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博:智慧警务赋能涉诈银行卡犯罪生态治理
摘要:自2020年10月起,“断卡”行动在全国范围持续开展,打击治理涉诈银行卡犯罪成为“断卡”行动的重要内容。作为一座常住人口逾千万的特大城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直是威胁A市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涉案银行卡治理不力是其中的关键症结。从A市涉诈银行卡治理实践出发,基于协同治理理论、生态系统理论和智慧警务赋能提出分析框架,结合实地访谈考察了“银行业务备案”App智慧警务平台作用发挥情况,分析了运行中存在的机制不全、责任缺位等关键断点及其原因,并探讨了智慧警务赋能涉诈银行卡生态治理的方向策略。更进一步,透过A市具体实践剖析了智慧警务平台协同银行联动共建涉诈银行卡犯罪治理生态链,以及开展社区治理、老年人反诈骗宣传等生态圈建设方式与实现路径。研究聚焦涉诈银行卡治理机制再造,为提升涉诈银行卡犯罪生态治理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智慧警务;涉诈银行卡;生态治理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犯罪形式也呈现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集团运作、模式多样等特点。2020年10月起全国范围启动“断卡”行动,公安部门又陆续发起“断号”“断流”等多个专项行动以打击电信诈骗。涉诈银行卡打击治理是断卡行动的核心内容,公安部门以打开路,银行加强开户审查,智慧警务不断创新,典型如浙江“开卡码”、河南“警银通”、广东“断卡精灵”等系统,通过对客户在银行办理业务进行信息备案登记,打通了公安部门和银行之间的数据鸿沟;以往反诈民警核查线索需要通过十多个信息系统、疲于奔命走访落地,而今只需轻点鼠标便可将涉案人员各类信息尽收眼底[[1]]。相关智慧警务做法在新开银行卡治理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存量银行卡治理手段不足,涉诈银行卡总量依然巨大,实践中单纯从现有警务系统出发治理电信诈骗效果不佳,网格化协同治理迫在眉睫[[2]]。检索中国知网数据库显示,2020年5月至今共发表“断卡行动”相关文献61篇,其中公安领域发文量达40篇、金融领域也有14篇,可见涉诈银行卡犯罪治理已受到学界研究关注,“断卡”行动打击治理的重点是银行卡和电话卡。宋晓辉等(2020年)认为电信诈骗涉及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按照多元共治的理念建立多部门、多主体参与的电信诈骗治理方式[[3]]。李东建(2021年)从加强金融行业监管角度出发,提出运用数字技术开展基于账户年检流程设计的涉诈银行卡治理[[4]]。房晓榕(2021年)从强化警银协作角度提出加强与公安部门合作,建立涉案银行卡账户比对司法协查服务,加大对非法交易活动商户的侦测分析,并向相关收单机构发送风险提示[[5]]。对涉诈银行卡治理文献梳理发现,治理主体多是公安、银行,治理方法主要包括公安部门强化打击、银行部门强化监督和技术赋能以及强化银行—公安合作等。然而,现实中涉诈银行卡治理还涉及乡镇办事处等基层组织、检察院、法院(以下简称“检法机关”),三方支付公司、四方支付平台等企业,以及银行卡开卡人,因而多方协同中存在主体不明确、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等“断点”。生态系统理论认为,生态系统分为信息场、信息生态链与信息生态圈等不同子系统,涉诈银行卡治理具有类似的圈层环境,以该理论作为切入点或可将不同参与方的信息场融入治理生态链从而形成良性互动的生态圈。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业已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6]],随着智慧警务的演进,大数据技术应用于公安战斗力生成也成为公安改革的重要方向[[7]]。智慧警务赋能良性信息生态圈构建,强化存量银行卡治理能力,进而提高涉诈银行卡治理整体管控水平,成为当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领域的研究热点。
一、相关概念厘定与研究区概况
(一)概念厘定
涉诈银行卡。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全国范围展开“断卡”行动。“断卡”对象主要是手机卡和银行卡,其中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也覆盖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8]]。本文研究的涉诈银行卡主要是指由商业银行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开立的个人储蓄卡、个人信用卡和对公账户。
智慧警务。自2009年1月“智慧地球”概念首次提出以来,引起了全球广泛关注和持续讨论,随后“智慧城市”在美国、日本等国家相继开始建设,相关信息产业得以迅猛发展[[9]]。作为公安信息化的主要方向,“智慧警务”成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新基建,也构成了“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张兆端(2014年)认为,智慧警务主要依靠大数据、人工智能、 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智能化、可视化、集成化方式促使公安机关各模块相互协调,并通过高度整合、广泛共享、深度应用警务资源以实现警务工作现代化[[10]]。基于此,智慧警务在涉诈银行卡治理方面也主要以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技术为依托,将公安网、政务网和互联网资源进行整合,从而搭建起信息化、高效化、精准化的警务模式。
银行卡犯罪生态治理。生态本义是指生物与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而形成的动态稳定状态,涉诈银行卡犯罪生态是由公安部门、银行部门、检法机关、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部门、三方支付机构、四方支付平台以及银行卡持有人共同组成的相互作用系统。该系统的生态治理研究,即从生态学和生态系统视角,将生态学基本原理引入涉诈银行卡犯罪治理问题,探讨该类犯罪的现象、过程、动因及协同治理,防范和化解涉诈银行卡运行的潜在风险,进而提出治理思路与方案,以期达到打击犯罪、提高治理效率和降低治理成本的目的。
(二)涉诈银行卡犯罪的模式
涉诈银行卡犯罪模式涉及电信诈骗资金的周转,用于洗钱的银行卡需要具备数量大、额度高、资金周转率高等特点,其犯罪组织模式具有通联方式隐蔽性强、卡主来源地域范围广、团队人员组织随机性强、洗钱团伙流动性强的特点。
1.涉诈银行卡犯罪的组织模式
涉诈银行卡犯罪主要是通过Telegram、蝙蝠等隐秘聊天软件在线上招募,或通过联系亲属、同乡、同学等关系人线下招募卡主到银行柜面或通过网络方式开通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使银行卡具备线上交易功能。最终通过两种模式进行涉诈银行卡的流转:一是“人卡合一”模式,收贩卡人员将卡主连人带卡与洗钱团伙结合,通常在开卡地的宾馆等固定场所或车辆等移动空间进行洗钱活动,在洗钱过程中卡主会配合操作人员进行人脸识别、输入密码等安全认证;二是“人卡分离”模式,收贩卡人员会将卡主的银行卡、手机卡、U盾通过寄递物流渠道转移到境内或境外的洗钱窝点,被害人将个人资金转入这些洗钱人员开设的银行卡,层层转账后使被骗资金“蒸发”。
2.涉诈银行卡的资金流转模式
被害人的资金一旦进入涉诈银行卡,就会立即通过资金通道进行资金分拆、混淆交易和快速流转,常见的资金通道主要有六类:一是银行账户,即个人储蓄卡、信用卡和对公账户;二是三方支付平台,即支付宝、财付通等;三是四方支付平台,通常有聚合支付和跑分平台(指用于洗钱的App平台),是融合了多种支付方式的兼容性支付工具;四是虚拟货币,通过火币、币安等交易所以及不可追溯的冷钱包,或通过数字人民币进行交易;五是贸易对敲,通过地下钱庄和网上赌场进行资金交易;六是银行柜面取现和ATM机取现。
(三)A市涉诈银行卡治理背景
A市作为一座人口逾千万的特大城市,是全国南北交通运输的重要陆运、空运枢纽,人员流入、流出量大,海量涉诈人员在此地流动、聚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直是威胁A市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涉案银行卡治理不力更是其中的关键症结。2020年10月全国断卡行动开始后,A市因治理不力,两年内7次被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国务院联席办)、省公安厅“黄牌警告”。A市涉诈银行卡2021年月度同比增长1000%以上,增长态势迅猛,峰值出现在2021年4月,单月涉诈银行卡1039张。2021年公安部共通报A市涉诈银行卡8242张,占全省总量的44%,数量居H省第一。A市现有28家商业银行,1860余个银行网点,每日办卡数量平均4万~7万人次,每月涉诈银行卡数量达800余张,在海量的银行业务数据、人员信息中如何快速、准确地对异常办卡人员进行预警,避免为风险人员开卡,以及如何对涉诈银行卡采取监测、限额等精准管控措施尤为重要。
二、A市涉诈银行卡治理路径与“断点”分析
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即必须通过资金的流转来完成诈骗。因此涉诈银行卡治理就是电信诈骗犯罪的“牛鼻子”,但涉诈银行卡治理涉及公安、银行两大部门,以及法检机关、乡镇办事处基层政府、三方支付平台、四方支付机构、银行账户所有人等多元主体,商业银行尚且存在数据互不相通、风控规则不同等问题,其他各方更是存在诸多“断点”。
(一)A市涉诈银行卡治理“微、难、现”
1.以打开路收效“微”
面对空前严峻的涉诈银行卡犯罪高发态势,A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职能,市公安局对打击治理涉诈银行卡犯罪情况日调度、周通报、月讲评,着力营造浓厚的全警反诈氛围。A市开展了打击治理涉诈黑灰产专项行动,全市共打击处理买卖银行卡、对公账户、手机卡嫌疑人1211 人,捣毁窝点 189 个,破案 831 起,查获多卡宝、GOIP 等设备 560 台[[11]]。虽然公安机关开足马力打击犯罪,却收效甚微,全市两卡犯罪不降反升,抓获犯罪嫌疑人员数和涉诈两卡数同步提升,省市反诈业务专家频繁到各分县局督促涉诈银行卡案件侦办工作,全市反诈民警全年无休,该类犯罪活动并未得到有效遏制。
2.警银协商治理“难”
随着涉诈银行卡数量的增多,中国人民银行A市中心支行(简称人民银行)与全市28家商业银行协商出台了行业自律公约,与A市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建立快速处置工作机制。全市银行网点一旦发现可疑开办卡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通报,网点所在辖区公安局快速到网点进行应急处置,这种协同作战机制使得两卡打击成效获得提升。人民银行每周定期将全市新开银行卡数据通报给A市公安局,利用公安网数据对全市银行网点业务数据进行二次研判,充分挖掘身份、行为、轨迹异常的开卡人员,进而将该类人员反馈人行下发各商业银行采取限制非柜面业务等管控措施。但随着境内洗钱模式的不断变化,开卡后将银行卡寄到外地后洗钱模式迅速演变为卡主在A市开卡后立即洗钱或迅速前往第三地洗钱,甚至出现开卡当天就洗钱的情况,而银行与公安数据每周互通、二次研判的机制时效性存在不足,A市涉诈银行卡月增量仍然巨大。
3.平台支撑曙光“现”
2021年8月至10月A市公安机关组织业务骨干前往福建、浙江、广东、广西等地进行调研,对当地的涉诈银行卡治理经验和运转模式进行学习。走访调研4省7市79个相关机构网点,与当地公安机关和银行座谈11次,形成调研报告13份,共计27万字。通过系统调研,A市召开专题会,对信息互通、协同治理、快速联动、检法对接、机制建设等问题统一思想、借鉴落实。2021年11月A市1860余家银行网点同步上线“银行业务备案”App智慧警务平台,客户在银行网点扫描二维码对业务信息进行备案,后台会自动将客户银行业务信息和公安大数据信息进行碰撞比对,及时发现涉诈银行卡犯罪前科人员等可疑开卡人,对敏感群体进行“标签化”处置并推送银行网点采取风控措施,为打击涉诈银行卡犯罪提供了信息支撑,A市新开涉诈银行卡自2021年11月起迅速下降,2021年10月353张、11月123张,12月109张,2022年1月59张,治理效果明显。
(二)A市涉诈银行卡治理的“断点”分析
截至2022年10月,A市新开涉诈银行卡数量持续下降,新开卡占比从80%降到不足10%,然而电信网络诈骗洗钱人员众多,涉诈银行卡总量依然巨大,其中的存量卡治理问题成为“顽疾”。
1.公安部门打击处理“断点”:数据盲区
在涉诈银行卡治理上,“银行业务备案”App智慧警务平台只能获取办理银行业务的客户基本信息和业务类型,从而进行备案数据与黑名单人员的单项比对管控,该系统自2021年11月运行,但在此之前的存量卡并未记录在数据库内,且银行卡内的资金动态对于公安机关属于“盲区”。基于信息备案平台的信息收集和在公安网建立数据仓库保证了数据的安全,人民银行的开户数据在以公安网为主的政务网环境进行定期比对周期性长、时效性差,打击防范滞后性强,往往产生预警信息推送相关银行风控时客户已经涉案。
2.检法机关犯罪认定“断点”:标准不一
涉诈银行卡犯罪属于新型犯罪,其适用的罪名主要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罪名,在管辖上主要由开卡地、户籍地或案件发生地负责,犯罪团伙收贩卡通常具有组织性、隐蔽性、分散性等特点,收贩卡团伙会将应对公安机关侦查的“话术”传输给卡主,使得卡主反侦查意识不断增强。同一团伙收贩卡对象可能来自不同地区,其开办的银行卡可能来自不同银行,单个管辖部门因管辖案值不够、证据灭失等原因无法深挖犯罪集团。检法机关对新型犯罪的认定尺度不一致,不同省市甚至同市不同县区在涉案资金流水、犯罪明知认定上标准不一致,在涉案资金流水打击处理标准的认定上有的地方要求30万元以上,有的地方要求必须100万元以上,加之该类犯罪收集证据难、定罪难度大、惩处力度轻,不能有效惩处和震慑犯罪,导致卡主有恃无恐、前赴后继。
3.银行业治理模式“断点”:粗放管控
银行部门掌握有客户交易信息及关联交易方信息,但缺乏客户的前科及各类社会轨迹信息,不同银行间的风控逻辑、开户审核规则以及业务数据相互独立,缺乏信息互通,在治理涉诈银行卡方面数据维度缺失。目前银行业在涉诈银行卡管控上通常从制度、流程和技术三方面发力,制度方面主要是清理异常账户,加强个人存量账户的清理,强化对公众账户的周期性审查。某国有大行支行工作人员称“银行从上半年便开始严格限制一类账户的开通,如果确定要开通一类账户,除了身份证以外还必须填写开通理由,并且提供工作证明、收入流水、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一系列证明。若无法满足要求,可能无法办理”[[12]]。流程方面主要是制定规范化的账户开立审查操作规程,加强柜员识别诈骗业务培训,但不同商业银行甚至同一银行不同网点的风控举措执行也大相径庭,同一银行不同分支机构有的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工作证明、资金流水等证明材料,而有的只需提供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任一身份证明。技术上主要是对网络交易的风控规则和数额强化管理,优化银行反洗钱模型风控规则,依据账户的活跃度、日均存款额等因素采取只收不付、限制非柜面业务额度等措施。2021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断卡”行动数据显示,央行方面督促银行、支付机构清理“不动户”、“一人多卡”和频繁挂失补换卡等异常银行账户14.8亿张[[13]]。各大商业银行“刀刃向内”强力管控、严格惩处“内伤大”,H省某大型商业银行2022年上半年对全省163个网点限制新开卡,对1173人次采取违规积分、告诫、经济处罚等问责措施,上半年经济处罚金额75.18万元。对海量客户“一刀切”地采取限制非柜面额度措施必然会招致大量的客户投诉,无法兼顾企业效益和金融安全,粗放式管控、机械化管控下的银行卡涉案现象依然无法有效遏制,“一管就投诉,不管就涉案”现象普遍存在,打击了银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4.乡镇、办事处等基层政府治理“断点”:措施乏力
涉诈银行卡的收贩卡组织具有地域性特点,部分地区长期存在着本地化的犯罪组织,导致当地户籍人员涉案较多,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在治理该类犯罪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且当前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格局已经形成,涉诈银行卡治理密切关联“平安乡村”、“平安社区”建设,而政府部门对本地涉银行卡类犯罪人员、社区聚集、预防犯罪宣传方面存在着积极性不高、底数不清、方法欠缺、责任不强等短板。
5.三方支付机构及四方支付平台“断点”:责任缺失
随着移动支付的高速发展,三方支付机构和四方支付平台数量迅速增长,在满足群众金融需求的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三方支付类交易合作协议只能由各商业银行总行和三方支付机构直接签订,省级分行无法更改,这就导致虽然银行卡设定了非柜面交易限额,但不法分子仍能通过三方支付渠道转移资金。而四方支付平台公司对多样化的支付手段进行了整合,片面注重经济利益,在开户管理、风险客户识别、风险交易及对手方预警方面存在漏洞。三方支付机构和四方支付平台缺乏客户背景等信息维度数据,反诈骗社会责任落实不到位,使社会资金流转通道存在重大隐患,极易被电信诈骗等不法分子利用。
6.涉案卡主犯罪成本认知“断点”:无知无畏
根据A市公安民警打击经验,2022年2月电信诈骗洗钱犯罪领域对公账户每个80000元,个人银行卡和U盾每个20000元,正是高额利益的诱惑,才有了数量众多的卡主“前赴后继”。卡主在开办个人银行卡准备用于犯罪前会在银行签订“承诺书”,但多数卡主并未仔细阅读和全面了解犯罪风险,面对银行柜员关于办卡用途的询问,很多卡主也是按照上家提供的话术进行应对,且犯罪团伙层层盘剥,相比之下卡主的收益微不足道还承担巨大风险,从事该类犯罪的人员往往经济困难、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片面关注犯罪收益,对犯罪成本的认知不足。
公安、银行、三方支付机构和四方支付平台在治理涉诈银行卡上数据维度缺失、无法相互支撑,基层政府部门对辖区涉诈银行卡犯罪重点人员缺乏掌控,卡主在犯罪认知上存在偏差,导致公安机关穷尽手段“越打越多”、银行部门刮骨疗毒杯水车薪,受制数据的“烟囱式”发展造成“信息孤岛”效应,难以建立行之有效的涉诈银行卡治理生态系统,推进涉诈银行卡治理工作举步维艰,亟须在业务流程重建和系统改革创新上开辟新路径。
三、涉诈银行卡的生态治理框架
(一)涉诈银行卡治理生态系统的逻辑架构
智慧警务是信息技术在警务工作中的智能化应用,涉诈银行卡生态系统是由多个能够满足涉诈银行卡治理信息需求的特殊子系统构成,分为信息场、信息生态链与信息生态圈。信息场是治理银行卡犯罪相关信息存在及作用的场所,具有数量、质量与能量三个评价指标[[14]]。信息生态链是通过信息的流通将不同的信息场进行连接而形成的链条,是生态系统的信息通道[[15]]。信息生态圈是互相影响的信息生态链所构成的空间。将信息生态系统相关理论引入涉诈银行卡犯罪治理,符合一般规律和治理需求,有利于在协同治理框架下建立涉诈银行卡犯罪生态治理系统。警务信息化支撑下的智慧警务平台是涉诈银行卡犯罪生态治理系统建设的保障,包括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技术能够使系统不断优化,为治理提供全面的信息支撑,促使社会效益最大化。
(二)涉诈银行卡犯罪生态治理系统信息场的构建
在公安网、政务网信息支撑下的“银行业务备案”App智慧警务平台为涉诈银行卡犯罪生态治理的信息场,银行、三方支付机构、四方支付平台、法检机关、政府基层组织等参与方首先基于其自身业务系统对涉诈银行卡信息进行挖掘和标签提取,再将有信息核查需求的信息向信息场进行交互核验。不同参与方依据其业务需求设定信息备案维度,并在不可逆加密和非对称加密等技术的参与下向平台信息场提供结构化数据。
(三)涉诈银行卡犯罪生态治理系统信息生态链的构建
涉诈银行卡犯罪生态治理系统由公安部门整合内部数据进行平台的建设与运维,在反诈联席办机制下,各平台参与方将自身采集的信息通过信息场进行交互和运算,与多元信息环境融合形成链条。平台参与方共同生产信息,公安部门生产客户的犯罪背景等社会属性信息、银行部门生产客户的资金交易信息、三方平台和四方支付机构提供账户绑定银行卡及平台内部交易属性等信息,不同参与方在信息生态链中的需求各不相同,但共同提供信息进行标签化交互,进而满足不同的需求。各方均为信息生产者、信息传递者、信息消费者与信息分解者,但生态链的核心是公安部门依托智慧警务平台搭建的“银行业务备案”App智慧警务平台。大数据技术、机器学习技术、区块链技术、物联网等技术是涉诈银行卡犯罪生态治理系统的底层技术,用于满足涉诈银行卡账户关联风险的信息流安全交互需求,从而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运作。
(四)涉诈银行卡犯罪生态治理系统生态圈的构建
涉诈银行卡犯罪生态治理系统生态圈包括微观层、中间层和外部层,由治理涉及的各参与方共同构成。其微观层是涉诈银行卡犯罪治理的核心主体,包括公安、银行;中间层是为涉诈银行卡犯罪治理提供支撑服务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法检机关、三方机构、四方平台、基层政府组织和银行账户持有人;外部层主要指社会保障体系、社会诚信体系、法律法规、科学技术等环境要素。涉诈银行卡犯罪生态治理系统生态圈是智慧警务支撑下的微观层、中间层和外部层共同构成的生态系统。
四、A市涉诈银行卡犯罪生态治理的实践
(一)A市涉诈银行卡犯罪生态治理架构
A市涉诈银行卡治理各相关方基于自身业务系统对已涉案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以“银行业务备案”App智慧警务平台为信息场,多元数据在信息场汇聚交互形成信息链条,各方需求在链条上进行缺失维度的标签化补全,从而丰富自身业务逻辑为风险管控提供信息支持。多方数据通过需求发起、维度补全、风控应对、结果反馈从而形成良性生态圈。
(二)A市涉诈银行卡犯罪生态治理系统信息场特征
公安网、政务网信息支撑下的“银行业务备案”App智慧警务平台是涉诈银行卡犯罪生态治理的信息场,不同参与方依据其业务需求对信息备案的维度进行自主化设定。A市公安部门分析提取全量历史涉诈银行卡犯罪人员的社会活动轨迹特征、“银行业务备案”App智慧警务平台业务类型备案特征、年龄和籍贯特征及前科特征,如涉案银行卡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主要集中于18岁至36岁,男性占84.2%,女性占15.8%。A市银行系统深入分析已涉案的存量卡涉案资金转移渠道和涉案前办理银行业务内容。人民银行对2022年上半年H省17027张涉诈银行卡进行数据建模分析(表1),研究存量卡涉案前的业务逻辑和基本规律,在涉诈资金转移渠道上三方支付92.81%、手机银行61.63%占比较高;在存量卡涉案前开通的业务类型上,开通手机银行、网银为94.24%,手机银行短信及密码认证85.37%,开通三方支付91.13%占比较高。A市现有运行框架下公安部门、商业银行已经将信息接入“银行业务备案”App智慧警务平台信息场,银行方面的业务备案维度与金融城域网内银行的风控模型维度相互映射,下一步需要为三方支付机构、四方支付平台等其他参与方预留数据通道,从而为多方数据的融合交互做好充分准备。
(三)A市涉诈银行卡犯罪生态治理系统信息生态链形式
A市在对现有公安及银行部门业务运行规律总结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到快速高效的社会节奏与传统碎片化、滞后性的警务模式必然长期存在冲突,打破“信息孤岛”、实行统筹情指勤舆的体系化作战是大势所趋,不仅有益于应对高速运转的社会发展及其安全稳定问题,更是践行主动警务、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的重要保障[[16]]。“银行业务备案”App智慧警务平台数据来源于客户在银行网点办理业务的备案登记数据,各商业银行通过信息链对客户要素进行标签联合定义,再结合平台中公安部门涉诈风险因子分级分类模型运算结果,从而在银行独立的金融城域网实现联合建模,补足各自短板。
(四)A市涉诈银行卡犯罪生态治理系统生态圈格局
1.生态圈微观层的公安、银行高效数据联动
在“银行业务备案”APP智慧警务平台助力下,A市公安部门、银行部门形成微观生态圈,由公安部门对海量办理银行业务人员进行分级分类预警,28家商业银行将平台预警结果列为重点关注信息,加强对银行客户信息、业务类型、交易时间、交易渠道、交易对手方等关联信息在金融城域网进行二次建模和动态监测,分级分类设置不同的非柜面交易额度限制、只进不出、不进不出等管控措施,对涉诈账户对手方中的嫌疑人账户进行联合风控,对手方中的被害人账户进行保护性紧急止付。2022年7月29日,A市邮政储蓄银行发现“银行业务备案”App智慧警务平台中公安红色预警人员杨某的银行卡在银行风控系统中资金呈现小额试探、多次转入、单次转出等异常现象,立即与A市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协同对杨某账户交易对手方中的嫌疑人账户关联冻结资金21.3万元,对交易对手方中的13个被害人账户紧急止付资金17.9万元,同时在B市抓获杨某、郭某等6名开办银行卡用于洗钱人员,现场查获从ATM机取出的赃款9.3万元。
2.生态圈中间层助力乡镇、办事处等基层政府组织开展社区治理
基层乡镇、办事处的涉诈银行卡问题突出会影响到“平安社区”、“平安乡村”的建设,依托于“银行业务备案”App智慧警务平台对涉诈银行卡问题突出网点、业务异常网点以及涉案人员背景在平台进行聚类分析和关联分析,有助于及时发现原因堵住漏洞。如A市建设银行一网点涉诈银行卡数量居全市第一,该网点所在乡镇、办事处通过“银行业务备案”App智慧警务平台发现其涉案人员多为K公司员工所开办的工资卡,基层乡镇、办事处与A市公安局、建设银行及K公司共同召开专题研讨会,将K公司的工资发放名单、上班打卡数据及时与银行对接,一旦员工离职即强化关注和管控,同时强化社区预防犯罪宣传、网格化管理等举措,有效降低了该网点涉案卡高发情况。
3.生态圈外部层营造全社会反诈氛围
通过生态圈外部层对涉诈银行卡犯罪链条针对的老年人等重点人群进行犯罪预防,能够降低被骗风险,实现“治未病”。国家统计局202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到2019年年底,全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5388万人,占总人口的18.1%。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达17603万,占总人口的12.6%。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养老、医疗、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将日趋显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熟人等,编造银行卡失效、保健品销售、子女生病等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被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被害人打款或转账等[[17]]。为有效降低老年人转账风险,“银行业务备案”App智慧警务平台与各商业银行客户业务信息进行数据过滤,当6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银行转账类业务时即会通过平台发送短信、语音机器人拨打电话进行防诈骗提醒,同时通过移动警务终端向老年人被诈骗集中区域的网格民警发送高发案网点预警信息,由一线执勤民警强化网点巡查工作,有效降低了A市老年人被诈骗案件的发案数量。与此同时A市法检机关、地铁公司、公交公司、电信运营商、教育局针对各自的业务范围和客户群体,与A市公安部门联动,开展针对性的特定群体涉诈银行卡犯罪预防精准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全社会反诈骗氛围。
五、结语
智慧警务建设是打击治理涉诈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力武器,构建基于信息生态系统的涉诈银行卡犯罪治理体系,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公安机关应紧跟信息技术步伐,提升警务信息化水平,打通信息资源渠道,实现多方数据资源的拓展延伸,强化公安、人民银行及各大商业银行、法检机关、基层政府、三方支付机构等相关方协同,构建适应时代要求的涉诈银行卡犯罪生态治理新模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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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博 张小兵 单位:河南理工大学】
编辑: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