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村振兴的价值底蕴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0-07-21 15:47

  乡村振兴,农民是关键。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只有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其做到自觉认同、自我内化,才能积极践行他们所肩负的乡村振兴之责。因此,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关注农民的精神生活,加强价值观建设至关重要。核心价值观是国家和民族之魂,是社会发展进步之基,对于乡村来说,它是乡村共同体得以传承绵延之根。

  一、作为社会意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乡村振兴提供理论指导

  唯物辩证法指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而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对于生活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民来说,当他们走出农村开始与城市生活接触时,其思想观念就在无形中发生变化。现代化不仅改变了农民传统以农业为生、以农村为中心的生活方式,也解放了他们的思想,“一方面使个体从传统社会中整体的一部分转变成了独立的个体,另一方面把个体从传统的专制统治之下解放出来,成为自主的主体,社会主体由过去的一元走向了多元,除了国家,人民、社会组织等也成为了社会主体”。现代化带来了社会主体的多元化,在改革开放大潮中,解放思想的多元化主体拥有了多元化的价值选择。

  当“个人自由”遭遇“价值共识”时,当“个人权利”遭遇“国家义务”时,当“个人利益”遭遇“集体利益”时,农民不是从他们自己“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社会生活的,他们“的出发点是从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这反映了现代化进程中农民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价值诉求,农民的职业选择、生活方式以及子女教育等问题越来越多样化,使其形成了多元化的价值理念。

  随着农村社会结构的转型,农村传统社会价值规范在人们的生活中失去其应有的作用,然而农村社会却没有形成新的能够整合农民多样化需求的价值规范,从而使农村出现了“规范真空”的状态,各种失范行为接踵而至,比如养老实践中的虐待老人、生活中的借钱不还、商业领域中的缺斤短两等现象,由此农村社会亟需新的能够被广泛认同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不仅构成了意识形态的理论内核,同时还担负着“调节利益关系结构,在此基础上引领社会思潮并调适伦理生态和社会心态,推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与政治上层建筑的社会结构性功能”。作为社会存在的乡村振兴,同样离不开作为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和推动,“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农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理论进行积极的自觉认同和主动践行,也会变成物质的力量推动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

  二、作为先进文化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乡村振兴提供文化滋养

  核心价值观是决定文化性质和文化发展方向的最深沉、最根本、最持久的要素和力量,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承载着民族文明进步的精神追求,体现着评判是非善恶的价值标准。现阶段,建设先进文化的关键就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推动文化价值观念创新,实现先进文化发展质的飞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质上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要求相契合,在内容上是承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借鉴国外优秀文明成果以及汲取革命红色文化信仰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它是我国人民在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的国内外思想文化变化冲突背景下提出的价值指引和价值规范,充分反映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价值体认和价值追求。改革开放以来,以出身、成分等政治因素作为社会分层的乡村社会传统主要标准发生了改变,农村文化生活也不再仅仅是样板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城镇化带来的打工潮几乎席卷中华大地的所有农村,经济收入逐渐成为乡村社会分层的主要标准,轿车、楼房、电脑等物质文化追求成为新生代农民展现自我成功的标志,物质生活快速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催生文化生活发展,农民的文化需求开始多样化。

  以城市为代表的都市文化在与以乡村为代表的乡土文化的无形竞争中逐渐被乡村社会的大多数居民所接受,农民年复一年外出打工从一个侧面彰显了经济文化发展中占据优势的都市文化的胜利。由此,我国乡村社会文化领域呈现出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危机,农民不再以作为农民而自豪,他们鼓励自己的子女外出求学、打工或者当兵以摆脱务农的命运,农业也逐渐成为留守老人、留守妇女以及那些在争取落户城市并被承认接纳竞争中失败的农民工最后的归属地和家园。乡村不再是传统社会中衣锦还乡之所,乡村的破败凋零和人才流失使其在现代化过程中承受了来自乡土内部和社会外部的双重压力。

  然而,现代化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我国是一个拥有14亿人口、5.5亿农民、2.9亿农民工的后发现代化国家,我国的现代化建立在农民认同、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的基础之上,“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现代化不仅是城市的现代化,更是农村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不能实现我国的现代化。现代化不仅是经济的现代化,更是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现代化。乡村振兴作为促进我国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不仅需要国家在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时从农民、农村和农业本身的发展规律出发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需要作为长期生于斯长于斯的农民在实际生活中积极参与、主动融入乡村本土特色与乡村振兴战略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乡村是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源地,是礼仪文化、农耕文化、民俗文化、地域文化的重要载体,由此作为先进文化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与我国乡村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现实可能性和时代必要性,能在构建根植于传统、又兼具现代特质的乡村文化生态的基础上为我国乡村振兴提供文化滋养。

  三、作为中国精神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乡村振兴提供道德基石

  作为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整体推进提供了宏观理论指导和顶层实践蓝图;作为先进文化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社会运行提供了中观层面的文化支撑,推动了城乡互动发展。意识形态在其本质上反映了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价值诉求,它既表征着特定利益取向又具有精神信仰属性;而文化作为民族的基石,既可推动民族的发展,亦可规范和化育民众,使其成为一个人的精神追求和道德准则。由此可知,不论意识形态的演进,抑或文化的变迁,最终都要体现在每一个公民的价值取向和精神信仰之中,表现在个人行为中的利益取舍和道德选择。那么,作为中国精神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内蕴着人民大众的价值属性、精神信仰,构成了公民的规范价值认知与精神根基。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乡村社会的发展和振兴同样需要道德来保驾护航。“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如果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莫衷一是,行无依归,那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就无法前进。”同样,对于一个乡村社会来说也是如此。

  目前,在我国农村社会中存在着多种行为规范的主体,既有崇尚权力、渴望进入仕途的芸芸大众,也有膜拜金钱、期望一夜暴富的普通百姓,更有盲目信教、祈祷平安喜乐的农村妇女,亦有沉迷网络、远离校园而不知道德为何物的留守儿童。

  当社会中充斥着多种行为规范时,人们往往不知所措,从而出现行为偏差和越轨现象。由此,需要在乡村社会树立起统一的、能够凝聚人心、维护社会秩序的道德规范,“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践行能力,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只有形成共同的价值规范,用共同的道德准则衡量社会大众,用向上向善的力量激励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其“成为转型期人们生活的精神家园、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以及社会现象的共识性价值判准”,乡村伦理在此基础上才得以确立,人们的善恶、美丑、对错判断才有标准,社会舆论才能形成道德的力量、行使规范的权力,让乡村社会朝着和谐、和睦、合作的方向发展,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得以实现。

  (作者孙可敬单位为中原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