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共治共享,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福祉,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近年来,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农村面貌和农民生活质量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但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不高,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这就要求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深入总结全省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准确把握整治提升的基本要求和重点任务,让广大农村干净起来、整洁起来、亮丽起来。
一、河南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要做法
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河南坚持“以小见大”,从“小”中做出“大”文章,积小胜为大成,探索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经验。
聚焦“小切口”领域,撬动全面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面广,抓住了牛鼻子,才能实现良好开局。全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整合资源,强化举措。光山县以乡村绿化为突破口,号召全县人民投身“我为家乡栽棵树”活动,仅第一年村级捐款最多的近80万元,最少的也在15万元以上。同时,以清单制引领整治行动,制定全面规划,确定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舞钢市选择群众身边的“小痛点”,分阶段开展不同主题专项行动,在破旧围栏整修、空心宅院拆除、小游园绿化美化、农村道路硬化等方面先行攻坚,迅速掀起了全域人居环境整治“热潮”。
探索“小工程”载体,瞄准施策重点。一方面,以“小工程”聚民力办大事,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村民自主作用,切实做一些关乎民生、影响生活的小事、实事。周口、开封、商丘等地实施“五分钱”工程,每人每天收取五分钱,聘请卫生监督员、保洁员等,资金专管专用、村民共同监督,人人成为人居环境的建设者和维护者,村庄“颜值”迅速得到提升。另一方面,以“小工程”摒弃大拆大建,盘活资源、节约资金、汇集民意、发挥民智。广泛开展“一宅变四园”行动,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进行资源化利用,让荒废宅院变为树园、游园、果园、菜园(花园),实现农村空间亮化、绿化、美化、齐化。
运用“小积分”机制,赋能治理行动。推广积分制,不仅能降低人居环境整治成本,而且能让整治成果看得见、摸得着、管得久,倡树文明新风,变“要我干”为“我要干”,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洛阳、安阳、开封、许昌等地建立爱心超市,积分兑换生活用品,激励群众参与村庄环境保护。在兰考县,广大农民群众主动把废电池、旧衣物、废金属等分类收集,再兑换生活用品,从源头上提高了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处置率。同时,积极探索积分制为基础的奖励、评比制度,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公婆、好邻居等文明创建评选和“五星支部”“五美庭院”示范创建,激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
做好“小微处”示范,引领整体提升。坚持示范引领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有700多年历史的新县周河乡西河湾村,曾经房屋破败、残墙林立、臭气熏天,如今整治后成为远近闻名的“画里乡村,梦里老家”。在该村的带动下,一大批村庄也成为人居环境整治的典型和亮点。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局限于看环境是否改善、项目是否完成,而是要通过“小微处”行动,优化乡村治理,实现建强基层组织、引领群众行为、带动整体提升的目标。鲁山县四棵树乡黄沟村通过环境集中整治,打造出了“农家自助小院”,发展乡村旅游,反响非常好,村民们尝到了甜头,村里的风气也变了,对村干部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基本要求
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要求更高、任务更重,需要树立和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对新一轮五年行动的要求有清晰的认识,深刻把握整治提升的基本方向。
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的核心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开展“五星”支部创建活动,发挥基层组织核心作用,把党建贯穿人居环境整治的全过程。注重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村民自觉改善人居环境。二是探索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有效方式。创新党员活动方式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党员干部始终同广大农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三是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对村级组织进行策略化的赋权,将村级组织治理和农民参与创新结合起来,激活村级组织的组织能力和整合能力。
进一步创新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需要各方主体最大程度参与进来、形成合力。一是明晰参与责任。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和农民等主体的责任边界,政府引导但不包办代替,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组织、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二是完善参与体制。更加突出农民主体作用,培育农民制度化参与能力,引导农民从房前屋后着手,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三是拓宽参与路径。创新政策、制度和合作模式等,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
进一步探索“三治融合”的方法。一是筑牢自治根基。积极培育公益性理事会、村民监督小组、志愿服务队等自治组织,广泛开展和支持各类自治性环境整治活动。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环境整治。二是夯实法治保障。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各类矛盾问题。三是涵养德治能量。将德治方式融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过程,因地制宜培育德治元素、塑造德治品牌,弘扬优良家风,以多样化德治活动做好示范导向。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赠、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点任务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在探索新举措上下大功夫,更加突出机制建设,以整治“六乱”、开展“六清”为抓手,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质升级。
构建规范化工作推进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广大农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一是规划引领机制。把握需求,做好前期调研,及早谋划、前瞻布局,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点内容、优先顺序,确保整治提升达到预期效果,并实现可持续。二是协同运行机制。突出统筹推进,各相关部门做好协调联动,实现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同时,在协同运行中持续赋能,构建自我调节机制,提升乡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三是技术支撑机制。聚焦弱项、难点,选好整治技术和模式,继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为整治提升提供有力支持。
创新长效化管护责任机制。一是完善管护制度。当前,农村人居环境“物”的方面已经有了大幅改善,接下来在进一步提升硬件、改善设施的同时,需要着力构建有效的、可持续的管护机制,建管用并重,巩固来之不易的整治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二是明确村民责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还应该把重心放在“软环境”的塑造上,改造群众的生活行为和观念,塑造更多愿意投身公共事务的积极公民。通过“门前三包”“认领认管”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推动村庄清洁常态化;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激发自觉改善人居环境的内生动力。
健全多样化激励联结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面临的大多是“难啃的骨头”,这要求进一步创新激励联结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健全以利益为核心的长效、动态联结机制,探索反向约束措施,着力构建紧密型的利益共同体,引导各方积极参与环境整治提升。深入开展积分管理、奖励评比等活动,利用好公益性岗位,显著增加农民的获益。鼓励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载体,承接垃圾清运、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工程项目,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政府做好支持和监管,在搞好人居环境治理、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完善系统化融合治理机制。一是构建完整、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完善规范的操作规程,强化全过程的监督监管,让环境整治提升在制度化的框架内运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二是加强不同治理任务之间的协同、互动,促进人居环境整治与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深度融合,统筹抓好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资源保护,一体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产业振兴。三是实现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基层治理有机衔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应嵌入基层治理目标,匹配基层治理能力,激活基层治理体系的积极因素,提升农村的自组织能力,以良好的基层治理助力整治提升行动,实现人居环境和基层治理效能同步提升。
【作者:鲁小亚,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本文系河南省软学科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批准号:222400410168)”阶段性成果。】
编辑: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