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曼:从市场加持看新型举国体制的“赶超”之力
对新型举国体制的理解必须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新型举国体制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新型举国体制之“新”的重要标识之一。这一点在“新型举国体制”通过对“举国体制”升级从而实现新的“出场”的过程中被不断确认和深化。无论是《“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文件中关于新型举国体制的论述,还是《关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意见》这一关于新型举国体制的专门意见,都强调了新型举国体制自带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底蕴。新型举国体制是置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体制,新型举国体制如果不能从逻辑、顶层设计、实践运用等方面体现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密切关联,则新型举国体制就是没有灵魂的。
如果说新型举国体制以制度赋能科技攻关体现为一种原创优势,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于科技攻关就是在这一原创优势之上的进一步加持,是令优势更优的一种力量。立足于这一角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加持,是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的关键。从逻辑上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持带来的“赶超”之力内含一个不证自明的道理,即要拥有“赶超”之力,就必须拥有在科技发展上相对于西方的比较优势。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加持所带来的优势是否能达到“赶超”的程度?从国际社会的科技竞争本质看,我国科技实力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科技实力的对比在本质上是我国科技创新制度与西方发达国家科技创新制度的较量,更形象地讲是我国的“国家主导之力”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主导之力”的竞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实现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在我国,国家与市场的关系沉淀为日渐成熟和优质的互补关系。这一点通过我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基础性”到“决定性”的转变中可以得到印证。这也使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举国体制是在享受国家与市场的互补效益中发力的。这一点与西方发达国家主要依赖市场的“去国家化”模式或国家作为弥补市场不足的辅助力量的模式有着根本不同,因此,有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加持,科技竞技领域的“国家主导之力”实则析出国家和市场两条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路径。这两条路径是“双线并举”的互补关系,而非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呈现的主次关系或矛盾关系,自然无论是从逻辑上还是从经验上都具有“更多一重”的比较优势。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如何将新型举国体制的制度优势精进一步从而形成比较优势的?科技发展本质上是一场创新活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市场之“手”与国家之“手”协同推进,在更有力地动员科技创新主体、更精准地反映科技创新需求、更科学地完善科技创新机制上实现二者互补红利。
一、更有力地动员科技创新主体
国家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一直都是新型举国体制的重点和核心。即便是在党的二十大报告这一党的决策的最高形式上,国家层面的科技创新也是排在最重要的位置。“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化国家科研机构……形成国家实验室体系”等再次从具体层面解读了国家作为科技创新主体如何“落地”的问题。国家作为科技创新主体具有一般主体所不具有的宏观把控性、前瞻预判性。但是科技创新不仅需要宏观层面的主体参与,而且需要微观层面的主体参与。这是因为科技创新主体的数量和素质直接影响科技创新的实效,科技创新主体的数量和素质的提升会相应提升科技创新实效。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最显著的变革之一就是市场主体的身份和价值得以认可和鼓励,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的主体身份使其在科技攻关中的主体地位愈发凸显。既然作为科技攻关的主体身份被合法化,那么充分鼓励和动员这一主体发力也就势在必行。现实也的确如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企业科技创新在整体上形成了对国家科技攻关的补强之效,实现了从宏观到微观的科技攻关共同体,其成长和发力对于国家科技攻关来说恰逢其时。可见,新型举国体制之“新”的重要体现之一就是优化了对市场以及市场下的微观主体的认知和定位。这一点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体现得十分明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优化“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并为激活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力而提出“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新型举国体制对微观创新主体的更明确定位势必形成国家科研机构、研究型大学、企业等多元主体合作的完整主体架构,打造出从宏观到微观的各个主体协同发力的格局,从而为市场加持之力提供最佳注脚。相比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拥有科技话语权的美国的强调企业创新以及个人创新的科技创新模式,新型举国体制拥有多元化、完整度、整体性皆更上一层楼的科技创新共同体。
二、更精准地反映科技创新需求
科技创新需求是科技攻关的重要动力,恰如恩格斯所言,“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新型举国体制“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从代表国家战略需求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引领性等领域对科技创新加以引导,可以有效地避免需求泛化及其带来的资源内耗。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四个面向”,即“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精辟概括出涉及国家战略需求层面的科技创新目标指向。国家战略需求虽然反映了当前科技创新的方向、本质、目标等,但仍需要市场发力以对国家战略需求层面的科技创新有所细化、予以论证、加以检验、进行补充等。毕竟,国家托底并不代表国家包揽,无论从分工理性还是从需求筛选灵敏度上,市场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科技创新是一个动态过程,充满偶发因素和不确定性,需要市场更突出的需求侧反映。新型举国体制不仅强调国家需求,而且强调市场导向。新型举国体制依托国家导向和市场导向的“双导向”势必会在构建科技创新体系中更好地反映创新需求的真实“面目”,从而切中要点和痛点。从现实来看,在芯片事件后为长远解决“卡颈”的科技问题而集中资源进行具有先发优势的科技攻关,就是国家和市场共同导向下对科技创新需求的精准反映和快速行动,体现出有了市场加持的新型举国体制的力量和优势。科技创新需求经由国家和市场的协同导向的筛选后,会比西方单纯由市场决定需求所带来的结果更加精准,同时又不失西方科技创新模式中普遍存在的需求多元带来的科技创新的“百花齐放”。
三、更科学地完善科技创新机制
机制往往指各要素之间的结构关系和运行方式。机制是隐形的规律,也是内生的机理。对于科技创新尤其是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而言,它也依托一系列机制的内在运行。新型举国体制内含托举科技创新整个过程和一系列步骤的机制,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举国下的机制。“举国”是贯穿从举国体制到新型举国体制的核心概念,也是最能直观体现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的概念,体现在具体机制上为市场监管机制、宏观调控机制等。举国下的机制代表国家主导下的机制,是政府这只“手”的运作和发力规律。举国下的机制还需要市场下的各种机制,如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等的配合,这是因为从本质上,科技创新也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典型领域。科技创新链条中的诸多环节尤其是科技成果的商业应用和实效也需要市场检验,这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是市场之“手”对国家之“手”的衡量和论证。当然,这也正是新型举国体制被置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前提下,并因此吸纳市场的一套运行机制和规则的原因所在。市场下的机制在新型举国体制“出场”时就被赋予了与举国下的机制互补和协同的功能定位。例如,在强调国家导向的同时,《意见》指出要以市场为导向;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指出要用好庞大的国内市场需求。可以说,新型举国体制之“新”的重要体现之一就是举国和市场两套机制的协同发力,本质上“要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因此,市场下的各种机制以不可替代的效果助力新型举国体制成为更成熟、更完善的制度。这一点相比西方发达国家在科技创新时遵从于市场机制这只“手”的情况,为中国的科技创新带来了更全面的机制内涵。
需要加以明确的是,西方发达国家以市场为主导的科技发展模式并不是说西方发达国家的科技创新没有国家参与,实际上,无论是高度强调市场的美国自由市场经济下的科技创新,还是国家参与力度和范围都大于美国的日本国家主导型市场经济下的科技创新模式,都可见国家参与。只不过囿于国家参与的间接性和狭隘性,市场主导科技创新的本质无法改变,更无法形成国家与市场之间的高效互补和长久合力。当然,从现实出发,我国在国际科技竞争中仍处于相对劣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加持并不意味着我国可以马上步入全球科技价值链的顶端,而是会令我国科技创新步伐和速度相对更快,这在本质上是用科技发展进程之快弥补科技发展起步之晚。
【作者:李曼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学习论坛》编辑部副编审 基金项目:本文为2022年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校级专项研究课题“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阶段性成果】
编辑: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