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萌:河南省营商环境建设的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3-03-30 13:06

  【摘要】

  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是热度很高的重要话题。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努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

  为了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更好地促进河南省经济发展,2020年11月28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法制保障。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需要基础设施、自然生态等好的硬件环境作支撑,同时还需要人文环境、法治环境、干部素质和政治生态等软件环境的保障。因此,优化营商环境最重要的路径之一便是厘清政商关系,促进政商良性互动。本课题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这一视角出发,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对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面临的限制性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为优化河南省营商环境提供理论借鉴和有益探索。

  【关键词】 营商环境 政商关系 互动发展

  一、营商环境概述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市场活动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各种因素、制度和条件的总和。“营商环境”一词源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Doing Business”的项目调查,该项目调查开始于 2002 年,旨在通过对各国中小企业的考察,并对在企业持续经营周期内所适用的法规、制度等进行评估,搜集并分析全面的定量数据,最终对各经济体不同时期的商业监管环境展开对比研究,发布《营商环境报告》。通过国际上历时20年的研究不难发现,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国家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好的营商环境不一定带来发达的经济,但不好的营商环境一定会阻碍当地的经济发展。营商环境与政府机构改革、法律制度体系完善、人才培养与激励等都息息相关。

  营商环境中的两个重点内容——“营”“商”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制度安排,二是企业发展。在这两个方面里面,政府和企业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从制度安排方面来说,政府既是供给者,又是执行者。政府作为制度的供给者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情况不断出台制度。但制度并不是越多越好,一旦多了,即便再有利于经济、有利于企业,也会成为一种负累。政府另外一种角色——制度的执行者,保证制度的执行效率,提高政府治理效能,使企业真正感受到政治经济制度带来的优惠。企业既是接受者,也是开创者。制度的好坏,只有企业才知道。倘若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脱离实际、出现偏差,企业的反应,以及市场的反应会督促政府尽快调整制度,甚至是建立新的制度,因此,企业也是制度的开创者。

  从企业发展来看,企业本身是主导者,政府是服务者与监督者。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自身必须发挥好掌舵定向的作用。而政府就以“店小二”的身份做好企业的服务工作。但企业经营者本身具有趋利性,在利益的驱使之下,经营者会不断寻找商机,也就是挖掘市场需求。但这种行为必须控制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一旦超出范围,就会引起不正当竞争、非法牟利,危害社会安全。因此,在此过程中,政府还需要发挥监督作用,督促企业合法经营、有序发展。政企之间若能建立耦合式互动,势必推动经济发展。

  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面临的困境

  2019年年底新冠疫情暴发以来,省内各地企业都面临存货积压、资金链断裂、人才流失、销量下降等困境,面对这些困境,河南省委、省政府积极出台帮扶和培育政策,比如“一联三帮”保企稳业专项行动,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帮助企业,“四有一可”模式帮助农民工复工,“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梯次培育机制,培养创新企业,形成创新型企业集群,筛选“瞪羚”企业,重点培育。2020年,河南省在全国营商环境评比中位次稳步提升,处于中等偏上水平,郑州成为全国进步最快的城市之一。河南省省辖市总体得分为83.24分,较2018年、2019年分别提升13.98分、4.39分。发展与提升有目共睹,但现在更艰难的问题是,如何更加精准有效地帮扶企业,为企业发展营造好的营商环境。

  结合发展实际,我省目前营商环境建设还存在以下困境:

  (一)政企之间信息“断档”

  营商环境里面最重要的两个主体——政府和企业,两者之间需要保持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但是,当法律法规不健全、资源匹配不均衡时,政企之间的关系会出现各种异化问题,比如在监管方面,各种条块分割的部门管理体制导致监管业务相互重叠,使得民营企业对许多管理政策无所适从,而民营企业需要的管理和服务政府部门却无法提供。这样,政企之间的断档会越来越大,断档地带势必会衍生一些非正规产业,继而加大企业经营的隐性成本,隐性成本无法衡量且无法控制,一旦失控,便很可能成为“压死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二)服务供给缺乏标准化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目前,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很多政府服务内容缺乏标准化。一是服务效率有待标准化。比如,办理建设、消防等许可证时,环节减少,但是出证时间没有缩短;政务大厅办事范围不够广,有些业务仍然需要具体部门办理。对于以上这些问题,涉及的是政府真正的内部机构机制改革。理顺各种证件的办理和监管流程,形成规范和考核标准,才能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二是涉企费用有待规范化。企业反映希望了解涉企费用明细,收费标准,收费程序。无论是行政费用还是惩罚性收费,企业都需要了解到明细。近几年,政府出台了很多减税降费的政策,希望有关部门根据最新政策及时公布收费明细。

  (三)政商关系的尺度难以把控

  政商关系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具有能动性。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理论研究角度来看,我们始终保持着政治与经济、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之间良性互动的美好愿景,但现实中往往出现各种异化问题。异化的关键就在于政商之间的关系尺度难以把控,近了、远了都不合适。有些政商关系表面看似很清明,实则存在利益输送,有些看似不好,实则在关键时刻能够有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优化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

  (一)结合企业生命周期,实施精准帮扶

  我省在2021年开启“万人助万企”活动,号召广大领导干部深入企业,助企纾困。结合企业全生命周期,分阶段深化政企常态化互动机制。政企之间保持良性互动,动态跟踪企业发展,知道企业急需的关键性资源、面临的主要困境,通过政府行为给予适时帮助,这样才能达到助企目的。

  (二)提高服务供给标准化

  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深化简政放权,提高政府部门服务能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在审批机制、规范管理、服务水平、创新思路上发力,不断提升投资项目审批行政效能,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为企业减负。二是涉企收费问题,定期公开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清单目录,将特殊性收费项目尽快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减少违规收费、隐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三)构建“亲”“清” 政商关系

  首先,树立又“亲”又“清”的意识。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履职尽责、贡献正能量。党员领导干部不惧怕和企业交流,与民营企业正常沟通、正常交往,及时准确地了解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企业树立合法经营、正当竞争的意识,不要总想着“旁门左道”,想着利用人际关系获取非法收益。其次,完善制度保障,从体制机制、制度规范方面打牢支点。厘清权力边界,形成“权力清单”,完善公共服务信息披露制度和权力问责制度,建立企业与政府沟通的制度化机制和载体,双方的沟通交流既透明又高效。最后,增强对优秀民营企业家的认可度。加强对优秀民营企业家的认可,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拓宽企业建言献策的渠道,对民营企业来说是一种巨大的鼓励,也是一种加强主人翁意识的有效方法。

  本文以政商关系为视角,结合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等理论,从需求识别、服务供给、政商互动等方面对河南省营商环境建设的制约因素进行分析总结,分析提出克服困境的三项对策建议,期待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益参考。

  【作者:马萌,中共郑州市金水区委党校教师 本文系2022年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2022JC31)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9- 11- 02.

  [2] 多姆霍夫.谁统治美国:权力政治和社会变迁[M].第 5 版.吕鹏,闻翔,译.北京:译林出版社,2009.

  [3] 陈连艳.政商关系:基本内涵、畸变形式与重构路径[J].中州大学学报,2017(2):42- 45.

  [4] 韩阳.健康政商关系的基本内涵、实践经验与建构路径[J].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1):48- 55.

  [5] 储建国.政商关系:清晰界定才能更好构建[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6(6):7- 9.

  [6] 佟德志.当代中国政商关系博弈复合结构及其演变[J].人民论坛,2015(5):16- 18.

  [7] 柳彦.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与中国政商关系转型[J].中国行政管理,2017(6):80- 84.

  [8]吴跃农.略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商关系及发展趋势[J].非公有制经 济,2015,(5):40-41.

  [9]田国强,陈旭东.重构新时期政商关系的抓手[J].人民论坛,2015 (2) :19-21.

  [10]杨卫敏.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探析一学习习近平有关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J].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3): 37-45 .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