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回声•社会治理丨李三辉: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编者按
2022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为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大河网学术中原开辟“二十大回声”专栏,集纳专家学者文章,力求全面准确深入理解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精准把握外延,研究阐释关注热点问题,深化学术界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想认识。大河网学术中原持续刊发,敬请关注。
今天推出的是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李三辉的文章《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社会建设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城乡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也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历史地看,在中国社会形态变化和社会发展阶段跃升的不同历史时期,基层治理始终是治国理政的重要议题,伴随着社会治理实践的无止境深化发展,与之相对应的治理体系、治理方式也未曾停止调整与革新。持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传统与现代的结合,更是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要求。
一、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时代逻辑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长期以来,党中央都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工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治理更是被摆在了突出位置,中央和国家多次重要会议都就推进基层治理提出了意见或下发了文件。从国家治理的基本内容和实践操作看,基层治理无疑是核心组成部分,治国理政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治理创新的突破点也在基层,同时国家治理效能、社会治理效果的呈现也最真实地体现在基层。而切实做好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跟随社会实践变化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从治理机制优化上来提升基层治理,因为不管何时何地开展社会治理行动,总要依赖恰当的治理体系来推动,凭借健全的制度体系、合理的机制建设来助推社会治理效果呈现。新征程中,抓好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对于夯实党长期执政的基层基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意义重大。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这个历史方位的标定下,中国式现代化下的现代化国家图景一定是全面性的现代化,是基层建设发展水平提质跟上、现代化短板补齐的现代化状态。基层强则国家强,没有城乡基层的现代化就难以真正实现国家整体层面的现代化。新征程上,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将与达成现代化国家远景目标紧密相伴,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是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实现的客观需要。基层社会最贴近民生,其治理成效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近年来,中央和地方都在着力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其背后是基层治理与人民生活品质紧密相连的民本意识考量。随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如何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成为治国理政的核心主线,体现到治国实践中考验的是基层治理成色,其能否在公共服务提供、发展成果共享、社会空间共建、生活品质提升上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期待。因此,运行于基层社会的治理体系必须跟随形势变化适时做出调整,让民众在认同基层治理的同时增进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实人民群众畅享美好生活的治理基础。
二、完善基层治理体系面临的问题挑战
治理理念认识还存在偏差。从一些地方的治理实践看,个别基层政府仍然沿用传统管理思维和方式去对待公共事务处理,过于依靠行政资源、职能下沉来发展社会事业、社会服务、防控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秩序,不仅压制社会自治、削弱公众参与,而且带来管理成本增加、政策效率持续性不足,治理行为存在管控与越位的偏差。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仍需强化。近年来,尽管许多地方都在夯实社会治理的基层建设上下了很大力气,但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仍呈现出明显的软弱涣散现象,普遍表现在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弱化,组织建设不规范和党员管理无规章,为民服务能力不足,党员作用发挥不突出等方面。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有机融合不够,存在党建和治理“两张皮”的现象。
基层治理主体职责边界尚待厘清。一方面,要解决好基层治理中的组织体系建设不强问题,公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仍未通畅便捷,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仍需着力打造。另一方面,治理体系中各治理主体的职责定位仍需进一步厘清,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模糊混乱的状态,如社区的过度行政化已成普遍现象,限制了社会自治实践的深化拓展。
三、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路径思考
持续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中的党组织治理引领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无论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还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道路上的重要原则,都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是顺利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回望中国共产党百年基层治理实践与伟大成就,总结其核心密码,也集中指向于中国共产党领导。新征程上,无论是开展治理实操行动,还是标定治理实践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尤其是要抓好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功能都是推进基层治理的最关键环节,能够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推进方向正确做好切实护航,以党建引领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的有序展开,从根本上保障基层治理稳定有序。因此,为更好地奋进基层治理新征程,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需一如既往地坚持且加强,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治理全域,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各大治理主体在基层治理过程中的合力作用,共同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的构筑。
着力推进治理方式变革,不断完善新时代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需要不断完善治理制度机制以逐步促进治理体系效能的提高。基于国情和治理实践操作看,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是最根本的治理逻辑,是吸纳不同社会力量共同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推进基层治理质效。应当看到,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不是简单的叠加组合,而是复杂的系统优化,无论是治理理念与价值思维,还是制度设计与运行体系,或是治理结构与方式方法,都应当与时俱进地进行现代化转向。要以更新治理理念为先导,转变基层治理意识,着重从制度建设层面来理顺城乡社区治理的机制架构,提升基层治理的科学民主度与协同化。从治理方式运行上,应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坚持自治为本、德法结合,激发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等多元主体社会治理积极性,将自治、法治、德治这些治理原则融进纷繁复杂的治理实践中,并自觉对接时代更迭中的信息技术革新与技术治理衔接,丰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数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
统合凝聚共治力量,不断打造“一核多元”治理主体格局。基层治理,从本质上看是一个系统工程,重在实践操作过程,这就需要治理主体强大有力,从而更好地推进治理工作的开展,系统内主体元素也就成了关键一环。因为无论是具体运用各类治理方式,还是达到治理质效目标,都需要治理主体去行动。透过中国共产党百年基层治理实践,可以发现,基层治理主体结构的变动趋势是由较单一性权力结构走向多元分散。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走好新征程中的基层治理之路,应当继续坚持多元共治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深化居民自治、社会多元力量共治实践,不断推动形成融合正式与非正式力量的基层治理共同体,持续提升“一核多元”治理主体能力,推动基层治理不断开创新局面。
(作者:李三辉,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本文为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四治融合’研究”(批准号:22A07)的阶段性成果。)
编辑: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