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党内法规制度更有活力
系统完备 科学规范 运行有效
让党内法规制度更有活力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有利于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全党团结统一、行动一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面向未来,我们要继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开辟新时代依规治党新境界。
完善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落实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要求,是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的关键。系统完备意味着规则之间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形成逻辑自洽、内容全面、条文充实的规则体系。科学规范意味着规则符合法律表达的一般要求,具有严密的规范结构。运行有效意味着规则务实管用,便于学习和遵守。实现这些目标,就要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健全党内法规审议程序,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上下贯通、一体推进,以严密科学的制定程序保障党内法规制定质量,努力形成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加强党内法规贯彻实施。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只有狠抓落实,坚决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的情况坚决严肃查处,才能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些法规制度为什么执行不了、落实不下去?就是因为责任不明确、奖惩不严格,违反了法规制度怎么惩罚无章可循。”加强党内法规贯彻实施,需要明确执行党内法规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围绕责任设计制度,以出台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为牵引,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厅(室)统筹协调、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助配合、纪检机关严格监督的执规责任体系。强化刚性约束,建立健全制度执行机制,把制度执行贯穿于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全过程。
有效监督党内法规制定实施,维护党内法规体系协调统一。党内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内法规的制定与实施需要党内监督来保障。只有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定与实施工作的党内监督,才能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在制定环节,应综合运用即时清理、集中清理、专项清理等多种方式,解决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建立健全从中央到省市县的备案审查工作体系,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从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规范性等方面全面深入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和清理在维护党内法规体系协调统一中的重要作用。在实施环节,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将党内法规执行情况作为督促检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对党内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保证纪检机关依规依纪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使党内法规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作者刘俊杰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