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反腐 不负亿万人民
打“虎”拍“蝇”不停歇,正风肃纪不手软。
一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积极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作风建设这张全面从严治党的金色名片越擦越亮,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委监委,深入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督促加强金融监管和内部治理,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准确把握腐败新动向新表现,深挖彻查“影子公司”“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制定关于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把“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贯彻到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各方面。
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每月定期公开发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月报数据,每逢重要时间节点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已先后通报曝光4批34起典型问题,涉及多起中管干部由风变腐、风腐一体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做好2021年为基层减负工作主要措施及分工方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把为基层减负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增强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经过不懈努力,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激发了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当前,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正在形成,为基层真减负、减真负已成为普遍共识。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一年来,为坚决整治政法战线违纪违法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央纪委积极推动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关于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调研监督,推动最高检制定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强化追责惩戒,对失职渎职、违法办案以及存在法定重大过错的严肃追责、问责。
2021年6月,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机制化“打伞破网”作出部署,推动了扫黑除恶常态化。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涉黑涉恶、违规乱收费、侵占克扣民生资金等群众“最怨最恨”问题,围绕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民生痛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纪检监察机关是我们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理应受到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日前,《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全文公布。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监察官法》,国家监委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给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立规矩。同时,刀刃向内,加大自我净化力度,持续整治“灯下黑”,仅2021年,就有多名厅级以上纪检监察干部被查。
2021年正风肃纪反腐成效显著,向建党百年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我们也要清醒看到,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四风”问题病根并未消除,改头换面的隐形变异“四风”时有发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必须知难而进,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把严的主基调坚持下去,坚决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确保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作者:陈志刚,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