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红霞:“一把手”应成为反腐倡廉的“领头雁”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3-01-10 14:23

  习近平总书记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并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分析研究2023年经济工作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又重申了一定要持之以恒反腐倡廉,特别是要增强对“一把手”监督实效,更好地为新时代新征程保驾护航。“一把手” 是指一个组织、单位内部的最高领导人,其拥有实际上的人事权、经营管理权、财务管理权和职务、薪资调动权等主要权力,在工作中稍有不慎,就容易犯错误,因此,在主观上,“一把手”要时刻绷紧清廉自守这根弦,常常严格要求、检查和反思自己;在客观上,还应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形成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让他们成为反腐倡廉的“领头雁”,才能确保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得以正确贯彻实施,确保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带领其他班子成员一身轻松、全心全意地为实现人们对幸福生活的追求而不懈奋斗。因此,各级党组织要上下联动、互相协调、有机贯通、多措并举,从而凝聚成对“一把手”的监督合力,真正让“一把手”成为清正廉洁的带头人。

  管理与监督有机结合,确保监督行之有效。首先通过宣传教育,使“一把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比如可以利用现在正在进行的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党性宗旨的认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特别是要督促“一把手”带头学好党史,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精神实质,在工作生活中,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又如,扎实做好“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工作,督促监督单位真正负起“以案促改”的主体责任,使“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坚持选用发生在本系统、本领域内的案例进行剖析,用身边的人和事来教育身边的人,以达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的。其次,要确保上级监督落到实处,自上而下的监督是最直接、最权威的,也是最管用、最有效的。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被监督单位特别是行政“一把手”的沟通和交流,通过定期与“一把手”的交流沟通,及时了解“一把手”的思想动态,努力转变其对监督的认识和看法,使其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不是“吹毛求疵”“没事找事”,而是协助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使被监督单位特别是“一把手”转变思想认识,由被动接受监督转向主动接受监督。

  完善监督制度,规范“一把手”权力行使范围。一是规范权力运行,明确党委(党组)“三重一大”(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和纪委监督程序,细化操作流程;二是在选人用人上,对党委(党组)拟提拔交流的干部人选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度,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予以调查核实;三是在资金项目上,要保证全链条在阳光下运行,从项目资金发放到项目竣工实行全过程监督,特别是要聚焦各个关键点开展监督检查,重点着力发现资金项目审批、管理、使用、推进、落实、验收等环节中的问题,例如,资金分配拨付是否科学合理规范,执行过程是否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情况,这种“跟进式”的监督方式,有助于带着问题破解难题,可以有效地预防中间环节雁过拔毛和防止截留挪用;四是确保政务公开。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把手”表现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公开是对权力最好的监督,要继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行政过程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等,还要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动党委(党组)忠诚履职尽责,围绕“明责、亮责、履责”的工作要求,督促成员对责任项目制定工作清单,亮措施、亮进度、亮成效,使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五是要建立党委(党组)成员述廉、质询评议制定,每年组织党委(党组)成员向党委(党组)全会述职述廉并接受成员和特邀人员的现场质询和评议,增强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权重。

  注重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整顿作风纪律,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在民主生活会上要敢于带头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决不能搞一团和气。还要加强纪律作风整顿,一是要加强对“一把手”和党委(党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政策的监督。例如是否下沉到下级各部门指导落实具体工作,最终成效如何。二是强化对“一把手”和党委(党组)成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监督,突出对生活保障制度情况的监督,要严格监督并配合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促使其带头改作风、反“四风”、正党风。三是每年对“一把手”和党委(党组)成员的分管工作、联系项目、干部人事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体验式”专项检查并分别提出整改意见,要督促执行党委(党组)成员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的制度规定,防止其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上下联动,凝聚对“一把手”的监督合力。在很多单位和部门,“一把手”掌控着财权、物权和人事权,存在着上级管不到、同级不好管、下级不敢管、群众管不了的现象,例如,县委书记是省管干部,省管干部人数众多,由于受时间、空间等限制,省委有时无法及时掌握和了解他们的活动情况和问题,对他们难以实施有效监督,而与之同级的县纪委书记又受县委领导,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难以监督的思想,因此,党的各级监督部门要有机结合,上下联动,完善对“一把手”进行监督的体制机制,帮助他们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自愿接受检查和监督,逐步使他们由不能腐不敢腐到不愿腐不想腐,养成廉洁自守的习惯,成为清正廉洁的带头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完善对高级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制度,强化对公共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我们党一定会不断探索出更加完善和有效的新制度、新方法、新手段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使其由不敢腐、不能腐转向不想腐,真正成为清正廉洁的带头人。

  (作者:秦红霞 单位: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编辑: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