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桂霞:以农户获得感引领三大粮食作物保险高质量发展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2-12-07 14:19

   摘要:三大粮食作物风险管理是我国粮食安全的基石,与其相关的保险产品是目前有效的风险管理市场化金融机制,其高效运行核心在于农户的获得感,但目前农户对三大粮食作物获得感方面仍有待提升。农户保险认知有限限制了其获得感的体验,三大粮食作物保险产品条款的复杂性减弱了农户获得感,保险公司承保理赔的违规行为大大阻碍了农户获得感提升,农户受到的实际风险保障较低抑制了农户获得感。为增强农户参加三大粮食作物保险的获得感,应进一步拓展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宣传渠道和力度,进一步多维度完善农户保险服务,提升三大粮食作物风险保障水平及完善创新相联结产品和扩大采用新技术赋能三大粮食作物保险承保理赔的效率和效益。

  关键词:粮食作物保险 农户 获得感

    一、 我国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对农户的保障情况

  (一)三大粮食作物保险的财政保费补贴情况

  2007年财政部下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管理办法》,我国开始实行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为核心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对三大粮食作物小麦、玉米和水稻进行保费补贴时规定由试点省份省级财政部门承担25%的保费后,财政部再承担25%的保费。2016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中以东、中、西的区域划分进行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规定在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省级财政给予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保险费补贴比例高于25%的部分,中央财政承担高出部分的50%。2021年修订后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首次指出保费补贴工作中惠及农户的原则,提出切实提升投保农户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中央财政对三大粮食作物保险的补贴加上了制种保险补贴。在保费补贴机制设置方面,采用更加精细的设置,中央财政保费补贴与省级财政25%的基准保费补贴比例挂钩,加入了省级保费补贴不足25%时中央补贴比例减少的惩罚机制,也即意味着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越高,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也越高。

   (二)农户三大粮食作物的风险保障覆盖情况

  (1)风险责任覆盖范围

  2007年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管理办法》规定,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旱灾和冰冻。2016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中的保险责任在自然灾害的基础上,加上重大病虫害和意外事故等。2021年修订后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中在2016年承保风险类型的基础上加上野生动物毁损等风险。

  (2)风险保障金额情况

  2016年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中风险保障金额仅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等成本。2018年的《关于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从2018年开始,用3年时间,在6个省份,每个省份选择4个产粮大县,面向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推动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覆盖全部农业生产成本,或开展收入保险。而2021年6月,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在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产粮大县,针对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完全成本保险包括了直接物化成本、土地和人工成本,主要功能是弥补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等导致的损失;种植收入保险主要是覆盖农业种植收入因为价格、产量波动而导致的损失。

  不管是保费补贴还是风险保障,小麦、玉米、稻谷三大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及风险保障水平都有所提高,但农户通过保险这一金融机制防范农业损失目前仍然不足,核心在于农户参保的获得感仍需提升。

  二、影响农户获得感的我国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农户对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认知不足限制了其获得感

  从我国政府有关三大粮食作物保险的相关规则制度及保费补贴政策当中可以看到,中央政府非常重视农业保险对于农户的风险保障,但在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实际运行中,尽管保险机构和地方政府对粮食作物保险有所宣传,但分散的农村地域特点、财力人力的限制, 使得在农户中深入开展保险宣传教育的实施较为困难,政策传导并未真正畅通。同时大多数农户受自身风险认知和保险认知影响,对政策性粮食作物保险认知有限,无法理解其深刻意义。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农户认为保险就是骗钱的,没必要买,买了也不一定赔付的偏颇思想。还有一些农户认为粮食作物保险对他们的用途非常小,没多大用处。另外由于财政保费补贴直接补贴保险公司,一些农户并未真正知道政府保费补贴的优惠政策 。

  (二)三大粮食作物保险产品的复杂性减弱了农户获得感

  虽然2020年12月为了规范不同保险公司的三大粮食作物保险的保险合同条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我国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成本保险行业示范条款,使保险合同内容更加通俗化、标准化,对保险期间、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权利与义务、理赔处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说明,而且还列举了常见灾害类型并予以释义,便于农户理解合同内容,保障农户知情权,但作为保险合同,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法律性,又由于保险标的、所在地区、生产条件和风险因素等要素差异,保险条款复杂多变,很多农户难以理解条款的完整内容,极易发生对合同内容的误解,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引发纠纷,影响参保农户获得感。

  (三)保险公司承保理赔的违规行为影响了农户获得感

  尽管原保监会和银保监会多次出台文件对经营粮食作物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监管处罚,但保险公司在经营粮食作物保险的过程中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存在着不严格执行已报备的条款费率、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提供虚假文件等典型问题,扰乱了市场秩序,降低了保险公司声誉,损害了投保农户合法权益,减弱了农户获得感。银保监会的处罚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农业保险相关机构和个人收到罚单50张,罚款749万元。

  (四)农户受到的实际风险保障较低减弱了农户获得感

  不管是中央出台的有关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补贴的优惠政策,还是各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区三大粮食作物的实际,制定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三大粮食作物保险的支持政策,都显示各级政府对于提升三大粮食作物保险的努力,力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升农户的风险保障水平,但从对农户的获得感调查来看,实际上受到各方面因素影响,风险保障与预想差距较大,主要表现为损失责任确定和农户的理解有偏差,农户实际感觉赔付额和保险公司理赔效率偏低等,这些问题导致农户获得感差。

  三、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拓展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宣传渠道和力度

  2022年银保监会发布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银保监规〔2022〕4号)规定,保险机构在承保前应当以现场、线上等形式宣讲相关惠农政策、服务标准和监管要求等内容。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可以组织投保人、被保险人召开宣传说明会,现场发放投保险种保险条款,重点讲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款处理等内容。但保险机构在开展粮食作物保险工作时,有时并未真正注重对农业保险政策制度的解读。在宣传上,还需深入广大农户群体中,了解农户对保险知识的需求。保险机构和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协同合作,使农户真正认识农业保险这种风险管理的金融工具。同时真正探索多样性、实用性的方式,比如以村微信群、自媒体等多种新媒体方式转发粮食作物保险知识,让农户在潜移默化中了解粮食作物保险及国家在这方面的财政补贴政策。另一方面,受传统风险无意识管理思想的影响,在教育上注重农户风险意识培养,以农户通俗易懂的方式,树立其农业风险保障意识,让农户自觉参与到自身粮食作物风险保障的活动中去,形成良性发展的生态环境。

   (二)进一步多维度完善农户的保险服务

  根据调研情况来看,首先服务体系中农村保险工作人员仍是制约农户在粮食作物保险中获得感的短板,亟待培养真正有保险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的工作人员。保险公司粮食作物保险业务的具体操作者保险专干和村级协保员对于农户的获得感影响很大,一定要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水平,杜绝在保险展业和理赔过程中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确保承保、理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理赔程序的操作更加标准化,做到公平性和透明性。其次政策性三大粮食作物保险中,政府是重要的需求方,其财政补贴费达到70%以上,为提升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应着力构建农业保险“问需于民、问效于民”的服务机制,维护农户利益,促使保险公司提升服务农户风险管理的能力,助力国家粮食安全。

  (三)提升三大粮食作物风险保障及完善创新相联结的产品

  从政府时间序列出台的有关三大粮食作物保险的文件中可知,针对政策性三大粮食作物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类型及额度进行了扩展和提高,我国13个主粮生产区都开展了三大粮食作物保险的完全成本保险或收入保险,并分别结合本地情况确定三大粮食作物保险的具体保险金额。但农户对于纯粹风险类型增加及风险保额扩大实际上了解比较少,尤其是小农户受信息传播渠道影响对这一变化了解更少,实际中农户参保三大粮食作物保险的获得感提升有限。另一方面,三大粮食价格受新出现的风险类型影响,可能出现较大的波动,因此完善创新三大粮食保险产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有大商所建立玉米期权,有保险公司经营玉米“保险+期货”模式,另外还有“保险+信贷”产品,但这些联结产品很多仅仅是保险公司的试点,并未大范围经营,为丰富保险产品类型、提升农户的保障水平及获得感,应进一步研究探讨三大粮食作物保险的联结产品。

  (四)提升新技术赋能三大粮食作物保险中承保理赔效率和效益

  在三大粮食作物保险中,承保环节地域面积广阔,保险公司受成本约束等因素影响无法一一验标,一些保险公司为套取政府财政补贴容易产生虚增承保面积、虚假编制农险验标等违规行为。为了杜绝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提升财政补贴效率,使真正的保费补贴资金用于农户,提升农户获得感,可运用地块大数据、农户大数据、卫星遥感及测绘技术等提升承保端效率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在防灾防损及理赔定损环节,无人机、气象智能预警等新技术在赋能防灾防损及理赔定损中的价值更大,其可进行灾害预警、监测、查勘及理赔的一体化,助力保险公司、政府及农户的防灾减灾能力,并大大提升保险公司快速理赔的效率和效益,提高农户参保获得感。

  【作者:汪桂霞,单位:河南工业大学粮食经济研究中心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风险分层、产品创新与精准服务乡村振兴的农业保险机制优化研究》(21BJY185);河南省首批特色智库—粮食经济研究中心项目《粮食安全视角下提升农户获得感的三大粮食保险调研考察ZKZB003》】

编辑: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