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转型中的就业群体分化及多维治理
数字经济的内涵及其转型方式
自20世纪下半叶以来,以集成电路、计算机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信息经济浪潮扑面而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顺应信息经济发展潮流,结合自身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开创了人类历史上经济长期快速增长的奇迹。特别在进入21世纪的短短二十多年时间里,以互联网、移动通信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进一步推动现代经济数字化转型,推动信息经济步入数字经济发展阶段。数据是传统生产要素土地、资本、劳动、技术之外的新的生产要素,甚至是决定现代经济发展水平的关键性生产要素。从这个意义上说,数字经济就是以数据为重要生产要素的信息经济新的发展阶段。
数据作为数字经济核心要素,它既与传统实体性生产要素相互联系,具有渗透性,又兼具备独立性。因此,数字经济转型包括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转型两种方式,前者体现与实体生产要素的联系性,后者显示其作为基本生产要素的相对独立性。产业数字化转型以传统实体性生产要素为基础,通过产业数字化推进传统产业在生产、管理、销售等环节升级,实现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市场竞争优势,如传统商业与服务业的数字化转型,催生了数字平台商业模式;现代农业、智能制造、智能建筑等均为传统产业数字化所催生的新产业。数字产业化转型则以海量数据为基本生产要素,以互联网为依托,为广大用户提供数据与信息产品,如网络游戏产业等新兴的信息化产业。产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相互交融、协同发展,共同推进人类步入数字经济的新时代。正如历史上所有新经济形态一样,数字经济在改变经济发展模式的同时,将对劳动方式、社会分层产生重要影响,并对现有的社会治理模式提出诸多挑战。
数字经济转型推动就业群体分化的经济社会逻辑
数字经济上述内涵与转型方式决定了新时期劳动者群体分化的经济社会逻辑。这一逻辑可以分为相互关联的两个阶段:数字经济转型下的劳动生产率两极化与就业群体分化。
第一,数字经济转型推动劳动生产率两极化。从经济发展的历史演进看,所有新技术均会引发相应产业转型,产业转型的共同特征就是创造性破坏,通过破坏旧的生产方式,进而提高劳动生产率。数字经济转型也不例外,产业数字化是把数据通过算法逻辑改变为制造工艺与生产流程,改造传统产业的是生产过程,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与智能化,以达到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目标。根据产品及其生产过程的经济特征,经济领域可划分出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经济学家发现这三大产业化数字转型的后果有较大差异,引发经济学界出现了“生产率悖论”的讨论。经济学家发现在信息技术大幅进步的同时,整体生产率却没有得到显著提高。这一现象可以从结构性视角进行解释,数字经济确实从整体上推动了产业变革,但产业数字化转型对不同产业或者对同一产业的不同类型行业的影响是不同的,甚至有着巨大差别。第一产业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主要取决于生物的生长过程,数字经济虽然能够影响农业销售与规模,甚至优良品种的培育,但难以通过算法或数据大幅改变生物有机体的生长过程。因此,农业产业数字化对第一产业的生产率影响相当有限。但是数据要素对工业或制造业的影响是相当巨大的。智能制造能够通过数据算法不断快速更新产品,优化生产流程与销售过程,实现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第三产业数字化转型也有不同的演化路径。高端服务业如金融、证券等行业可以通过产业数字化,运用数据算法优化服务流动,快速降低交易成本,同时产业数字化创新所产生的创造性破坏减少就业岗位,快速提高劳动生产率。但是,对于大量的一般性制造业或低端服务业,如小商品制造、餐饮业、旅游业、家政等行业,数字经济转型对这些行业劳动生产率影响较小,甚至高端产业革新所产生的剩余劳动力会涌入低端服务业与制造业,降低该行业劳动生产率。可见,产业的属性与行业不同,产业数字化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具有较大差异,并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深化,进而出现产业两极化现象,抑制整体劳动生产率提高,并导致数字经济转型出现“生产率悖论”现象。
第二,数字经济转型驱动劳动力市场就业群体分化。从经济资本的理论逻辑来看,产业数字化转型所导致的劳动生产率分化必然带来劳动力转岗流动,进而导致收入分化与群体分化。经济学理论认为,收入最终取决于劳动者的边际产出,边际产出持续增加的根本原因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在产业数字化推动产业升级的背景下,创造性破坏使得制造业中的低人力资本岗位减少,高人力资本岗位增加,减少的岗位往往多于增加的岗位,使得劳动生产率提升,高人力资本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将会持续增加。与此同时,大量被淘汰的低人力资本劳动者进入低端服务业,边际产出的增量少于劳动者人数的增量,甚至平均边际产出相对下降,导致低人力资本劳动者的收入维持不变甚至相对下降。收入分化加剧的社会后果就是社会群体分化,不平等加剧,社会冲突的可能性增加。美国的发展已经印证上述发展逻辑,给我们提供了反面教训。全球化与产业数字化引发美国民众收入两极分化,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基尼系数增加。当经济上处于两极,人们的价值观就会变得对立,社会分化、政治分裂就是必然结果。
我国劳动生产率两极化及就业分化趋势
中国制造业比重下降及其数字化转型,共同促使部分劳动者转岗就业并发生职业流动。这些被高端制造业淘汰的转岗者能够流向哪里呢?答案是大多流入低端服务业。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结构表现出制造业比重下降,服务业比重快速上升。与此同时,数字产业化转型推动现代通信技术、移动互联网与物联网快速发展,数字产业化与商贸服务业数字化深度融合,平台数字商业模式应运而生。从网民数量、应用广度、移动互联网渗透率等多维度指标衡量,我国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领头羊,全球十大平台经济中,中国的阿里、百度、腾讯占据三席,数字产业、共享经济、在线商业平台模式的创新激发了大批创业公司。在平台数字商业模式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出现了外卖骑手、快递小哥、滴滴车主、阿里巴巴的生态化就业等大量新业态。因此,在我国的数字经济转型过程中,制造业的产业数字化与数字化产业、商贸服务业同步发展,制造业转岗的劳动力主要流向数字平台商业与服务业的新业态。
我国就业分化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呈现出独有特征。从基尼系数的变化来看,从1990年到2000年,我国基尼系数由0.3攀升至0.4以上左右,但近10年来基尼系数基本在0.45左右波动,在较长时期内保持稳定。我国数字经济转型并未带来收入不平等加剧,其原因何在?我们认为就业分化与转岗流动增加了收入不平等,但数字产业化催生的新业态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收入不平等的上升趋势。从微观机制上来看,近10年正是产业数字化与数字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期,制造业数字化造成收入分化加剧,但平台经济模式下的新业态,不但消化了制造业淘汰的转岗者,还吸引了许多原来低技能、低收入工作者,也为许多低收入劳动者提供兼职与多份工作的可能性,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从而缓解收入分化的趋势。可见,劳动者收入不平等的程度取决于劳动生产率分化与新业态就业机会上升两种力量的相对大小。我国数字经济转型的实践表明,数字经济转型会加大高收入与中等收入之间的差距,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中等收入与低收入之间的差距,从而将我国收入差距维持在较为稳定的状态。
数字经济驱动就业与劳动方式变革
在数字经济转型中的产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不但引发了就业群体的岗位流动与收入分化,也极大地改变了劳动者的就业与劳动方式,对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配置产生了深刻影响。
首先是管理方式数字化。管理方式数字化是产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转型的重要维度之一。数字经济转型不但深入渗透原有产业的生产过程,也融入企业管理过程,推动企业管理方式数字化。管理方式数字化主要包括管理流程数字化与沟通方式网络化。管理流程数字化就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企业运行与员工行为大数据,运用新的算法再造企业管理流程,设计管理过程的系统软件,降低企业管理成本,进而提高生产效率。沟通方式网络化就是通过建立各类微信、QQ工作群,导致工作关系网络化,工作网络与生活网络高度重叠,劳动者随时可以接到雇主的工作指令,造成工作“如影随形”,工作可以随时侵入劳动者家庭生活,雇主对劳动者的隐性剥夺程度加深。可见,管理方式数字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但雇主对劳动者控制能力增加,加大劳动者工作压力,影响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其次是劳动方式平台化。基于互联网的平台经济是服务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最典型的商业运营模式。新型商业模式主要涉及三类主体:平台经营者、平台企业、平台劳动者。平台经营者主要提供信息沟通、财务结算等一般性服务,平台企业、提供服务的劳动者、消费者均通过平台互动,通过互联网完成工作或劳务的预约、实施与结算。平台劳动者是数字经济转型中形成的典型新业态,平台化的劳动方式呈现三大特点:其一,工作地点的分散性与随机性,平台运营者通过互联网寻找商品与劳务需求者,并与供给者快速匹配,满足消费者需求。消费者居住地高度分散,平台劳动者服务对象高度不确定,工作任务具有随机性。其二,工作流程算法化与工作指令数字化。互联网平台通过消费者行为大数据,通过数据挖掘与设计算法,匹配供求双方,通过数据算法控制、监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实现对劳动者劳动过程的强控制。其三,劳动者人力资本的非专有性。平台经济模式下的劳动者主要从事为消费者提供送货、维修的等简单的时间密集型劳务,任务量巨大,工作简单,人力资本专有性需求低。这一特征决定了平台经济劳动者进入门槛较低、对劳动者吸纳面广,对促进人口大国的更充分就业意义重大。
再次是就业方式灵活化。数字平台商业模式的劳动雇佣方式具有对劳动者劳动过程的强控制与劳动关系弱化的双重特征。前者基于平台经济的数字化本质,后者则由平台经济的劳动性质所决定,人力资本专有性低,缺乏累积性,多数企业不愿意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大多数属于非正规就业。对于劳动者而言,进出都很容易,工作流动性强,风险较高,企业社会福利少。就业方式高度灵活化还体现为劳动者既可以专职,也可以兼职,还可兼职做多个工作,可以获取较高的收入水平。
最后是就业质量两极化。在产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转型推动下,劳动生产率有两极化趋势,劳动者就业质量呈现两极化。对于数字化转型中生成的高人力资本专有性岗位,这部分岗位主要集中在高端制造业与高端服务业,有助于提升企业劳动生产率,工资收入将会持续提高,工作福利、社会保障水平同步升高,工作环境舒适,工作满意度高,就业质量升高。但在数字经济转型中被淘汰以及新进入的低人力资本劳动者,只能进入低端服务业,这部分岗位数量巨大,易进易出,主要集中在平台经济商业模式所产生的新业态,对劳动生产率贡献较小,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竞争性强,社会保障水平低,整体就业质量较低,逐渐成为数字经济时代劳动力的蓄水池。
数字经济时代就业群体分化的多维治理路径
数字经济转型已成为现代经济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数字经济转型不但带来持续的经济发展与经济结构转型,导致新业态层出不穷,也会进一步助推就业群体快速分化,深刻影响我国的社会分层结构与社会运行状态。为此,要充分重视数字经济转型带来的诸多挑战,优化政治社会政策设计,进行多维治理,维护弱势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实现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鼓励创新创业活动,保证就业稳定与持续扩大就业。现代经济学认为,就业总量从根本上取决于经济长期增长水平。总需求包括投资需求、消费需求等,只能影响经济短期增长,对就业数量的影响也是短期的,对长期稳定与扩大就业的贡献更是相当有限。就业的长期稳定取决于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经济长期增长的根本动力是科技创新以及基于科技创新的创业活动。数字经济转型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的契机,以人工智能、6G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技术,将产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相互贯通,开拓新的经济发展潜能,推进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因此,要进一步降低创业政策门槛,优化创业政策,通过创新创业实现就业长期稳定与扩大就业。
二是优化社会保障政策,强化政府兜底思维。数字经济转型必然加快职业流动,带来更多的新业态,非正规就业与灵活就业的比重还会增加,甚至成为未来就业的常态。如现有的劳动法规及社会保障政策不能及时革新和跟进,将会大幅提高创新创业企业成本,打击小微企业创业的积极性,弱化经济发展活力。此外,新业态具有高度灵活性与多样性,工作流动性强,规范劳动关系难度极大,监督成本过高。为此,应优化社会保障政策设计,树立政府兜底思维,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
三是充分发挥工会职能,让劳动者通过组织化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新业态中企业对劳动者的算法控制,可能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三方的监督成本过高。应该积极探索平台经济下工会的组织方式,明确劳动者的基本合法权益,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地方总工会指导各类新业态建立工人的工会组织,利用组织力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是激活社区的社会管理职能,关心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新业态就业方式与工作方式的灵活性与分散性,使得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成本较高。管理数字化、新业态的高强度劳动还会导致劳动者身心疲惫,身心健康受损。新时期应该强化社区的服务功能,以社区为地理边界,扩大社区公共空间,引进社会服务组织,建立社会工作者机构,强化社区心理服务,为劳动者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全面提高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水平。
五是深化教育改革,提升劳动者学习意识与学习能力。在数字经济时代,人力资本折旧或贬值速度加快,人们可能难以一辈子只从事一个职业。为应对数字经济下劳动力市场的快速变化,要优化好教育的人才培养功能。教育具有为社会输送合格的劳动者的重要功能,教育改革要与数字经济转型相匹配,数字经济时代应强化基础教育与通识教育,提升人们的数字经济素养,提高劳动者获取知识的能力而非知识本身。对于劳动者而言,要树立终生学习的意识,善于在工作与实践中学习,更好适应数字经济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作者: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系教授、实证社会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张顺)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