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创新实践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2-04-26 10:4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2022年河南省《关于做好二〇二二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的要求,我省领先全国在乡村开展了文化合作社的建设探索。截至2022年1月我省共整合农民文艺团队3477个,成立文化合作社900余家,发展社员近万名,组织开展各种活动累计7000余场。文化合作社作为乡村文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完善了我省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组织保障,标志着我省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进入创新探索阶段。

  根据近三年的运行我省文化合作社主要形成了“政府引导、乡贤返乡创业、文化能人带动、融合乡村旅游发展”四种模式,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引专家”“结对子”“聘顾问”等免费培训方式,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规划设计和公共文化供给内容数量攀升、质量提升、成绩斐然,成为我省公共文化事业提质增效的重要措施。在此基础上,以文化合作社为乡村文化经营主体,振兴乡村文化、实现乡村文化产业化发展,需要多方面、多领域配合建设。

  分层管理完善文化合作社机制。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本质特征,利用有限的政策资源展开规范化建设,实现文化合作社“带动乡村文化活力、乡村经济实力”“服务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是文化合作社实现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础。有效的平衡支持与规范化手段是合作社机制完善的必要条件,对较为规范、自治能力较强、绩效较高的文化合作社,应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在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下通过政府引导发挥其更大的示范带动效应;对自治能力强、绩效偏低的文化合作社,应有针对性的展开政策救助;对规范程度较低、文化生产能力偏弱的合作社,应以规制为主、监督帮扶为辅,对产生性质异化的合作社应及时整顿,避免占用公共资源或套取政策扶持资金。

  逐层递进构建乡村文化软环境。科学布局乡村文化建设,打造益民惠民文化软环境,激发乡村文化振兴内生动力。以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为目标、以地方特色文化振兴为内核,逐层递进构建县、乡、镇、中心村网络化空间结构,以文化合作社为承接基础,依据本地不同特点强化乡风建设,营造多元复合型乡村文化环境,强化村民文化价值认知,激活村民创造动力,吸引艺术家、策展人、规划设计师、高校师生、新乡贤等各类人才返乡,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拓展乡村非遗文化、生态资源、建筑景观功能,挖掘乡村文化多元价值,推动乡村文化传承的创新发展,提升村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要素流通推动乡村文化治理。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观,畅通城乡要素流通。一是做好资源下乡工作,即引导城乡文化资源通过文化合作社对接,引进创意平台及电商平台为乡村文化传播拓展,提供技术支持;鼓励高校各类专业人才结合研学旅游深入乡村采风、扩大帮扶范围;通过税收等财政优惠政策促进资金和人才在城乡合理流动;引入金融机构或投资机构,为乡村文化旅游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提高乡村文化市场化程度。二是做好精品进城工作。提炼乡村文化代表符号,提供乡村文化展示舞台。鼓励各地市发掘乡村传统文化资源,如非遗表演、农耕赛事、祭祀活动等,培育乡村特色文化精品参与全省、全国的展演与比赛。

  文旅融合驱动乡村文化产业化。我省文化合作社目前存在一定的“文化产业事业化”倾向,受“机关思维”影响,部分文化合作社注重基建与宣传,在保持文化内容更新频率、丰富文化产品种类形式等核心建设方面投入不足,未来文化合作社要扩大合作范围,跨区域、跨行业加深创意设计、数字文化产品、旅游产品与乡村文化的融合度;要结合乡村景观打造“非遗工坊、文化传承体验中心”等更加注重内容提供、用户体验的个性化、体验式、互动式景点,避免景观文化空心化,把游客从单纯的旅游消费者转变为文化内容消费者;要结合国家政策支持,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整合我省农耕旅游资源,在全省区域内打造各具特色的农耕文化体验场所;要通过文化合作社授权、结合旅游企业共同研发“一乡一品”“一乡一艺”“一乡一景”乡村旅游品牌,培育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乡村文化品牌,完善我省现代化文化产业体系建设。

  乡村文化建设是中华民族探索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议题,文化合作社的出现与发展,在充分发挥了文化事业的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的同时,为我省公共文化服务融入文旅、文创战略创新了载体,为我省乡村文化产业化创新了路径,为实现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提供了实践依据。

  (作者:彭博、高放芳 南阳理工学院;本文系2021年河南省社科规划专题项目“十四五”时期河南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路径与对策研究(2021ZT41)阶段性成果)


编辑:王友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