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向知识产权事业未来15年发展作出的重大顶层设计,是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
《纲要》颁布实施具有重大意义
《纲要》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大里程碑,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战略意义、时代意义、实践意义和国际意义。一是政治意义。《纲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论述为思想内核的一个知识产权中长期规划,是指导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未来15年发展的新纲领。二是战略意义。《纲要》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凸显了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这一重要作用。三是时代意义。《纲要》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面向知识产权事业未来发展作出了系统谋划和整体部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前瞻性特点。四是实践意义。《纲要》是按照党的十九大确立的“两步走”战略部署,作出的知识产权领域具体安排,是新时代知识产权工作的总抓手。五是国际意义。《纲要》是目前国际上时间跨度最长、涉及内容最广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中长期规划,对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彰显我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文明大国、负责任大国形象将产生重要影响。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总体要求
首先是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总遵循、总指针,也是《纲要》的思想内核。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原则、目标任务、思路举措和工作重点,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具体要求,是知识产权发展一般规律与我国实践探索的科学概括,为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纲要》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全面落实,我们要进一步结合《纲要》实施学深悟透、弄通做实,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
其次是四项工作原则。一是法治保障、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是一项法律属性很强的工作,其核心内容是严格依法保护。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建立起了门类较为齐全、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有力保障了知识产权制度的运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以更大的力度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制度创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加快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国情、更加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更好保护知识产权。二是改革驱动、质量引领。改革是最大的“红利”,质量是发展的主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我们要坚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高质量作为新时代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主旋律、硬任务,作为检验知识产权系统干部职工工作的“试金石”,坚定战略方向,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深化改革,以更高的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交流,加快实现知识产权的“两个转变”。三是聚焦重点、统筹协调。《纲要》横跨15年,涉及各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做到远近结合、急缓有序、分步实施。突出重点领域和重大需求,集中力量攻克难点、畅通堵点、打造亮点,充分释放知识产权制度活力。密切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深度融入国家经济、科技、文化、贸易等各领域、各方面,形成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总体效应。四是科学治理、合作共赢。治理求科学,合作谋共赢。我国作为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坚定维护者、重要参与者和积极建设者,要始终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定维护多边主义,坚持科学治理原则,以国际视野谋划和推动知识产权改革发展,推动构建开放包容、平衡普惠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不断扩大与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利益汇合点,倡导合作共赢,促进知识共享,让创新创造更多惠及各国人民,努力实现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最后是两大目标任务。一是中期目标,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纲要》提出了四项预期性指标。其中,包括两个与GDP有关的指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第三个指标是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这个指标代表了我国对国外知识产权的利用水平和我国知识产权自身的国际竞争力。第四个指标是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突出了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了质量导向。二是远期目标,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国际合作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
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工作部署
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研究,探索制定地理标志、外观设计等专门法律法规,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宏观管理、区域协调和涉外事宜统筹等方面事权。构建公正合理、评估科学的政策体系。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
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健全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完善跨区域、跨部门执法保护协作机制。健全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健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网络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网络。
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高质量创造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深化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推进商标品牌建设,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建立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实施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工程,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
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智能化建设工程,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新技术建设智能化专利商标审查和管理系统,实现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一站式”服务。扩大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等服务网点。统筹推进分级分类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数据标准制定和数据资源供给,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共享。
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培养新时代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打造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传播平台,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宣传。推进论证设置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
建设深度参与全球治理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格局。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国际规则和标准,积极推进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与各国知识产权审查机构合作。积极维护和发展知识产权多边合作体系,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务实合作。推动专利与国际标准制定有效结合,加强中国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全球推介。
(作者申长雨系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