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

来源:学习时报
时间:2021-06-10 08:37

  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指出,要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好卡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配送员等的合法权益。灵活就业形式与传统的劳动方式不同,在数字经济时代灵活就业的形式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社会保障体系亟须通过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第一,完善劳动关系认定机制。调整“有劳动关系才缴纳社保”的政策思路,灵活认定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关系。完善相关劳动法规,将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相关法规保障体系之中。在劳动关系尚不明确的用工形式中,可探索未参保人员的社保吸纳方式,政府、用工方、灵活就业者三方共同承担未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相关义务。第二,建立“个人工作账户”制度。为便于将灵活就业形式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方便社会保障的转移接续,适应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流动性大的特点,可建立“个人工作账户”制度。第三,提高政策针对性和精准度。通过扩大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范围。同时,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对于低收入群体可以给予特定的缴费优惠政策或补贴。

  多措并举畅通权益保护渠道。首先,探索实行统一的工资标准、放假标准、工作时间标准等行政手段,切实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劳动权益。其次,创新和丰富工会组建的形式,借助信息技术发展“互联网工会”的建会方式,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在网上注册登记、加入工会,扩大地方工会的覆盖和管理范围。进一步创新工会集体协商的方式,督促平台企业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标准,抑制企业规避支出和恶性竞争进而损害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再次,鼓励平台企业继续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平台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保护服务等相关方面的资源投入,形成平台与灵活就业人员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的局面。最后,建立社保一体化平台,拓展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空间,提供劳动与社会保障政策的相关咨询、维权等公共服务。

  增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愿。一是社会保障机构广泛倾听采纳灵活就业人员的诉求和建议,出台匹配政策来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二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的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改革社会保障经办服务,简化参保程序,实现社保登记、缴费、管理的统一化,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成本,促使社保的转移接续更加流畅。三是加强对社会保障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对社会保障的认识和了解,引导其转变观念,激发灵活就业人员的重视度和参保意愿。

  构建科学有效的社保管理机制。首先,加快建立全国统筹的社保机制和数据库,实现“五险”合一管理和社保基金“跟人走”,解决新型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问题。其次,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技术实现参保人群的数据采集、数据共享,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开通网上参保服务。再次,创新监管方式。传统管理方式难以充分适应新业态的发展要求。可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实现多中心数据联动,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福利等情况的精准监管。(丛炳登)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