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干部选任百年实践历程回望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1-10-25 17:34

  “治国之本,首在用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充分证明:干部,始终是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的中坚力量和骨干;干部选拔任用,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根本性问题。我们党自成立伊始,便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坚持真理、探索规律、指导实践,选拔培养了一批批德才兼备的好干部。回望党的干部选任百年实践历程,对于新时代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意义重大。

  一、初创立新阶段(1921年建党之始—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

  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饱经革命战火淬炼,历经了建党初期、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四个重要时期,党的干部选任工作开始在破旧立新中初创,适应于革命战争需要的干部路线和工作方针等逐步形成。

  一是确立了“党管干部”的原则。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章程设“组织”专章,7条内容明确了党在成立初期的组织原则、机构和制度,强调建设一个具有严密组织体系、严格组织纪律的无产阶级政党。1928年,党的六大将“干部人才的产生和训练”作为党的组织任务之一提出,初步确立了“党的干部人才”的核心思想。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对党的组织建设制定了明确的方针和措施,正式提出了党管干部的重要思想。1941年,中央明确指示,除军队干部之外,全国各地的干部均由中央和各级党委的组织部统一管理。二是提出了“才德兼备”干部标准和“任人唯贤”干部路线。1938年,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作《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报告时指出,“中国共产党是在一个几万万人的大民族中领导伟大革命斗争的党,没有多数才德兼备的领导干部,是不能完成其历史任务的。”,并强调“共产党的干部政策,应是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这就是‘任人唯贤'的路线。”三是提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若干要求。比如:“要求干部能上能下。只能上、不能下,只能升级、不能降级,是个人第一、党性不纯的表现。”“应该由上而下地识别与选拔干部和由下而上地认识与选拔干部联系起来。”“提拔干部先从日常工作中认识之,证明能胜任较繁重的工作;尤须于斗争中考验之,证明政治坚定,主动得力,作风端正。”

  二、探索推进阶段(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1978年改革开放前)

  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立足新中国成立之初“一穷二白”“百废待兴”之基础,克服“文化大革命”时期发展挫折,顺利实现了历史使命由革命转向建设,工作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与此相适应,党的干部选任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道路,培养造就出了一批支撑新中国事业蓬勃发展的“又红又专”的干部。

  一是确立了干部职务名单制。1950年12月,中央组织部向党中央作专题报告,提出“拟仿照联共党的干部职务名单制的办法”,建立对干部的管理制度。尔后,中央决定根据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人事部及其所属系统,建立一套人事机构与干部管理制度,保障从最初级到最高级的干部,每个人都确定由一定的机关来管理。二是建立了“分部分级”的干部管理制度。为适应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发展需要,中央1953年11月作出了《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的决定》,提出逐步建立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和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统一管理下的分部分级管理干部的制度。“分部”就是将干部划为军队、文教、计划与工业、财政贸易、交通运输、农林水利、统战、政法、党群工作部等九类;“分级”指的是根据干部职务和级别,由不同层级的党委组织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三是部署了考察干部的具体工作。1949年,中央《关于干部鉴定工作的规定》对干部鉴定工作的内容和方法作出了具体规定。1951年,中央组织部提出了以“政治品质”和“业务能力”为考察干部的标准,建立日常表现鉴定制度。1953年,中央《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明确了审干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准备工作、一般过程、政策界限、成绩和问题等内容。四是出台了干部选任的若干政策。1953年,中央《关于统一调配干部,团结、改造原有技术人员及大量培养、训练干部的决定》明确要求把专业化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再次重申了“根据政治品质和业务能力来挑选干部”。1955 年,《关于中央管理的干部的任免手续问题的通知》对中管干部任免作出具体规定,奠定了中国干部任免的基本框架。

  三、改革开拓阶段(1978年改革开放后—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前)

  这一阶段,伴随改革开放的启航,党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序幕顺势拉起,逐渐脱离了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转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因之得到了不断丰富和深化。

  一是提出干部选拔任用的“四化”方针。1980年12月,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方针。1982年,党的十二大正式将“四化”方针写入党章。为保障“四化”方针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建立了干部任期制度、离退休制度、干部交流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二是以制度建设推动干部选任民主化、科学化。1982年,党的十二大恢复和加强了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制度,启动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1986年中央下发《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使用干部的通知》,推动干部选拔任用走上政策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1993年,国务院颁发《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并配套建立了公开选拔、考核、辞退等制度。1995年,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推动干部选任工作进入专项建章立制新阶段。1999年,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公开选拔工作成效。2002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们党干部选拔任用完整工作体系的形成。2004年,中央出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建立了民主法治、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干部选任机制;《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建立健全了干部选任的科学决策机制;《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推进了干部能下能出。三是强化干部考核评价。《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文件的出台,建立了巡视、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干部严管制度;《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出台,将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引入干部考核工作,形成了较为科学完备、系统有效的干部考核制度体系。

  四、创新发展阶段(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立足干部选拔任用现状,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担当,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干部选任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持续推动党的干部选任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是全面提升干部选拔任用质量和水平。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鲜明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20字好干部标准,为选拔什么样的干部指明了方向。2013年、2014年、2019年,中央三次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修订,通过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构建具有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为新时代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优化了制度基础。首先,坚持并深化党管干部原则,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解决干部选任唯票、唯分、唯 GDP、唯年龄等问题。其次,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选人用人首位,突出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指针。再次,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一方面要求考准考实干部、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另一方面要求用对用好干部、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最后,坚持从严要求贯穿干部选任全过程,明确了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等具体要求。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中央组织部2014年1月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从执行用人原则和标准、把握用人资格和条件、履行用人程序和步骤、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等方面完善了立项督察机制、健全了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建立了违规用人问题倒查机制、构建了全链条选人用人管理监督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2019年5月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政治监督为重点、纪律约束为准绳,全面加强、系统推进,构建起严密有序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监督体系。三是重视干部选拔任用正向激励。中共中央办公厅2015年7月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通过明确“下”的6种渠道、增加5种问责情形、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作出4方面具体规定等举措,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机制迈出扎实一步。中共中央办公厅2018年5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强调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树立了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党建研究所 包世琦)

编辑:梁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