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实践路径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其重点在基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立足于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对社会治理作出了更全面更系统的阐释,部署了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任务、新要求,明确提出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推动社会治理向基层下移,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明确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的重点、方向和目标。这对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因此,我们必须在新的起点上,科学运作、统筹谋划、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合力的强大推动作用,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着力打造多方谋划、广泛参与、共同享有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发展需求,更好地提升全体人民的生活质量,更大限度地增进社会福祉及和谐程度。
一、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意义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意味着社会治理模式要从单纯依靠政府进行管理向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转变,从单纯依靠行政管理向注重协调、协商、合作转变,凸显了社会治理的公共性、多元性、协商性和共生性,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全面贯彻和具体应用,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社会事务的具体体现,是适应社会环境变化的时代诉求,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必然要求。
(一)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
社会治理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情,社会的事情要想办好,必须有全体人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建设,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也就是说,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仅源自对发展成果的共享,也源自对发展进程的亲身参与、亲身尽力的共建共治。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使人的主体性得到充分尊重,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使人生价值得到肯定和实现,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主体定位,内涵着对全体人民意志的遵从,对全体人民参与权利的肯定,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
(二)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是适应社会环境变化的时代诉求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是我们原来的社会治理体系出了问题,而是社会环境出现了新变化,即社会治理的内在条件和外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尤其是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加快推进,国家与社会资源的输入为基层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和契机,基层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性变化。基层社会环境的变化迫切需要调整社会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整合基层的内外资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套规范性的运作机制和方法论。
(三)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逐步实现社会治理结构的合理化、治理方式的科学化、治理过程的民主化,将有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
二、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社会领域出现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我们在社会治理领域进行了改革和探索,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社会领域改革和社会治理的方向和总体思路不断明确,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和法制不断完善。但是,随着改革的推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我国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需求日益广泛多元,社会价值观念日益多元复杂,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交织叠加,等等,这对社会治理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给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一)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
随着经济体制变革和经济持续增长,我国社会也发生了巨变,主要表现在:阶层结构和利益格局复杂化,财富和收入差距较大;职业选择和劳动就业市场化,社会流动加快;社区社会化,在原有的熟人街道社区、单位大院社区之外,出现大量商品房陌生人社区,还有城乡接合部的杂居社区;家庭的小型化,单身家庭、单亲家庭、空巢家庭等不断增多,家庭的教化功能有所弱化;价值观念多元化,需要重塑道德约束和社会信用等等。这些深刻的社会变化加大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难度。
(二)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多元
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意味着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在现有基础上向横纵两方面的提升和拓展,人们的社会需求结构和需求内容发生了深刻变化。比如,更需要多样化、个性化、高性价比的消费产品,不再满足于大批量、排浪式的大众消费;更加重视与健康有关的食品安全和医疗安全;更加渴望看得见蓝天、呼吸清新的空气、饮用清洁的水;更关注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参与政治生活、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需要也越来越突出,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需要也越来越突出。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也告诉我们,一个国家多数人的需要层次结构,是和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科技发展水平、文化和受教育的程度直接相关。人们在解决了温饱问题以后,就会提出自我发展、实现自身社会价值的需要。这些社会生活层面的新变化,也对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提出了新问题、新挑战。
(三)社会价值观念和社会心态多元复杂
在社会急剧转型过程中,面对快节奏、工作压力大、存在未知风险、由陌生人构成的现代社会,人们的心理孤独、抑郁、压力、焦虑需要疏导和释放渠道,也更希望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公平感。而且,随着社会进步以及教育文化水平普遍提高,人们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社会参与意识都在日益增强,参与社会事务的意愿更加强烈,社会治理过程的民主化要求越来越高,对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四)科技革命和网络社会发展比较迅猛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造成无限扩展的虚拟社会空间,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新的社会治理问题和挑战。特别是以手机为基本平台的网络社会,使人们的生活步入实时、交互、快捷、高频的“微时代”,自主开放的自媒体话语权,隐蔽性的信息源,交互快速的传播方式,碎片化、泛娱乐化、真假难辨的海量信息等等,使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高度互动。这使社会舆论、社会情绪甚至社会行为以新的机制形成,传统的社会治理已难以奏效。尤其是网络犯罪已成为第一大犯罪类型,“暗网”成为毒品、色情、暴力泛滥的黑色空间。这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面临重要挑战之一。
三、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实践路径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是涉及多个领域、多个方面和多个层次的系统工程。因此,在新的历史阶段,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建构社会秩序和激发社会活力相结合,从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的实际出发,强化资源整合体制构建、机制创新、制度完善等方面的整体性联动,着力打造多方谋划、广泛参与、共同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建立一核多元的共建体制
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其要义是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下,各类社会主体协商合作,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和治理。重点是追求共建的价值取向,引领社会大众积极参与政治公共决策、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和共同维护社会规范与社会秩序,努力建设民主社会、法治社会。因此,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首先要通过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政府作为社会治理唯一主体的思维定势,明确党委、政府、市场、社会、公众的角色定位,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和公众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和公众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优势和特殊作用,实现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促进社会治理结构合理化。其次,要加强和改善党委对社会治理的领导,提升党委对社会治理的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能力,积极发挥政府负责社会治理的职能,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纳入地方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规范党政各部门职能,规范和激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发展,形成全责明晰、奖惩分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责任链条。最后要进一步打破部门界限、体制壁垒和条块分割,稳步推进多领域、多系统社会治理网络或平台的兼容与合并,统筹开展各类社会治理资源的集约化再配置、系统化再整合。
(二)规范社会治理过程,创新基层社会共治机制
共治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关键。其核心在于改变政府“单兵作战”模式,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社会治理从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从单纯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从纵向行政管制到横向社会协商、从线下向线上线下融合转变,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全面贯彻和具体应用,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社会事务的具体体现。这就要求要树立大社会观、大治理观,将党纵览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同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全民参与的开放式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因此,要转变政府职能,厘清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利益和机制关系,强化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从而形成各主体协同、合作、良性互动的社会共治局面;通过推进民主化、法治化进程,充分尊重民意,顺应人民广泛政治参与的需要,让人民群众有序、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过程的方方面面,创造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政治、社会环境;拓宽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消除参与障碍、降低参与成本,逐步打造“参与式社会治理”模式,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要严格规范部门“行政权力”与社区“自治权利”的界限,职能部门在社区设机构、派任务、下指标要实行严格的准入报批制度,确保大幅度减轻社区行政事务压力。具体是:第一,构建区域化党建新格局,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引领合力。主动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的行政区划、人口分布、管理层级、治理结构等方面的变化,将社会分散、多元的要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框架,把不同价值取向的多元主体凝聚起来,着力构建全区域统筹、多层级联动、各领域融合的基层党建新格局,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克服传统“单位党建”各自为阵、条块分割的制度壁垒,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第二,创新参与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通过公共政策扶持、各类资金引导、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积极培育法律服务、公益慈善、卫生健康等公益性社会组织成长,进一步发挥志愿服务社会组织、行业商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着力构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服机制,提供专业化的社会动员、心理疏导、纠纷化解、弱势群体关怀等民生服务,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确保社会组织在服务中树立党的形象、传递党的温暖。此外,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改善志愿服务工作保障条件,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志愿服务工作水平。第三,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激活群众自治活力。此次疫情防控再次证明,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利益冲突,关键在于能否将居民动员起来、组织起来,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一是健全群众组织和动员机制,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广泛吸纳群众自组织带头人、社工专业人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培育理事会、监事会、议事会、睦邻互助会等自治组织,提高民众的组织化程度,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二是积极借鉴“新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主协商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创新民主协商治理模式。
(三)优化社会供给和服务,完善人民共享的社会制度
共享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目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让人民群众共同享有社会治理成果。因此,要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重点做好农村、西部、边疆、城镇等地区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把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作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的固本之策,使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第一,完善保障人民共享的制度基础。社会治理必须以增进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制度安排和政策导向上要坚持“共享”的价值取向,充分考虑社会整体结构中的绝大多数人的利益,重点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生存状态和权益的保护。一是要完善社会分配制度。保障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群众,就必须建立起一个长效、稳定的改革发展成果公平分配制度,其相应的政策都应上升到法律层面予以确认。二是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制度。不同的社会阶层、不同的社会成员,都有各不相同的利益和利益诉求,堵塞、压制、敷衍、漠视都会激化矛盾,导致难以收拾的后果。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关键是要坚持维权和维稳相统一,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机制。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广大群众发自内心的认同和拥护,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构筑公平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再分配范畴的社会保障,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缓解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机会不平等、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等作用,是防范社会风险的安全网。当前要重点完善国家基本保险全覆盖机制、商业保险与风险机制和家庭、社区、民间就与公共服务机制。第二,健全保障人民共享的服务体系。马克思认为:“人不仅有生存需要,还有发展的需要;不仅有物质需要,还有精神需要;不仅有独立、自由的需要,还有社会交往、与他人、与社会建立联系的需要。人的需要是建立在人类社会实践基础上的,实践不仅生产着满足人需要的物质资料,而且也生产着需要本身。”因此,要加强社会调查研究,尊重基层群众实践,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使改革的思路、决策、措施都能更好满足群众诉求;要必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城乡居民的道德教育和思想引导,提高人民群众的道德水平和辨别力,提升人民群众感受美好生活的能力,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文明素质和个人自治水平;要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增强社会政策的科学化、合理化,统筹有效配置资源,改变公共服务的歧视性供给,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完善企业、个人或社会组织开办和参与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事业的导向、激励和约束政策,满足群众的多元社会需求。
【作者:郑会霞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副教授 本文是2021年河南省软科学课题《大数据时代河南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问题研究(212400410116)》的阶段性成果】
编辑: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