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太淼: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李太淼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近年来,我们党持续加强党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持续开展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必须清醒地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当前依然存在,严重影响着我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紧迫性、长期性、艰巨性,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政治建设中一项亟待解决的重大任务。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互为表里,形式主义是官僚主义的重要表现形式,官僚主义是形式主义的重要思想根源。形式主义表现为重形式、轻内容,重程序、轻结果,重虚功、轻实效,重数量、轻质量,重表态、轻行动;官僚主义表现为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独断专行、盲目决策,二者共同的特征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不论是形式主义还是官僚主义,其最终结果必然是严重损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进而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就是对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搞变通性执行、选择性执行,有的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解决实际问题效率不高、效果不好甚至毫无效果,势必导致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重大举措在基层得不到真正的贯彻落实,严重削弱党的领导能力、执政能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导致盲目决策、虚功实做,必然造成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低效率,造成各种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进而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
着力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背后是严重的思想认识问题。这些思想认识问题主要包括主观主义、教条主义、机会主义、经验主义、官本位思想、个人主义,其中最核心最本质的思想认识问题是个人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究其原因,就是个人利益至上、私心杂念作祟,党性不强,缺乏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缺乏党的纪律规矩意识,缺乏民主法治意识,缺乏责任担当意识,缺乏斗争精神。要通过这次主题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改造主观世界,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思想总开关的前提下,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利益观、荣辱观、地位观、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坚持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要掌握正确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增强干事创业本领,在工作实践中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增强斗争精神,敢于同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做坚决斗争。
改进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所以顽固存在,除了党员干部自身的原因外,还与我们的决策程序和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有关。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有关制度,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有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意义。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在干部的选拔、提拔、任用、罢免、日常考核等过程中,贯彻落实全过程民主理念,增加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真正让那些真抓实干、群众满意的干部得到重用,让那些搞形式主义的干部没有市场。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党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和决策制度,真正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要进一步改进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让工作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发言权、评价权。
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惩治。我们往往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看作是与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关系不大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问题,没有及时、严厉地批评和处理这些行为,这是导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不到有效治理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惩治力度。各级纪委监委要强化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监督执纪追责功能,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研判、精准打击,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干部,该红脸出汗的要红脸出汗,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要坚决进行处分,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李太淼,系省社科院二级研究员)
编辑: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