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科技政策落地生根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科技创新是最需要不断改革的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以制度创新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制定实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系统布局、整体推进科技体制改革,顺利完成143项改革任务。在创新主体、科研体系、创新要素、创新网络、创新环境、创新文化、创新生态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改革进展,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创业、产业创新、区域创新、社会创新、自主创新、协同创新、绿色创新、开放创新、共享创新、知识产权等方面,确立一批基础性制度,基本建立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新时代国家创新体系和创新治理体系。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中国共产党庆祝百年华诞,我国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党中央高度重视在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谋划推动科技创新,沉着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加快壮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战略人才力量,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2022年,“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任务。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和治理现代化是与时俱进的动态过程,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国家在充分总结科技体制改革经验、前瞻科技支撑引领现代化强国建设需求的基础上,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法》并正式施行,为新时期促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法治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对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更高要求,各主体要坚持系统观念,持之以恒抓改革攻坚和政策落地,营造创新友好的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和创新生态,提升创新体系和创新治理体系整体效能。
实施好科技体制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2021-2023年)》和《关于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的若干措施》,对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攻坚进行新部署,旨在构建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制度体系,让国家创新体系和创新治理体系更加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各主体要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锚定改革目标、精准发力、敢啃硬骨头,根本破除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增强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加强改革攻坚统筹协调,突出战略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系统实施好科技战略、规划和政策,确保新型举国体制、要素市场、经费管理、科技评价等改革举措落实。
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在编制完成新一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面向2030年的基础研究总体设计,多渠道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优化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基础研究任务布局,实施战略性科学计划与科学工程,以目标导向牵引带动自由探索,使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互促进。强化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战略部署,改革科研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构建符合国情的科技创新路径,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强体系化基础研究力量,建设一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培养造就世界一流的基础研究人才队伍。针对基础研究“厚积薄发”“十年磨一剑”的特点,支持部门和地方先行先试改革。落实“四抓”要求,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保障科研机构自主权。
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和战略人才力量。发挥好国家实验室引领作用,重组全国重点实验室,形成使命驱动、任务导向的现代实验室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科研院所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改革,深化产学研结合。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完善科技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支持、激励等体制机制,在实践中培养造就一大批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形成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战略人才力量。统筹布局科创中心、人才中心、创新高地建设,形成战略支点和雁阵格局。依托战略科技力量实施战略科技任务,在履行国家使命中成就人才、激发主体活力。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使引才聚才与自主培养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科研管理制度和人才使用机制,构建以人为本,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让事业激励人才,让人才成就事业。加强科研诚信和伦理建设,营造有利于潜心致研、协同攻关的创新环境、文化与生态,鼓励负责任的创新。强化战略、规划、政策引导和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瞄准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最突出的短板、最紧迫的任务,有力有序推动“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实施,为各类主体提供精准指导和服务,充分释放创新潜能。根据任务需要和工作实际向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和科研人员充分授权,建立责任制,立“军令状”,做到有责任、有管理、有监管,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的要问责,保证下放的权限接得住、用得好。
深化拓展国际科技合作。2022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通性,激发各领域合作潜力。持续深化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更高水平的开放创新,打造合作竞争新优势。聚焦人类健康、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共性问题,推动全球科技创新协作。在优势领域协力“锻长板、扬优势”,加快迈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在弱势领域抓紧“补短板、固根基”,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激励全球创新成果和先进技术率先在中国产业化,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积极发展全球创新伙伴关系,拓展科技合作开放方式,完善全球科技治理,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
(作者:万劲波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
编辑:王友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