的具体领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他们,一方面是农村基层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者,需要时刻关注民生并及时将民众的多样化利益诉求真实有效地反映给上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从而增进公共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公正性;另一方面是党组织选派到基层群众身边的实干家,需要将党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服务群众中推行到位、落实到点,通过组织、引导、示范等形式实现党的领导。不论哪种角色,都同农村基层群众利益的实现程度密切相关,都直接影响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稳固。实践中,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对自己的角色定位没有清晰的认识,呈现出形式不同、程度不同的领导力匮乏。有的执政意识淡薄,意识不到自己作为基层群众利益代表者所肩负的重任,或是放松政治学习,或是轻党建重经济,或是党建工作虚多实少,或是在市场经济考验面前价值观产生了扭曲、动摇了理想信念。有的服务意识不强,在实际工作中喜欢追求管理者身份的优越感,或是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或是弄虚作假、懒政怠政,或是处事不公、办事不当。

  (二)因治理能力有限而导致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

  良好的乡村治理在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基层群众的主体性,提高民众对乡村治理的参与度和效能感,激发乡村活力,促进乡村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自身优秀的品质、才能和服务,示范引领农村群众共同开辟乡村社会良善治理的局面。可以说,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治理能力强不强,直接决定其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程度,直接影响乡村治理的有效性。然而,现实中许多乡村都存在党组织带头人治理能力较为有限的现象。譬如:发展致富能力不强。当前,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农村经济是基础,保障乡村就业机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是重要抓手。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依然固守“等靠要”的思想,既缺乏放宽发展视野的勇气,也没有清晰的致富思路,更缺少创新发展的积极探索。还有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自身致富都存在很大困难,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更是有心无力。再如: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能力不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联系服务群众是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具体到乡村社会,广大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逐渐呈现多领域性、多层次性的特征。面对这些变化,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不能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方法,不能及时创新改进联系服务群众的内容和路径,致使群众很难感受到党组织带头人的先锋模范作用,直接影响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效果。

  (三)因法治意识淡薄而缺乏依法治理的自觉性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三治合一”的指导思想为新时代如何实现乡村善治明确了路径,折射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依法治理自觉的新要求。相较“三治合一”的组成要素,法治既是“硬要求”,又是“压舱石”,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保证,这就要求我们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乡村社会的矛盾及问题。但在目前乡村治理的实际过程中,能够自觉树立依法治理理念的带头人还是很有限的,他们中相当一部分法治意识淡薄,不能赋予法律法规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农村产业运行、保障农村生态治理等方面应有的权威地位。譬如: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固守传统“一言堂”决策模式,形式化对待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党的意志转化为村民共同意志的法定程序虚化处理,盲目决策、随意拍板的现象时有发生。又如: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面对农村基层社会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依然采取简单粗暴的态度,不主动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实际问题,难以引领乡村治理步入法治轨道。

  三、多措并举建设高素质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

  (一)强化意识培养提升乡村治理引领力

  置身新时代,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应契合乡村治理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满足乡村治理多元化主体建设的需要,充分发挥自身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做好乡村治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层面的引领工作。为此,需要首先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三种意识的培养,增强提升乡村治理引领力的原动力。一是政治意识。就是要求政治立场明确,能够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在乡村治理中所肩负历史使命,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乡村治理全过程,引领乡村治理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阔步前进。二是群众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常讲,人民群众是最实在的,他们不光要听你说的如何,更要看你做的如何。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只有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将群众所需所思所盼始终放在心上、体现在工作中,才能使农村基层工作的开展与党、国家、人民的步调一致,才能确保乡村治理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三是服务意识。要时刻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检视自己,积极创新服务平台、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将服务群众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优质的服务增强乡村治理多元主体的认同度,凝聚乡村治理强大合力。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职业能力素养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要求,制定符合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工作实际的教育培训规划,把长期性工作、经常性工作和阶段性任务有机结合起来,配置有利于带头人队伍成长的教学课程体系,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灵活性、务实性、前瞻性、系统性。一是围绕“政治过硬”要求,以应时应势应知应会内容为核心,不断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教材体系。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是党员干部素质的核心和灵魂,缺乏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的领导干部,不可能是合格的成熟的领导干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学院在进行教学布局和教材设计时,要以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学习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学习相结合为原则,特别是要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历届中央全会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二是围绕“本领高强”要求,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运用为主线,不断开拓干部教育培训个性化、差异化、特色化实践课程。要突出党和国家战略重点,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具体部署要求,聚焦农村基层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全局性、前瞻性视角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用科学的方法研究解决乡村社会发展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实现政治理论学习与专业知识传授、政策任务解析与业务技能培训、传统授课模式与新兴教育平台的有机统一。

  (三)重视科学激励提高干事创业热情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马上进入收官之年,在这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好的状态和更实的作风投入工作。为此,需要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的激励问题,以科学完善的激励机制帮助他们消解顾虑、甩掉包袱,始终保持高涨的干事创业热情。一是进一步完善符合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工作实际的薪酬机制,确保其薪酬水平能够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并因地制宜建立科学的补贴机制和社会保险帮扶制度,使带头人的工作实绩与自己的物质保障充分挂钩。二是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奖惩公正分明的评价导向,建立乡村治理实绩考核制度,将农村基层群众口碑作为考核评价带头人的重要指标。同时探索建立带头人罢免机制,充分发挥乡村治理多元主体在干部考核评价中的主观能动性,实现带头人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三是进一步畅通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职务晋升通道,使工作实绩突出的带头人能够在乡镇干部选拔过程中享有充分的优先权,科学缩短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晋升的周期。四是加大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中优秀代表的宣传和表彰力度,增加其工作荣誉感和价值感,从而增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使带头人队伍中的优秀分子成为大多数。

  (四)健全监督机制营造村级良好政治生态

  营造村级良好政治生态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命题,也是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内在要求,还是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在国家权力体系大厦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所行使的权力可以说十分微小,但对农村基层群众而言却影响极大。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一些农村基层“微腐败”依然被广大群众所诟病。为此,我们需要从规范村级公权力行使入手,创新乡村治理多元主体参与的监督模式,健全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权力行使的监督机制,为保证村级公权力得到正确行使,促进带头人更好地履职尽责提供刚性的制度保障。一方面,织密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乡村社会组织监督、上级和同级部门监督、审计监督等多方联动、实时公开的监督网络。另一方面,健全监督与问责有效衔接的动态反馈机制,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得到有力整治,对违反党纪法律、严重损害农村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行为严惩不贷。

  (作者包世琦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党建研究所)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