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劳动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来源:北京日报
时间:2022-05-10 10:22

  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劳动理论。习近平总书记有一系列关于劳动的重要论述,回答了新时代为何依然需要劳动、需要什么样的劳动、如何看待劳动者尤其是工人阶级的地位、如何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应弘扬哪些关于劳动的精神等问题,值得深入学习领会。

  新时代劳动为什么依然重要

  从人类、从人类社会的历史与未来的层面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是劳动创造的,社会是劳动创造的”,“劳动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推动人类社会进步,有很多力量,包括科学、技术、资本、管理,但根本力量还是劳动。唯物史观一直强调的是人民创造世界历史,这里的人民,主要讲的是劳动者、是劳动群众。只是在经典作家的著作中,很少把人民和劳动合在一起去讲,即使在讲人民史观或群众史观的时候,劳动也往往是缺席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创造历史,劳动开创未来”,这一论述把劳动和人民放在一起,既强调了人民作为历史的创造者,又强调了劳动是未来的开创力量,无疑是对唯物史观表述的一个发展。

  从民族复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层面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开创我们的美好未来,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为了人民,必须依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根本上”“归根到底”还是靠劳动,这是从国家、民族的角度对劳动重要性的高度肯定。

  从每个人的生活的角度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劳动是一切成功的必经之路”,“生命里的一切辉煌,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铸就”。通往成功的路上一定会有劳动,通过劳动成就的辉煌才是最可靠的辉煌。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一个人拥有财富不一定就是成功的,财富可以作为幸福的基础,但获得财富不一定就获得幸福,要把劳动和幸福关联起来,不能把劳动变成财富的附庸。

  新时代需要什么样的劳动

  新时代所需要的劳动,既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一切劳动,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都值得尊重和鼓励;一切创造,无论是个人创造还是集体创造,也都值得尊重和鼓励”。认为体力劳动低于脑力劳动,把脑力劳动看作代表着高科技、高层次的劳动,把体力劳动看作机械的、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劳动,是有问题的。另外,认为只有个人创造才是可以衡量的,才值得尊重,参与集体创造因无法计算个人贡献不值得鼓励,这种看法也是需要改变的。对参加集体劳动创造出劳动成果的劳动者,应该给予尊重和鼓励,要进一步鼓励个体参与到集体创造中。

  从劳动的要求看,新时代需要“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辛勤劳动可以理解为对传统文化价值观念中劳动要求的传承;“诚实劳动”相对于不诚信、弄虚作假,强调这一点,可以说与商品生产、市场经济的运作相关。“创造性劳动”针对的是没有创造性的劳动、因循守旧的机械化劳动。劳动本身是创造的过程,新时代尤其注重劳动的创造性。

  今天需要包含着创新要素的、高新技术的、智能化的劳动,但不能因此否定农业劳动、工业劳动这样的劳动的重要性、根本性。科学、技术、智能包括资本,离开这样的劳动,不可能发挥出作用。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可以明显感受到,农业、工业是起支撑作用的,靠金融资本、靠虚拟经济支撑的国家,在满足本国民众基本需要和生命保障上都会遇到难题。一个国家真正的财富,不是拥有了多少的货币,拥有了多少金融,还是在于土地、自然资源以及这个国家劳动者的劳动。

  要改变关于劳动者的偏见

  劳动者容易被设定为依靠体力、工作没有技术含量、收入水平不高、没有突出贡献的人群。这其实是需要我们改变的偏见。要看到劳动者的素质对于国家、对于民族发展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劳动者素质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至关重要。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劳动者素质的竞争”。一个国家的发展,不可能是少数人就能够决定的,只强调少数人的贡献,看不到包括各行各业的广大劳动者的贡献,是有问题的。没有广大劳动者素质的提升,产生不了国际竞争力,不能整体上推动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发展。

  谈到劳动者的重要性,就要讲工人阶级的地位和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那种无视我国工人阶级成长进步的观点,那种无视我国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观点,那种以为科技进步条件下工人阶级越来越无足轻重的观点,都是错误的、有害的。”这是对当今社会贬低工人阶级地位的错误观念进行的回应,不能固化地理解工人阶级,工人阶级本来一直在发生变化,科技进步条件之下,工人阶级的科学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提升,收入财产也得到很大提升。要以发展的、面向未来的眼光去看工人阶级的地位,不以发展的眼光看工人阶级,就得不出正确的结论。

  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在劳动关系上努力的方向,总体上是“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如何做到?要站稳立场,站在广大劳动群众的立场上,要创造一个依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致富、就能有相对应收获的局面,要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要依法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

  劳动关系的解决不仅仅是劳动关系主体的问题,也是全社会的问题。全社会都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都应认识到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任何一份职业都很光荣。无论时代条件如何变化,我们始终都要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维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新时代应弘扬哪些关于劳动的精神

  劳动是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必然会有精神层面的凝聚,这就是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在劳动者身上体现出来的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三个关于劳动的精神,这就是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

  劳动精神可以说是所有的劳动者都能凝结的精神,它包含四个词,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首先要崇尚劳动,热爱劳动,如果劳动者本身对劳动就排斥,不想去劳动,那肯定不能说有劳动精神。但只崇尚和热爱而不去劳动,不去辛勤劳动、诚实劳动,那也不能说就有劳动精神。既爱又去干,勤劳地诚实地干,才算是具备劳动精神。

  工匠精神也是四个词,即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工匠精神显然比劳动精神要求更高,容易想到的是工匠在打造自己作品中忘我投入的那种精神。它反对的其实是“凑合”,是差不多就行,简单讲,就是当你做一件事情觉得已经很好的时候,你还愿意把它做得更好,还愿意精益求精,力求超越,这其实是工匠精神的体现。

  劳模精神,从字面意思上说,就是在劳模身上所体现出来的精神。劳模精神要求更高,不仅仅是纯粹的专业技术层面的要求,而且还有从政治意义上、从社会发展意义上的要求,比如说甘于奉献、淡泊名利。越是在今天这样的时代,有这样的劳模精神的人就越有能力成就一番大的事业。反倒是只看重自己的诉求和利益的人,成不了这个国家所需要的人,也成不了这个社会所推崇的人才。

  总体上说,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三者针对的主体不同,要求不同,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但这并不代表着必须是劳模才能有劳模精神,必须是工匠才有工匠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虽然产生于某个群体,但一定是超越这个群体的,是所有劳动者都可以锤炼的精神。干任何一件工作,都要为之赋予精神层面的要求,也只有赋予精神层面的意义,才能把这个工作变成事业。

  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在光荣、崇高、伟大、美丽这四个词前面加上“最”,表达了新时代马克思主义者对劳动价值的高度认同。能够在全社会形成这样的风气,这个社会肯定是美好的社会,我们的生活也将是美好的生活。我们应把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铭记于心,并努力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

  (作者:陈培永 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编辑:王友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