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绘”十年丨奚宾:数字经济背景下河南省粮食供应链金融发展研究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2-10-12 09:26

  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学术中原推出二十大特别策划——《智“绘”十年》,邀请学术中原理论频道特约专家从文化、科技、经济、党建等各自领域出发,聚焦河南,聚焦中国,总结过去,展望未来,为河南,为中国的发展增智献策。

  今日刊发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副教授奚宾的文章《数字经济背景下河南省粮食供应链金融发展研究》


  一、引言

  信息技术的进步和5G时代的到来,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数字经济成为引领社会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粮食供应链是金融支持的薄弱环节,同时也是中央顶层制度文件关心的区域。相关农业数据显示,我国“三农”金融的缺口达三万多亿元,粮食供应链贷款难的问题长期以来都未完全解决。河南省作为粮食大省,数字经济背景下实现粮食从生产、加工到销售供应链金融的进一步改革与发展,对于促进省内经济总量的增长与发展结构的优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粮食供应链金融发展所存在的问题

  (一)粮食供应链韧性有待加强

  一是粮食生产的特定风险。我国粮食生产的主体是分散的农户,种粮农户的分散使得粮食在数量和地域上都不够集中,导致粮食市场的发展还不够健全,供给调节机制比较脆弱,最终转化成粮食供应链的信贷风险。二是粮食供应链不够稳固。我国加入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只占全部农户的2.5%,种粮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偏低,供应链上核心企业与农户之间仅靠普通的买卖合同来维持关系,且半数以上农户是小学或初中学历,粮食销售受到阻碍时极易发生违约情况。三是核心企业实力不够。我国粮食龙头企业虽然数目很多,但是实力强劲的龙头企业却屈指可数。而且多数核心企业将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大部分价值增值环节集中于企业内部,对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并没有起到带动作用。核心企业出现问题会危及供应链上的其他企业,最终致使整体供应链上的资金链断裂。

    (二)金融机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一是专业化程度低。粮食供应链包含许多环节,整个供应链的结构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得越来越复杂,粮食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及供应链上的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数额、时限预估难,金融产品和服务缺乏针对性。二是缺乏动力。相较于其他行业,粮食企业更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疫情这类不可分散风险的影响,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和意愿也会随之大大降低。

  (三)金融生态环境发育不足

  金融生态环境包括法律制度、信用体系、中介服务体系等。粮食供应链目前所处的金融环境仍存在诸多问题。法律制度不完善,动产担保物权在实际运用中还有许多地方不够明确,如仓单抵押和质押优先权的冲突、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优先权的冲突等等。信用体系支撑度低,尚未形成完善的区域性信息通用平台及信用评价体系,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及时获取企业相关信息,从而无法准确判断企业是否具备符合放贷标准的业务规模和信用等级。农业担保资金不足,对粮食供应链金融的支持不足。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粮食产销会受到自然灾害、疫情、市场等多方面的影响,如果农户损失过大,致使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就会影响到粮食供应链的多方,造成恶性循环。

  三、数字经济背景下粮食供应链金融运营模式构建

  自1998年我国供应链金融模式的诞生,随着信息技术,科技手段的迅速发展,粮食供应链金融运营模式主要有政府引导、粮食流通龙头企业主导、粮食加工龙头企业主导、粮食销售龙头企业主导和金融机构主导的五种模式,虽然供应链金融模式是多种多样的,每种模式都有它的优劣势,但是没有一种模式是可以完全满足所有经济主体的需求,这就需要多种模式的融合。

  (一)政府引导模式

  供应链金融体系中,政府更多地充当着服务者的角色,为其(包括供应链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企业、银行等)提供政策支持。政府可以通过参与信贷流程,促进公司及时还款、采购农产品、调控资金流向、调控公司的农产品市场价格。强化与金融机构、政府之间的联系,使其能够按照农户的销售状况,及时偿还银行的贷款,而龙头企业则可以通过购买农产品进行还贷。

  (二)粮食流通龙头企业主导模式

  农业企业和农户可以与物流公司、金融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并接受物流公司的市场营销战略。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对农业生产、销售、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信贷投放,同时还应考虑到部分农产品的市场波动风险,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按照购买准则,农业企业和农户可以获得融资。

  (三)粮食加工龙头企业主导模式

  以食品加工企业为供应链的核心,将上游企业与下游的销售企业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学术研究机构、物流企业、金融机构等优势,实现物流供应链的一体化管理的模式。粮食加工企业与上下游形成利益共享、统一管理、风险共担的合作关系。加工企业将生产、销售的信息统一起来,为农户和经销商提供服务,减少了供应链的整体成本,达到了各个环节的协调。

  (四)粮食销售龙头企业主导模式

  以零售商为主导的供应链融资方式,主要建立在电商平台之上,该模式主要是通过对企业的交易数据进行风险评价,并依据公司的信用级别来确定贷款额度。以京东金融供应链金融的案例为例,“京保贝”是京东最早推出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产品,建立了第一个信用和风险管理平台。

  (五)金融机构主导模式

  商业银行基于供应链融资的融资方式,有效扩展经营规模,提升获利能力。通过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可以触达到中小商业银行的高端、稳定的客户。尤其是针对高质量的客户,中小银行不能与大型国有银行进行供应链融资,必须开展供应链的核心业务。供应链金融多层次、多层次的树状结构为银行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数字经济背景下粮食供应链金融运营保障机制构建

  (一)供应链金融创新机制

  依靠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形成粮食供应链“N+1+N”的生态圈,服务链条上的各类企业。鼓励粮食加工核心企业区块链与云计算结合,有效降低企业应用区块链的部署成本,在云计算平台中嵌入区块链框架,利用云服务基础设施部署及管理优势,为区块链技术开发者提供高性能、易操作的生态环境和生态配套服务的区块链开放平台,支持开发者的业务拓展及运营。以区块链技术为底层的粮食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能确保数据可信、互认流转、隐私保护,解决供应链上存在的信息孤岛难题,释放核心企业信用至整个供应链条的多级供应商,提升全链条的融资效率,降低业务成本,丰富金融机构的业务场景,从而提高整个供应链上资金运转效率。

  (二)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强化粮食供应链建设各环节的资金保障。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国家加大对耕地、种子、农用机械等关键领域的补贴,实现荒地复耕复种,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支持粮食冷链物流建设,推动建设高标准农田。设立防范农业自然灾害应对专项资金,为粮食增收、农民增产提供保障。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发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引导作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农支小作用,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基于大数据平台的贴息、政策性农业保险、信贷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撬动社会资本,提升资金效率。

  (三)政策性风险补偿机制

  探索基于大数据平台的补贴方式,提升政策效益。发挥财政资金的基础杠杆作用,以财政资金作为信用保障,吸引私人资本和社会资本。通过数字化平台监管资金的用途,加大对农民、粮食加工企业、物流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发展粮食金融,发挥私人资本和粮食资本在粮食生产领域的作用,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弥补资金缺口,降低其使用资金的成本,做好金融保障。增强农业保险,提高粮食生产者的抗风险能力。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确保农民由于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社会信用体系支持机制

  完善制度建设,夯实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建设粮食信用监管平台,收集、公示粮食企业基本信息,企业所受的奖惩信息,以及企业所涉及的其他信用信息。将粮食信用监管平台的信息与行政执法系统共享,实现信用信息的即时采集、及时审核。创新监管方式,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单个部门执法与联合办案相结合,实现对粮食企业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全方位监管。以信用等级推动企业诚信经营,细化粮食企业信用的评价标准、周期、方式;明确信用等级的划分,制定详细的实施标准。

  (五)供应链风险分担机制

  建立完备的信息共享系统,收集粮食生产、品质、交易等方面的信息,了解消费者的需求,以及同类粮食的生产状况,及时调整生产。提高供应链的竞争力,完善粮食收购保护价格。打造粮食品牌效应,严格把控粮食生产、加工、销售的每一个环节,把好质量关,建立优质的粮食品牌,实现粮食供应从数量到质量的转变,更好地迎合消费者对品质的追求。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现粮食安全和现代高效农业相统一。构建完备的物流体系建设,完善粮食流通骨干网络,建设高效畅通、贯通城乡的粮食现代流通体系,要重点建设跨地区粮食物流的建设,补齐粮食流通的短板,完善产区的初加工设备,打通农产品流通的网络,实现农产品流通的循环。

  【作者:奚宾,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副教授、博士      本文系河南省首批特色智库—粮食经济研究中心2021年度立项课题(项目编号:ZKZB007)】


编辑: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