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

来源:光明日报
时间:2022-02-08 09:12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到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建设中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国家监委、教育部、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为重点”“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高质量发展”。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本刊特约请三位学者,就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家教文化、优良家风予以探讨,以求学界共鸣。

  “家”不仅承载着中国人生命实践的美好愿景,而且还体现着中国人精神生活的重要追求。家文化是理解中国5000多年文明历史的基因密码,是见证中国社会变迁的重要标示,同时,它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国社会未来发展的逻辑进路。中华民族家庭道德源远流长,并具有自身特质。当代中国家庭美德建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马克思主义家庭道德理论与当代中国家庭生活实际相结合,同中国传统家庭美德相结合,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中国传统家庭道德的历史渊源与特质

  一个民族的文明样态及其运演趋势,不仅受到地理环境的深刻影响,还受到其经济水平、政治状况等因素的广泛作用。中国古代社会的最大特点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建构起系统而完备的家族宗法制度,并通过嫡子之制、分封之制等延伸至国家政治制度之中,最终形成家庭、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上的高度共通性,这种“家国同构”的基本格局导致了忠孝相通、忠孝同义,使家庭道德成为社会和国家存续的精神纽带。我国商朝的王位继承方式是兄终弟及制,周代王室则采取嫡长子继承制,古人把商周时代的家族宗法制称为“殷道亲亲,周道尊尊”。秦汉以后,尽管中国社会时常遭遇周期性动荡,但因深受“三纲五常”思想的熏陶,由血缘纽带联系起来的家庭文化自始至终非常稳固。到魏晋南北朝,特别是隋唐时代,豪门大族层出不穷,家谱族谱的编写蔚然成风。宋代的二程和朱熹将宗子立法视作尊族重本和收拾人心的重要手段,民间建造宗祠之风兴起。元明清三代在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的影响下,以家庭道德为核心的礼仪教化活动进一步得到加强,尽管有李贽、黄宗羲、颜元、戴震等思想家对传统家庭道德的深刻反思,但尊老爱幼、妻贤夫安、兄友弟恭、知书达理、勤俭持家、耕读传家的传统家庭美德并未发生质性变异。直到鸦片战争和辛亥革命之后,在外来冲击和内部激荡双重因素作用下,中国传统家庭道德开始走向缓慢而艰难的现代性蜕变历程。

  中国传统家庭道德在氤氲化润华夏文明过程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理论架构。《尚书·尧典》曰:“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这里展现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过程。其间,“仁”既是人之为人的最基本的德性,也是最高的德目,它为历代统治阶级和普通百姓所普遍认可,堪称中华民族的公德和恒德。仁德的核心是爱人,爱人的根本是孝悌,故《论语·学而》曰:“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孝悌之德的根本内容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由此生发出中国最重要的五种人伦关系,即《孟子·滕文公上》中提出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里的“父子有亲”是说父母子女之间要充满温情与亲密,在人出生后的所有人际关系中,父母与子女血脉相连,父母必须关爱子女,子女要孝敬父母,我国古人称之为“天伦”,并列为五伦之首。“君臣有义”是指君主与臣下之间要讲求道义,君主不义会丧失政权,臣子不义会遭受惩罚。“夫妇有别”是指丈夫和妻子由于生理和心理不同,应该遵循各自不同的伦理规范,丈夫要具备阳刚之气,妻子应展现阴柔之美,各自承担起应负的家庭责任。“长幼有序”是指兄弟之间或长辈与晚辈之间应该具有的交往秩序,大者爱护小者,小者尊敬长者,彼此融洽相处,不可弱肉强食。“朋友有信”是指朋友之间要建立平等与信任的关系,只有彼此讲究信义,才能获得永恒友谊。正是这种个人伦理—家庭伦理—宗族伦理—社会伦理—国家伦理的一以贯之,建立起中华民族悠远丰厚、恢宏庞大的家庭美德传统。

  与建基希伯来和希腊文明之上的欧美国家的家庭道德相比,中国传统家庭道德具有三种典型特质。一是义务至上主义。在中国传统家庭道德中被反复阐明的十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其根本要旨是强调道德义务和责任的神圣性以及履行义务和责任的重要性,无论是行为义务论,还是规则义务论,均把人的良心和动机是否符合义务责任要求视作道德与否的标尺,这同西方家庭道德中追求个人自由与权利的契约主义倾向存在本质区别。二是道德理想主义。中国传统家庭道德高度重视家庭成员个人的修身养性,家庭生活的实质在于如何克己修身。判断家庭中任何事情的对错,先要反求诸己;在个体欲望与家庭秩序、社会要求发生冲突时,宁可克制自己的欲望和减损个人的正当利益,也要维护家族与社会的公共利益。三是伦理中心主义。由于在中国的家庭人伦设计中,人只有在以血缘为本位的各种关系中才能确定自己的家庭地位,如果抽掉了个人的人伦身份角色,个体人格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因此,个体只有在家庭、社会、国家的伦理秩序中安伦尽份,维护好人伦整体的和谐与稳定,才能从尽己之性到尽人之性,从尽人之性到尽物之性,然后,在“赞天地之化育”并“与天地参”中,实现天人合一的理想人生境界。

  新时代家庭美德对传统家庭道德的创新与发展

  古人云:“天下将兴,其积必有源。”一个民族只有归属到与其祖先和血缘相关联的存在结构之中,才能开拓出自己的生存空间,并锻造和升华出笃定的独特品性。我们揭橥中国传统家庭道德的历史渊源、理论逻辑及其本质特征,就是要通过抵达历史深处、倾听历史回响,来明晰新时代中国家庭美德建设的具体内容。其间,我们必须采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的科学方法正确对待中华传统家庭道德,在取其精华和弃其糟粕基础上,对之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要“推动践行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互助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家庭美德建设指明了方向。

  “尊老爱幼”就是继承中国传统家庭美德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优良传统,子女对父母有尊敬之心,父母给予子女亲情和关爱,互相尊重人格权利和个人隐私。父母和子女在共同承担家庭责任与义务中,尽力为家庭多作贡献,共同建设幸福之家。

  “男女平等”是指男女在家庭中具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平等的地位与价值、平等的人格与尊严。在这方面要特别注意对传统社会“男尊女卑”“男主女从”道德规范的辩证扬弃,因为今天我国的宪法及各种法律都已贯彻了男女平等原则,只有让妇女彻底解放出来,才能实现男女之间权利与义务、地位与价值、人格与尊严的真实平等,从而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特征,使男女平等真正成为家庭美德的应有之义。

  “夫妻和睦”强调夫妻之间在生活上要相互关心和帮助对方,在事业上相互理解和支持对方,在感情上相互爱恋和体贴对方。特别是夫妻之间在处理各种家庭矛盾时,要以坦诚的态度彼此相待,以相互理解的精神包容对方,夫妻感情与父母子女感情的最大区别是爱情,只有持之以恒地珍惜、培育和增进这种感情,才能永葆夫妻和睦关系的存在。

  “勤俭持家”是保证家庭物质基础稳固的前提条件,任何家庭生活的幸福美满都必须具备良好的物质基础,这就要求每一个家庭成员必须通过勤勉刻苦、节约简朴、奋发努力来丰富家庭的物质财富。中国古人历来强调通过勤勉劳作来磨练人的心性,使其不断转归朴实无华,避免骄奢淫逸。孔子的“温、良、恭、俭、让”和老子的“慈、俭”,都将“俭”视作家庭生活的重要美德,它们是建构当代中国家庭美德的重要思想资源。

  “邻里互助”是家庭内生德性的外在延伸,因为聚群而居是人类生活的本质属性,任何家庭必然处于邻里关系之中,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彼此关照、和睦相处,能为家庭提供快乐融洽的外部环境。如果邻里之间各种纠纷不断,彼此关系紧张,每个家庭都不会获得安宁。这就要求相邻家庭之间只有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以诚相见,互帮互助,才能最终建立起良好的邻里关系。

  总之,如何滋养人性之温情、维系家庭之和谐,培育家国情怀,成为当代中国家庭美德建设面临的重要任务。从国家层面看,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家庭美德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相关任务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从社会层面看,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家庭美德建设活动。从个体层面看,每个家庭要高度重视家庭成员道德主体性的培养。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家庭美德建设中的带头作用,以老一辈革命家为榜样,廉以修身,廉以持家,克己奉公,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中争做家庭美德建设的领头雁。此外,还要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在调处家庭矛盾和建设家庭美德中的重要作用。家庭美德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必须通过法治建设作为有效保障,因为法律既能对家庭成员的道德权利发挥保护作用,也能对家庭成员的严重不道德行为起到巨大的约束作用。

  (作者:靳凤林,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哲学部教授、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