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重在改革与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战略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又将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作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内容作出部署。如何推进“三不”,能否实现“三不”?笔者认为,根本之策在于创新体制机制,在于从根本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一、创新反腐败查处、惩治机制,始终保持不敢腐的“高压”
虽然在反腐败斗争中,惩治是治标的手段,但构建科学合理的惩治措施,无疑是反腐败斗争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去存量、遏增量,使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但必须承认,仍有人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指出,“当前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如果不除恶务尽,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不仅恶化政治生态,更会严重损害党心民心。”
反腐败不会一蹴而就,也永远没有休止符。有权力存在,腐败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因此,必须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坚如磐石的意志和决心,遏制腐败产生、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成果。一方面,要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的态度,坚决查处中央提出的政治问题与腐败问题交织,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另一方面,要防早防小、阵线前移,获取工作主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做到“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防止出现小事变成大事、小错酿成大祸的现象。
在坚定上述立场和态度的基础上,着力创新惩治腐败的机制、措施。例如,在尺度上,不定指标,发现多少查处对少,除恶务尽;在力度上,重刑威慑,进一步细化腐败额度,级别增加则刑罚加重,增加腐败行为被揭露后的量刑成本;在时间上,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苗头性预防和惩治腐败共同发力;主体上,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要查处大案要案,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既着眼于全体党员,又突出抓住“关键少数”,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全范围挤压腐败分子容身空间;在领域上,从中央机关到地方组织、从核心部门到边缘单位、从党政机关到军队系统,实现反腐败斗争全覆盖,重点严查关键岗位、重要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稀缺等重要领域;在地域上,既要国内全面开展反腐风暴,也高继续加大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力度。
二、完善公共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全面扎紧不能腐的“篱笆”
腐败的实质是权利滥用、以权谋私,反腐败的核心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要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要紧一点,朝严一点的标准努力,切不可‘牛栏关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就是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此,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既推进公共权力的监督性制度、约束性制度改革,也强化反腐败相关的制度机制创新。
一是以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一方面,加强对权力的制约,重点是以市场化改革为取向,通过“瘦身、放权、让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铲除行政审批中滋生腐败的土壤。另一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完善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问责制度,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方法;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高度重视网络监督的运用和规范,推动网络监督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再一方面,持续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管理、电子监督、网上服务等平台,并准确、全面、及时地公开信息,压缩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空间。
二是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第一,加强反腐败法律、法规、制度的顶层设计,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专门法律法规,畅通来信来访和网络等各种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完善反洗钱法律法规,健全防范腐败分子外逃和追逃追赃机制。第二,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针对不同岗位的廉政风险,建立岗位风险预警提醒机制,切实增强岗位廉政预警提醒的针对性。第三,建立健全问责追究和监督保障机制,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廉政制度的贯彻执行,把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三)健全党员干部教育、引导机制,切实筑牢不想腐的“堤坝”
从“不敢腐”到“不想腐”是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是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因此,不敢腐、不能腐,最终要落脚到不想腐上,这是反腐败的最高境界和最终目标。要达到这一境界、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从加强思想建设、构筑思想堤坝入手。要让领导干部“不想腐”,就要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常补理想信念之“钙”,形成“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持续不断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行为规范的教育,使其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自觉的限制私欲的膨胀,从而达到清正廉洁的目的。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是营造反腐倡廉良好舆论环境的重要手段,是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迫切需要。更好地构筑不想腐的“堤坝”,就必须紧紧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抓在手中,不断丰富内容、拓宽形式、融合开展,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服务高效的基层组织。只有党员干部从内心里做到“不想腐”,使“不想腐”的思想深入人心,不断提高防腐拒变意识,作风建设才算落地生根,反腐斗争才能取得根本成效。
不想腐作为一种自律机制,除正面教育引导之外,反面震慑警示也非常重要。近年来,河南省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通过筛选典型案例,剖析案发原因,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思想防线。这一做法和经验应当坚持下来,不断进行丰富发展。在此基础上,以《条例》或《办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一种制度安排,形成长效的制度机制,筑牢不想腐的制度基础和机制条件。
(作者万银锋为河南省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