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保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与法律应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走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要位置,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中国人权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在此过程中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内容丰富、论述深刻、体系完整,其本质特征可以概括为“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体现在以下方面: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自古就认为民以食为天。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解决好十三亿多人的吃饭问题是中国发展第一位的任务。”“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世界范围内,生存权、发展权是保障人权实现的前提,唯有如此,人权保障才能真正得到落实。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中国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初心使命,也是对党的奋斗历程和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
提升人民美好生活的幸福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全党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人民幸福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奋斗目标。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的题中应有之义。
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司法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对实现司法公正多次作出指示,强调:“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近年来,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政法队伍整顿深入推进,司法领域系列配套改革制度的实施,在法律修改完善中增加人权保障内容,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普遍提高,司法的公信力明显得到提升。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的理论根据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人权观的目标是实现人民的全面自由发展,实现途径是无产阶级革命,关键环节是社会实践,实现条件是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保障条件是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尊重和保障人权始终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的文化基础。民本思想是中国民族从五千年历史长河中得出的政治文化智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基因。民本思想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提供了历史记忆和文化土壤,在新时代条件下注入了新思想、新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既是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中国化的理论创新,又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的实践基础。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始终坚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根本目标,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保障思想,将人权的普遍性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开辟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正是这一历史进程的集中体现。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的时代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国历史上出现的“民贵君轻”、“民为邦本”等民本思想,从本质而言,是封建统治者为实现政权稳定、达到长期剥削人民目的的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是在新时代背景下形成和发展的,赋予民本思想新的时代内涵,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奋斗目标,在传统民本思想基础上“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赋予民本思想以新的时代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激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动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全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形成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一脉相承,具有高度一致性,由此激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不懈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提供了推动全球发展和治理的中国智慧和方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是发展的主体,也是发展的最大受益者。”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不仅是我党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也逐渐成为中国推动国家间交流合作的方法和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秉持为人民谋幸福的宗旨,在对外发展中既能够尊重每个国家不同的发展目标,又能够根据不同国家的国情提供合适的发展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贯彻“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并在实践中不断成熟发展,必将成为全世界人权保障事业的共同指导思想,推动人类社会的多样化发展。
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的法律应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在民法典中的体现。我国《民法典》共七编,其中人格权单独设置一编,这一规定顺应世界范围内“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历史趋势。《民法典》人格权编分别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作了规定,体现了我国《民法典》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在刑法中的体现。刑法的功能为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罪犯也享有基本人权,重视对罪犯的权利保障也是刑法的重要功能。我国刑法中特别规定了对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此外,刑法中的特赦制度承续中华法系“慎刑恤囚、明刑弼教”的优良传统,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展现了我国人权司法保障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在刑事诉讼法中的体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之一是“尊重和保障人权”。我国刑事诉讼法历经三次大修,一些新理念、新制度相继设立。如规定“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要求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坚持逮捕必要性、羁押必要性、追诉必要性。设立死刑复核程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加强对特殊人员的保护。设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保障。在原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相关制度做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在行政法中的体现。依法行政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强调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授权活动,不得法外设定权力。合理原则、比例原则强调“过罚相当”,以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程序正当原则强调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高效便民原则强调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始终以民为本、执法为民,保证信息公布的全面、准确和及时。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结合中国实际对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的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将中国的人权事业带到了一个新高度,为丰富人类文明多样性、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者:姜保忠,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教授;肖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本文系2020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正当防卫的刑事政策与法律适用研究》(项目编号GJ2020C35)的阶段性成果】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