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现代化怎样有效推进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时间:2021-07-28 09:33

  记者:王丹嘉宾:省社科院社会所李三辉

  基层安,天下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不断夯实基层治理这个根基。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央当下出台《意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哪里?我国基层治理处于什么状况?推进《意见》有效落地应怎样去做?

  打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

  记者:中央当下出台《意见》有什么深意?

  李三辉: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治国理政,重点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难点问题在基层,最有希望的创新实践也在基层,必须把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作为固本之计。《意见》明确指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这就说明基层治理现代化不仅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更是关乎国家治理现代化全局的支撑性问题,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基层,显现在基层治理成效上,因此必须奋力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

  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基层强则国家强,没有城乡基层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维护国家发展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重要考量。新征程上,不断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体现基层治理效果效能,将与实现现代化国家远景目标的历程紧紧相随,与国内国际两个变局紧密相连,关系到社会活力与安定有序、人民生活品质改善、国家战略推进与国际影响力。唯有基层稳固强大,才能集中精力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是顺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要求。基层是国家的“细胞”,最贴近民生,直接影响人民生活福祉。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是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奋斗目标,也是衡量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成效的第一标准。基层治理成效好不好,体现在公共服务便捷可及性、改革成果共享惠及力、社会生活环境舒适度等方面,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只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让他们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增进他们对基层治理的认同感。

  多种问题制约基层治理水平提升

  记者:目前,我国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方面存在不少短板和差距,请从专业视角谈一下您的看法。

  李三辉:当前,中国城乡基层发展的社会基础、结构环境都发生了巨大变革,基层治理水平滞后于社会发展进程,原有的治理制度和机制体系已无法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基层治理需求。一是现代化治理意识尚未完全形成。有些基层政府依旧沿用传统管理思维和方式,管理越位和缺位问题仍然突出,权力行使存在不规范现象,社会管理过度依赖行政资源下沉,不仅叠加了社会运行成本,还影响了政府职能的正常发挥。二是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的有机融合不够。一方面,有些地方对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存在重视不够、认识不清的状况;另一方面,有些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尤其是其领导核心地位作用呈现弱化,严重限制社会治理作用发挥。此外,党建和治理“两张皮”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或是“为了党建而党建”,或是将党建引领异化为包揽一切,泾渭分明地开展党建和基层治理实践而看不到二者的融通,势必无法带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三是基层治理主体能力存在弱化倾向。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其社会动员力、组织力、凝聚力下降,一些党员干部存在治理本领恐慌。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尤其是乡镇财政保障力、社会整合力、公共服务力都明显不足。基层群众自治能力弱、协调能力差,专业人才队伍缺乏导致基层社会组织功能定位不准、自身建设不力。四是治理方式现代化程度低且综治合力不强。当前基层治理的科技支撑明显不足,乡村信息化程度低下,网络等基础设施不完善、信息化人才队伍缺乏,同时城乡的分散流动加大了信息化、网格化全覆盖的难度。此外,基层法治建设短板以及文化治理功能的弱化,限制着多种治理力量的整合效力。

  加快构建现代化基层治理新格局

  记者:保证《意见》有效落实落地,您认为该怎么做?

  李三辉: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治理领导力。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基层工作的基础,加强基层治理必须夯实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意见》明确强调,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作用得到强化和巩固。一是坚持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将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尤其要做好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建设。二是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领导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的领导,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民主政治,日益规范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不断提升基层社会组织协作治理效能。三是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行动引领力。基层党组织要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宗旨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切实为基层群众解难题、谋幸福,不断提高政治担当和行动影响力。

  着力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制度体系。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是《意见》明确提出的加强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工作原则。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以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基层治理制度体系。二是厘清基层政府的职责定位,进一步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负,使权责利和人财物对称向基层下沉,促进基层政府依法履责,不断提升基层政权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建设,始终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围绕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规范化建设村(居)民委员会,创新完善理事会等各类形式的自治载体,激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四是拓展社会力量协同参与基层治理,围绕文化、教育、养老、慈善等公益事业,完善各类社会组织、群众参与的激励政策,汇集更多社会治理合力和创造活力。

  持续优化基层治理的运行方式。加快治理方式创新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突破点。要统筹好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种治理方式。自治是基础,要坚持基层治理的群众主体,提升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效果,实现自我治理和自主治理的本质追求。法治是保障,要坚持基层治理的依法而治,持续营造遵纪守法的法治精神风尚,促进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和规范化。德治是先导,要坚持德治教化的治理方向,注重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风乡风民风等正向文化建设的治理作用,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夯实基层善治的思想基础。智治是手段,要厚植基层治理的科技支撑,大力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持续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的智能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