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推动社会文明程度提升
日前,《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制定的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了“提升全民文明素养”的规划目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是河南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作为农业大省的河南,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是提高全民文明素养、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也是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环节,是十四五时期坚持“两个高质量”,基本建成“四个强省、一个高地、一个家园”现代化河南的战略任务。
统筹协调“两个文明”建设,推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平衡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在江苏徐州考察时指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很重要,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是辩证法的观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特别要注重提升农民精神面貌。”近年来,农村物质文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广大农民精神面貌的改变和思想观念的变化,同时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了更高的要求。要牢牢把握“两个文明”一起抓的实践精神,使农村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
一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两个文明”建设。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的基础,精神文明是物质文明的主导,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只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综合国力和国民素质都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顺利向前推进。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是仓廪实衣食足的物质文明,而且还是知礼节明荣辱的精神文明。实现乡村振兴需要统筹推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中,要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实施乡村振兴的全过程、渗透在“三农”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是大力推动产业振兴,为精神文明建设奠定基础。要以辩证的、全面的、平衡的观点正确处理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农村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需要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也需要实现乡风文明、家风良好、民风淳朴。要推动产业振兴,发展农村特色产业,注重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挖掘农业产业深层次的价值,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在发挥农业提供初级农产品的价值外,深入拓展其承载涵养水源、农业景观、休闲体验及农业文化等多重功能。在保障农业生产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充分开发农业和乡村特殊功能,实现“文旅农体养”多元融合发展,促进产业兴旺、农民增收,从而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深入建设乡风文明,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动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铸魂工程,能为乡村振兴与经济发展提供精神支撑和强大动力。乡风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全方位的工程,要抓导向、抓培育、抓载体、抓工程,汇聚政府、社会组织、农民群众等多方力量,齐抓共建、组织联动,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积极打造乡风文明建设的示范点,以好家风促进好民风,凝聚积极向上向善力量,让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更丰富,农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更充分,更好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文明素养,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提供精神动力。
四是发挥地域资源优势,开创精神文明建设新格局。实现“两个文明”协调发展,要立足地域资源优势,不断赋予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的时代内涵、丰富其表现形式,为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优质载体。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探索建立传统文化资源向文化创意转化的有效机制,打造一批具有中原风格、中国风骨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区。在农村生态宜居建设中,保留乡村文化韵味与地域风情,以一村一韵、一村一景为目标,建设以乡愁文化、民俗文化、乡村旅游、农耕文化为主题的示范村。加强对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古建筑古村落的保护开发,建设一批精品村。创新实施文化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文化服务社会化、市场化,推动文化投入机制、文化服务购买机制、多元化文化服务主体格局的社会化转型,着力解决好地域之间文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农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不断开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格局。
持续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新时代文明乡风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2019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正随着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坚实步伐而日益迫切,要持续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对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整治,树立新时代文明乡风。
一是营造文明氛围,倡导新风礼俗。完善推动移风易俗的体制机制,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精细化,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文化活动室、文化广场等文化阵地,精心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民俗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宣传文明生活方式,弘扬科学节俭的新风尚。加强对移风易俗工作尤其是婚丧习俗、殡葬改革方面的政策解读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在移风易俗工作方面的先进典型,树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无事不办的文明新风,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形成社会舆论导向,涵养崇尚节俭、不慕虚荣的社会风气,增强群众自觉意识,争做文明新风带头人。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深化舆论引导,为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礼俗,营造良好的文明氛围。
二是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风尚。健全完善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等约定。落实人员亡故火化补贴政策,提倡绿色殡葬、生态殡葬等现代安葬方式,努力实现婚丧事宜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移风易俗常态化,树立鲜明正确的价值导向。积极组织党员和村干部带头成立村委会文明劝导队、村委会志愿服务队,认真排查摸清全村情况,引导和监督村民风俗行为,做好整治工作,遏制陈规陋习,倡导推行文明新风尚。通过党员带头、宣传教育、政策引导、依法惩治等手段,多措并举持续推进。自觉遵守操办婚丧事宜“双报告”制度,对于在移风易俗工作中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要加强批评、教育、处理,以优良的党风促进移风易俗工作。崇尚科学、反对迷信,严厉打击算命、算卦、看风水等封建迷信活动。拒绝浪费、反对攀比,树立文明节俭的消费理念与习惯,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
三是实施德治工程,实现和谐有序。在加强村民自治和法治的同时,实施乡村德治工程。建立和完善乡村道德约束机制,将乡村思想道德建设各项举措制度化、规范化,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开展工作,维护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使村民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乡村治理。在“三治”融合的基础上,形成村干部、民情信息员、村民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农村社会管理工作新格局,实现农村社会环境关系和睦融洽。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集体的道德评价活动中,对违反村规民约的人和事,给予多种追究责任的惩处。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对农村道德建设进行引导与监督,充分发挥农村社会组织、新闻媒介等作用,鼓励农村社会树立舆论监督意识,提高自身监督能力。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营造知德、守德的良好氛围,实现农村治理的和谐有序。
四是开展专项治理,树立文明乡风。要将移风易俗专项治理通过压实主体责任、部门同向发力、加强舆论宣传、强化监督执纪、健全完善制度等措施,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工作内容。把握“破、立、治、管、效”五个环节,坚持党员、公职人员带头破陋习、树新风,影响和带动群众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制定出台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规定,明确向组织报备程序,严格控制规模标准。对问题集中、突出的重点地区,易发多发的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靶向”监督,刹住歪风陋习,对发挥作用不力的村红白理事会会长进行约谈。针对婚丧品市场、殡葬服务车辆进行专项整治,确保移风易俗工作适时有序推进。建立有效的督查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暗访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督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对核查问题不深入、教育惩治走形式等现象,以及疏于监管、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督查切实有力地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树立新时代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作者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闫德亮)
【本文为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河南全面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路径研究”2020JC74阶段性成果】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