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化解因疫致贫、因疫返贫风险

来源:《国家治理》
时间:2020-08-19 08:33

      进入2020年后,我国面临着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以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双重挑战。疫情发生后,我国通过对新冠肺炎患者的诊疗费用医保报销和政府财政补助等途径,以最大限度减轻感染者及其家庭经济负担。但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脱贫攻坚的不利影响仍然客观存在,且不可忽视。在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背景下,“因疫致贫、因疫返贫”风险尤其要引起高度重视。

       在我国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2020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作出了“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特别要求。2020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特别指出,“要加快建立健全防止返贫机制,对因疫情或其他原因返贫致贫的,要及时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在3月6日召开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做好对因疫致贫返贫人口的帮扶,密切跟踪受疫情影响的贫困人口情况”。

      在学理意义上,风险意味着某一事件发生的较高概率或可能性。在传统自然灾害风险及战争风险相关研究的基础上,近年来,很多学者对由疾病及市场等因素带来的风险展开了新的研究,并将其称之为新风险。英国学者彼得·泰勒-顾柏提出,“成功地处理新风险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对于较弱势群体,因为新风险涉及到更多的人,如果不能有效处理这些风险,对贫困、不平等以及未来生活将产生重大影响”。新冠肺炎疫情在客观上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都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在扶贫方面尤为突出。

      印度著名学者阿马蒂亚·森曾提出,贫困的根本问题是权利贫困和基本能力的剥夺,表现为过早死亡、严重的营养不良、疾病流行以及其他方面的失败等。疾病对贫困的影响通常是直接的,它不仅会增加家庭经济支出,而且会制约贫困者就业增收能力的提升与机会的获得。针对疫情可能带来的脱贫返贫风险,我国已有地方采取了一定措施。据报道,湖北省对所有新冠肺炎确诊贫困人口,按每人1万元帮扶资金的标准补贴。目前武汉出台就业扶贫十项举措,以促进贫困者的就业脱贫。但如何正确认识这种风险并进行针对性、统筹性的治理,尚需进一步的分析研究。

      可能引发“因疫致贫、因疫返贫”的风险因素

      风险既是一种客观存在,又是一种认知、评估和识别。对于贫困而言,需要多种维度和多种因素综合进行解释分析。对“因疫致贫、因疫返贫”的风险认识亦需如此。

      思想认知因素。思想认识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和决定人的行为。在全力应对疫情的情况下,个体尤其是地方管理者在主观上很容易产生“将应对疫情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的认识,从而可能淡化对包括脱贫攻坚在内的其他任务的重视程度,进而产生懈怠行为。这种松懈不仅会影响脱贫攻坚的预期进程,而且很可能使既有的扶贫项目或计划陷入停滞、半途而废,从而增大“因疫致贫、因疫返贫”的风险。

      资源配置因素。包括人力、物力、财力及时间精力等资源的投入及配置方式,直接影响了资源运用的实际绩效。在全力应对疫情的情况下,资源配置势必要向相关领域倾斜。如河北省2020年2月发布的《关于深化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排查防控工作的若干措施》规定,村“两委”要组织一支至少5人的专门队伍,分小组开展设卡、巡逻、隔离、执勤等工作。以上这些措施具有必要性,但也应看到,村“两委”的资源通常都是有限的,如果缺乏正确的统筹观念,很可能会打破既有的资源安排计划与部署而顾此失彼,也势必会影响既定扶贫工作中其他资源的投入,进而影响扶贫脱贫质量。在强大的脱贫考核压力下,又会使违背扶贫初衷的“数字脱贫”问题更为突出。

      管理策略因素。管理策略涉及到政府在完成各项复杂工作、任务时所确定的具体目标,以及为完成预定目标而采取的具体方式、步骤及绩效评价的思路方法等。在全力应对疫情的情况下,政府管理策略的核心主要基于有效防控疫情而确定,为实现此目标甚至需要采取一些非常措施,如控制人员流动,一些疫情较严重的农村地区甚至会采取完全封闭管理等强制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正常农业生产及外出务工无疑会受到一定影响。同时,不少地方实行乡、村一级抓一级,属地管理、层层压实的管理措施,并要求快查快处疫情防控中的不落实行为。这就容易使当前的绩效考核中出现过度重视疫情的防范效果,而忽视对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的严格细化考核的情况,从而给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带来一定难度。

      因疫情造成的扶贫计划实施受限因素。疫情对经济层面,尤其是产业发展与务工就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也会使扶贫计划实施受到限制或制约。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外出务工受阻、产业扶贫困难、扶贫项目停工及帮扶工作受到影响等方面。这些影响可能是暂时的,也可能是长期性的。例如,一旦贫困家庭中有成员感染新冠肺炎,继而就可能面临劳动力缺失,家庭收入减少,高龄失能老人、幼龄儿童、残障人士无人照看等问题。在此情形下,贫困家庭的兜底扶贫需求尤其迫切。

      “因疫致贫、因疫返贫”风险化解治理之道

      对于当前可能存在的“因疫致贫、因疫返贫”风险既需要在观念上予以重视,更需要有行之有效的治理策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强调,“党中央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都要完成。疫情特别严重的地区要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他地区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抓好涉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不能有缓一缓、等一等的思想”。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在应有风险意识下积极探寻治理之策

      一方面应破除扶贫可缓、可等或可变通等不正确观念;另一方面应强化“因疫致贫、因疫返贫”风险意识,并通过评估加以具体化,以作为风险治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使各个扶贫参与主体形成正确的风险认知。同时,要树立完全能够战胜困难和成功治理风险的坚定信心,既不能回避问题,也不能被问题和困难吓倒,而是要通过更多的实地调研对风险进行客观的分析判断,积极寻求有效的治理策略与方法。例如,对返贫或出现脱贫新困难的贫困者要进行针对性帮扶,用活、用足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继续按照深化扶志扶智,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的政策精神,帮助贫困人口树立自身的风险观念和主体观念,形成长效脱贫的观念保障。

以统筹优化配置实现资源运用协同效应

      一方面,需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进程及成果保障需求,继续进行必要的资源投入,防止疫情在个别地区出现反复;另一方面,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与好转,应统筹资源分配, 提升资源安排的公平与效率,发挥资源运用的协同效应,确保必要的人力、物力和时间精力用于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此外,还要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参与脱贫攻坚的特色企业复工复产。为此,一是要重视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的精准对接,帮助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快复工,吸纳当地就业。二是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防范受疫情冲击的特色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的现象。三是要加大企业复产用工的保障力度,解决好相关企业用工难、用工贵问题。四是要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对患者特别是有亲人罹难的家庭要重点照顾,安排好基本生活。

      适时调整策略以增强风险治理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指出,这次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我们一定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要针对这次疫情应对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处理急难险重任务能力”。应急治理能力在很大程度取决于能否针对具体问题,及时采取最合理的治理策略。无论是疫情还是扶贫任务,每天都在发生新的变化,需要适时调整策略,选择最优治理方案。因此,应在疫情防控与脱贫发展两不误的原则下,充分发挥各个地方的积极主动性和能动性,将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疫情排查与贫困人群脱贫情况的细致排查有机结合,提升工作效率;疫情防控期间应注重简化程序、下放审批权限。通过引入有效的激励和惩罚机制,使基层干部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第一线,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细化完善不作为、乱作为、不会干及不能干的干部责任承担制度。

      以疫情防治为契机加快补齐农村脱贫短板

      应以此次疫情为契机,加快补齐农村脱贫攻坚中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提升扶贫工作质量。具体包括:利用疫情排查机会,更加及时准确地收集此次疫情对扶贫家庭、个人、村庄及区域造成的经济、劳动就业、身体、心理等方面的影响的具体信息及数据,为疫情信息共享和防控策略协调作出贡献;准确把握参与扶贫的中小企业面临的生产经营困难、延缓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等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将陷入困难的企业纳入脱贫攻坚任务列表,给予必要的帮扶;针对这次疫情应对中暴露出来的农村公共卫生安全、慢性疾病防治和环境治理等“贫病循环”问题,加大治理力度。通过加快乡村医务室建设,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促进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方式,更好为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驾护航。补齐这些短板,无论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还是农村扶贫长效机制建设,都是至关重要的。

作者:王三秀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教授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