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2-12-15 09:16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未来,基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提出来的一个重大的理念,既是对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个概括,也是对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方向的一个指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我们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终是要落实到制度安排上,这个价值理念最终要靠制度安排来实现。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重要制度载体

  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要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宣传工作,讲清楚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讲好中国民主故事。习近平总书记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怎么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怎么在人大工作中全面地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了充分的阐释,给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能体现人民的利益,体现人民的诉求,反映人民的意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体。我们必须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因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计和安排的一条主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为了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而设计的,它的改革发展完善都是要更充分地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制度设计和安排上始终贯彻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就是要体现国家权力来自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以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保证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依法开展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赋有法律效力的监督。

  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是体现人民意志、体现人民权利的国家权力机关。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的主席、总理,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出来的,一定要服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以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平台上,人民真实广泛有效地享有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完备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仅是在价值理念上、宪法理念上体现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是有完备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首先,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宪法中体现的一些原则精神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是相通一致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内容与基本要求都在宪法中得到了确认和体现。比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专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有效保障公民基本政治权利不受侵犯提供了根本法依据。其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立法机关,通过制定完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的法律,通过立法的实践,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既有宪法这个根本大法对人民当家作主、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保障,又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立法机关,在立法实践中对人民当家作主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再次,在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过程中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2021年的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对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作出修改,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写进了法律,为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提供了更坚实的制度保障。可见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在践行全过程民主方面,特别是在建章立制方面走在了前列。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保障了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确立已经60多年了,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得到了充分的彰显。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为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支持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人大代表的选举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去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在实践中有超过99%的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享有民主选举权利。我们的选举权是普遍的,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实行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保证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每个代表是平等的,每个地区在人大代表数量的分配上也体现平等性,各个民族在人大代表数量的分配上也要体现平等性,即使这个民族的人数再少,也至少要保证有一个人大代表名额。代表选举的普遍参与和代表构成的广泛性,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在我国的选举制度中,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同时要接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各级人大代表从人民中产生,代表人民履职,受人民监督,形成了完整的民主闭环。我国的选举制度全流程全方位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原则和要求,在立法项目与开展执法监督项目的确定上,同样体现人民意志。在确定立法项目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对立法计划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广泛吸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确保实现党的意志和人民意愿的统一。我们在立法计划和规划中要立什么法、准备立什么法,也要听取各方意见,体现人民的意愿。我们坚持广泛听取中央和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各方面各领域的意见建议。一些地方还探索向社会广泛征求立法意见建议,从立项这一工作源头上发扬民主、科学决策,保证立法工作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在立法的计划和规划以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会根据人民群众新期待,及时地增加新的立法项目,及时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要求。比如2018年7月,长春长生疫苗案件发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研究疫苗管理法草案的立项和起草。当年12月,即安排常委会会议审议疫苗管理法的草案,2019年6月该草案三审通过。这就是我们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及时回应社会中新出现的一些问题,同样体现了人民意志。在执法监督项目上,我们要确定一些具体的监督项目,一条很重要的标准就是紧扣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比如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教育、医疗、环保、扶贫等民生领域,确定了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50余个监督项目,特别是连续4年将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生态环保领域的专项法律实施情况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三、人大行使职权的过程就是体现人民意志,代表人民利益的过程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调研、座谈、论证、评估等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对法律法案的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其反映民情、倾听民意、汇集民智的直通车作用,不断完善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工作机制,一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一经公布,便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的回应。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有190多件次法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约110万人次、提出300多万条意见建议,许多重要意见得到采纳,最大限度地凝聚了立法共识,体现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

  在监督工作中,为了使人大的监督更接地气,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完善监督的方式方法,扩大人民群众对监督工作的参与度。例如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和基层群众座谈会,将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网络调研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引入外脑,对法律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在监督工作过程中,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体现人民意志,依靠人民群众。

  四、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人大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尺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包括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工作中紧跟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法制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法律需求实际,加强立法和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比如围绕人民群众对建设健康中国的迫切需求,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疫苗管理法、医师法等,修改了药品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针对传染病防治法、中医药法等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医师队伍管理情况和执业医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在织密扎牢法律制度篱笆的同时,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打出了一套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的立法监督组合拳。这些工作落实了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法制支撑和保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作者:徐航,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法学博士)


编辑: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