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城市要突出碳中和取向

来源:经济日报
时间:2020-11-27 07:53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中国首次明确实现碳中和的时间点,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美丽中国的一个关键测度是碳中和取向,这意味着,城市碳中和水平是美丽中国建设进程的核心指标。

实现碳中和任务艰巨

所谓碳中和,也就是净零排放,指人类经济社会活动所必需的碳排放,通过森林碳汇和其他人工技术或工程手段加以捕集利用或封存,而使排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净增量为零。《巴黎协定》所规定的目标,是要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缔约方,立即明确国家自主贡献减缓气候变化,碳排放尽早达到峰值,在本世纪中叶,也就是2050年以后,碳排放净增量归零,以实现在本世纪末将全球地表温度相对于工业革命前上升的幅度控制在2℃以内。不仅如此,各缔约方还达成共识,争取实现1.5℃的温控目标。目前全球地表平均温度增幅已经达到1℃,中国升温幅度则超过1.1℃。这也就意味着,实现净零排放的时间表还要进一步提前。

保护全球气候,是保护人类未来的安全。人为温室气体排放引致的全球地表增温,导致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海洋生态系统退化和生物多样性消失,从而危及地球生命系统的安全。也正是因为这样,多数发达国家在实现碳排放达峰后,明确了碳中和的时间表。例如芬兰确认在2035年,瑞典、奥地利、冰岛等国家在2045年实现净零排放;欧盟、英国、挪威、加拿大、日本等将碳中和的时间节点定在2050年。一些发展中国家如智利,也计划2050年实现碳中和。

2018年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约占世界总量的30%,人均排放也超过发达经济体欧盟的人均水平。中国采取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尽早达峰迈向近零碳,这不仅是国际责任担当,也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需要和保障。尽管中国经济体量位居世界第二,但人均收入仍比世界平均水平低五分之一,不足美国的六分之一,尚有6亿人口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只有1000元人民币;而且高碳的煤炭在中国能源结构中占比高达58%,几乎是一些发达国家的3倍。中国的责任担当要有勇气,也要符合实际国情。中国承诺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比发达国家更具有雄心,其努力和艰难程度也远高于发达国家。

碳中和的重点难点在城市

2019年我国城市化率达到60.6%,2035年有望达到75%。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心、重点、焦点和难点已然转向城市,美丽城市的目标全面实现了,美丽中国也就基本建成了。2019年,我国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7.1%、39%和53.9%,用电量占全社会总量的比重分别为1%、68.3%和16.5%,城乡居民用电占比14.2%,主体也在城市。城市作为第二、三产业的空间载体和居民高度密集区,经济产出占比超过90%,能源电力占比甚至逼近95%。也正是因为产业、能耗和人口在城市空间的高度浓集,美丽城市建设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心和重点所在。

由于城市空间的环境容量相对有限,难以自然净化城市经济社会活动所排放的各种污染物,成为污染治理的重点和难点。2013年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启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经过六年的艰难治理,2019年,在严格监测的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空气质量超标的城市占比仍然高达53.4%。PM2.5浓度达到一级即每立方米低于15微克的只占4.5%,接近一半的城市低于二级标准,而世界卫生组织关于空气质量的指导值是PM2.5浓度每立方米10微克。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是美丽城市建设的第一步。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清运焚烧、燃煤电厂除尘脱硫脱硝,需要能耗,而且是高能耗。这也就意味着,在污染攻坚中,如果借助化石燃料动能,在治污的同时要燃烧更多的化石能源,根据边际减排效应递减和成本递增原理,细微颗粒物排放不可完全排除。而且,燃油机动车的移动源排放,也是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来源。如果碳中和,即使城市零排放难以实现,但近零排放也要求化石能源燃烧基本或接近于清零。非化石能源没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无需除尘脱硫脱硝,清除了点源排放;纯电动汽车或氢能汽车杜绝了移动排放源。因而,碳中和取向的美丽城市建设,对于高碳能源结构下难以决胜的污染攻坚,也就无坚自摧了。

城市碳中和要有时间表路线图

发达国家的经历表明,温室气体排放随着工业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增加,至一定水平抵达峰值而后下降。《巴黎协定》所规定的目标,也是先达峰然后走向净零碳排放。之前我国向国际社会承诺的气候行动目标,是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2030年下降60%至65%。但只要GDP增速快增量大,仍然会有绝对量的增加。今年我国提出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绝对量的管控,不仅不因经济增长而增加排放,反而要求经济增长碳排放逐步归零。

美丽城市建设,一是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十四五”规划中,要明确实现碳排放达峰,这是城市走向碳中和的第一步和关键一步。社会上有一种错觉,就是碳排放峰值越高,城市发展的空间越大。殊不知碳中和刚性表明,峰值越高,碳排放清零越困难。这是因为,碳排放具有锁定效应,即高碳能源和基础设施投入,经济回收期多在30年甚至更长时间。例如燃油汽车生产线投入,资本密集度高,投资额巨大,而碳中和目标要求在2035年前后,燃油汽车就可能会被强制退出市场;投资燃煤电厂,即使是超超临界,碳中和要求煤电在2050年基本退出。相反,零碳能源、零碳消费品、资本品投入,则是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道义产品。英国宣布,将在10年内禁售汽油和柴油车,全球汽车巨头日产宣称计划在2025年后停售旗下燃油车型。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看,高耗能的原材料产业和产品,例如钢铁、水泥、建材、化工,业已趋于饱和或过剩。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尽快弃煤减油,许多城市例如深圳,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已经全部纯电动化。

二是城市更新、老城区改造和新基建,需要纳入碳约束,严防碳锁定,从根本上消除碳需求。产城一体、职住融合,避免的不仅是交通拥堵,减少的不仅是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步行距离或自行车可达,不需要机动车辆的交通,所实现的零碳,是发展范式的转型。城市汽车更新,不仅要淘汰燃油汽车,甚至燃气汽车也要加以碳排放的核算。对于小区屋顶和可以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的,要鼓励并利用自然的各种解决方案,提供能源服务,减少化石能源的燃烧和排放需求。新材料提升建筑节能水平,互联网高效调控城市低碳运行,以及居家办公、视频会议等,都是减碳的有效途径。城市绿地、建筑立体绿化,不仅提升城市韧性,而且吸收大气二氧化碳形成碳汇或生物质能,是碳中和的必要手段。

三是城市的新建、扩建或改建,也需以碳中和为取向。我国城市化进程尚未完成,目前的户籍人口城市化率比常住人口城市化率约低15个百分点,到2035年城市化率还要新增15个百分点。14亿人口,30%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城市居民,规模超过4.2亿。城市的新建、扩建或改建,也要以碳中和为取向。广大农村具有就地使用光伏、风能和生物质能的便利,而城市由于人和经济活动密集,在城市空间范围内实现碳中和几乎不可能。但是,碳中和取向的美丽城市建设,要求一切新建、改建严格避免高碳锁定,例如,避免高耗能的超高层塔楼而规划建设楼层适度的小高层建筑,利用城市绿地、湿地,滞洪净化生活污水,减少污水处理能耗。合理控制大城市规模,不能盲目“摊大饼”,要提升城市内部碳中和的能力,减少对外部零碳能源和负碳技术的需求。以北京、上海、广州为例,其辖区内碳中和是完全不可能的,这就要求空间协同,利用西南地区的水能、西北地区的风能光能和近陆海域的海上风电,为城市碳中和提供零碳能源保障。

美丽中国是美丽城市的聚合体,美丽城市建设的碳中和取向,需要制定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需要碳达峰,而且宜早。城市要超越化石能源燃烧排放的污染控制,制定弃煤和减油规划,开启温室气体绝对量的减排进程。同时,借鉴发达国家2050年前碳中和的有效措施,制定2060年前城市碳中和的实施方案。

(作者潘家华系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会长)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