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四个维度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2-02-24 15:32

  自2018年6月首次出现“市域社会治理”这一概念之后,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行动目标。由此,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作为一个全新的议题,进入治理现代化的考虑范畴,进而成为新时代国家社会治理体系在市域层面上落实与践行的重要指南。然而,要完善市域社会治理,既需要精准把握国家治理的核心要义,推进治理理念、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些顶层设计,更需要根植于当地的治理传统与风俗习惯,探索符合当地地域特性的治理体系。这就要求市域社会治理在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进行改革创新,以期在遵循宏观治理要求的大前提下建立合理而高效的微观治理机制。

  根据这些要求,本文将从民本性、时代性、创新性与系统性等四个方面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民本性”

  首先,以民为本是市域社会治理的核心要义。人民群众是财富的创造者,也应该是发展成果的分享者,因而市域社会治理的首先要以人民为中心,考虑人民的各种利益诉求。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自成立之日起就牢固树立为民众谋幸福的初心使命。作为一脉相承的执政理念,共产党始终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纾民困、解民忧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的出发点,也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的根本目标。市域层级的社会治理面临着群众主体更广泛、社会构成更复杂、需求更多元、利益更微妙的现实局面,唯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融入群众智慧,才有可能建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进而综合平衡各种利益关系。

  其次,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是市域社会治理的终极目标。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和任务。当人民的需求从注重基本物质生活满足转向更加注重公平法治民主的人文环境、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绿色生态的居住环境等美好生活的期待时,市域社会治理作为融合市—县—乡—村的空间共同体,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以回应人民的不断变化的现实需求,有效化解社会运行中的重大矛盾与热点问题。

  最后,通过充分发展生产力,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关系,实现全民富裕,是当前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现实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庄严宣告,我们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在迈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根本路径。市域,顾名思义既包含建成市区,也包括广大农村地区。长期以来,不均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根源在于城乡二元的对立。市域社会治理也意味着通过城乡统筹与乡城融合,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上的重大突破,进而以城带乡,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改革发展进程,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时代性”

  市域治理现代化也是一个非常具有时代性的概念。时代性是应对“百年未有大变局”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能否应对好这一大变局,关键要看我们是否有识变之智、应变之方、求变之勇”。历史上“郡县治,天下安”的传统治理经验在新时代新问题新矛盾之下也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4.21%,与此同时,人口向经济发达区域、城市群进一步集聚特征更为明显。大城市或中心城市对周边区域的虹吸效应、辐射效应与回流效应更加显著。与县域相比,市域在资源整合、风险防范、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独特优势和较大的自主空间,因此从县域社会治理到市域社会治理的转场是当前条件下顺应国家治理重心转移的必然选择。

  另一方面,市域社会治理是对“风险社会”到来的有效回应。1986年,乌尔里希·贝克就提出“风险社会”概念,他认为“随着工业化、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推动,现代公众将会切身感受到生活因市场经济、先进科技、自然灾害和恐怖势力带来的风险,由此将对人类社会的治理机制产生巨大挑战”。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全世界交流合作更加紧密频繁,风险也呈现多发、易发状态,并且伴随不确定性。2020年初突然爆发并席卷全球的新冠疫情,就是对各个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一次“体检”,加剧全球治理危机。从国内来看,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大量社会问题、风险和矛盾向城市空间转移和集中,新科技风险、新问题也往往最先在市域汇聚和显现,各种矛盾和风险不断向上传导、向外溢出,超出了传统县域层级能够解决的职权范围,相应地,市域越来越成为防范化解矛盾和风险的关键层级。

  此外,市域社会治理也是现阶段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本质内涵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的高效率、公平和可持续的发展。传统乡村治理与县域社会治理的低效能同城市化高速发展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超大城市、城市群、湾区的不断崛起,不断颠覆传统社会治理理念,在这种态势下,市域社会治理探索具有更强的时代意义。通过积极探索市域社会治理的路径,着力打造市、县区域社会治理共同体,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强大效能,破解制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深层次问题,以高水平的社会治理来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创新性”

  市域社会治理的创新性首先是治理理念的创新,这主要体现在:一是城乡共进的融合理念。市域社会治理,在空间维度上既包括城区城市治理和乡村基层治理,是以实现城乡居民的美好生活为根本任务。城乡融合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基本路径,已有研究表明乡村振兴的重要空间在城市与乡村的融合和延伸带上。市域社会治理致力于城乡一体化治理,从过去的重城轻乡向城乡统筹,城乡融合,最终实现市域范围内的普遍进步和繁荣发展;二是全周期治理理念。“全周期治理”的核心是通过源头预防,中期应对化解,后期复盘总结形成一个环环相扣、协同配合、权责清晰的闭环治理模式,摒弃过去市域“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城乡分裂的碎片化治理,构建动态、开放、系统的治理模式。三是协同治理理念。在新时代,传统的一元格局、单中心管控模式已无力应对城乡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的复杂性、未知性、多变性和不确定性。只有在党委统领、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下,建立一个连通政府、社区、乡镇、市场、居民的协作治理网络,才能缓解社会矛盾,削弱社会风险,疏通利益冲突,实现市域协同治理的目标。

  其次是治理手段的创新。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为特征的数字时代的到来,为实现市域智能治理和精细化治理提供了必要而充分的技术前提。然而,在社会治理实践中,一些地方因为前期各部门已独自投入而不愿再另起炉灶,造成数据共享“肠梗阻”,有些地方因为大数据系统的高昂运营成本而无力运用,还有些地区对数据应用只是为了应对上级考核检查,流于形式而未能有效发挥作用。还有一些地区在运用科技支撑时,基于部门利益阻碍,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平台之间不兼容、信息不能共享的问题。市域在发展的过程中汇聚了越来越多的政治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形成了较为完整数据发展系统,有能力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海量基础数据,打造一体化的城市数据中心,破解数据共享难题。

  最后是治理模式的创新。市域社会治理以解决具体问题为导向,贵在因地制宜,形成适合当地实际条件的治理模式。从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的经验分析,下放权力,让各地在“摸着石头过河”中形成了各具地方特色的发展经验是中国改革成功的底层逻辑。例如“枫桥经验”的背后是浙江绍兴历史上所形成的尊文崇教、崇学尚礼的人文素养:“和为贵”“让为贤”的社会处事信条是“枫桥经验”灵魂与底色。因此,在各地市域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固然需要学习沿海发达地区,甚至是世界先进地区的治理经验,但也要立足本地的发展实际,充分彰显地域特色与治理传统。为此必须树立本土化的、符合地方实际的市域社会治理理念,形成独具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模式,才能有效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向现代化方向健康发展,行稳致远。

   四、市域社会治理的“系统性”

  市域社会治理体现在它是承接中央与基层的“枢纽”。从目前我国行政层级来看,当前我国形成了“中央-省-地市-县-乡(镇)”五个层级,根据现行行政区划和治理层级,市域处于中间层级。其对上可以直接领会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对下可以指导基层做好国家治理的基层实践,是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治理一体化的有效载体。市域这个具有承上启下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的中间层级不仅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的“实施者”,也是落实基层治理工作的“组织者”,更是以城带乡、以点带面的“发动机”。

  从另一方面看,市域社会治理是破解条块分割困局的关键。北京大学的燕继荣教授指出“条块关系是中国政府体制中基本的结构性关系,条块关系失衡导致的条块矛盾是基层治理之困的重要成因”。由于社会治理的职能被分散在不同层级和不同管理部门之中,使其面临着纵向治理层级和横向管理部门的复杂协调,各自为政,囿于各自的职责范围,无法形成基层治理的整体合力。与县域社会治理相比,市域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更大的治理权限和更丰富的治理资源,更有能力通过合理的制度和政策安排化解条块困境,有效解决社会治理中的重大矛盾问题。

  最后,市域社会治理是对治理体系的传承与再造。市域社会治理既是一定的行政治理层级又是一种空间体系。从纵向看,市域的形成都有较为悠久的文化资源和历史的积累,准确把握市域特性,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从横向看,市域社会治理是一个要根据内外环境的变化而不断适应和调整的策略性问题。以市域为单位来统筹推进区域性的新型城镇化,不仅有利于区域内部资源配置的优化,还有利于区域参与全国范围的整体性竞争以及对接外部资源。作为治理单元的市域,不单是一个时空概念,也代表着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为适应新时代社会发展需求而进行的综合调试,其中包含了对城乡关系、县域关系、府际关系以及央地关系等的调整。

  河南作为中华文化的源头,在五千年的农耕文明延续中发展出“天人合一”,“中庸和合”“兼容含蓄”的文化精神与治理智慧。在新时代,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既要发扬中原优秀传统文化,以人民为中心,又要与新时代的特征紧密结合,探索具有地方特色、地域特点、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提高我省市域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作者:赵晨 单位: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本文系2021河南社科决策咨询项目“河南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研究”(项目批准号“2021JC54”)研究成果】


编辑: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