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修文 | 张晓琳:百家争鸣中的中原声音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时间:2023-06-15 09:32

  编者按

  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战略高度,对中华文化传承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了全面系统深入阐述,为坚定文化自信自强,更好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扎实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如何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什么要努力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怎样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河南应该怎么做?即日起,学术中原开设专栏,邀请专家学者就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言献策。

  东周时期,诸子蜂起,学派林立。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原地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盛况空前。

  儒家:以仁为本

  儒家学派的开创者孔子,曾长期在中原地区讲学论道。孔子逝世之后,其高足子夏继续宣传推行儒学,在西河设教授业。魏文侯曾受经于子夏,其当政后,设置博士官,举全国之力推行孔学,开了儒学为国学之先河,影响深远。梁启超先生认为“儒家言道言政,皆植本于‘仁’。”何为仁,孔子答,“克己复礼为仁”,“爱人”为仁。而“仁”的实施主体是人,孟子曰:“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于个人而言,儒家强调人与人之间要具有同情之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是一种人格意识的觉醒,人的生活方式绝非单一、独立的个体,而是具有连带关系的统一体,彼此交相依赖,所以儒家希望人们能够推己度人,修身治齐,完善人格。于政治,儒家认为政治乃统治者的责任,其宣扬德治、仁政,教民齐民,提高国民人格,使之进步,通过道德手段达到治国目的。孟子承袭孔子、子思之说,推崇理想之政治,是以尧舜为代表的圣人之政,为君者应劝课农桑,重视教育,退不肖、进贤能、正视听。强调“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民心的向背是决定国家兴亡的关键。荀子继承了儒家的礼学思想,又把礼的内涵扩大,顺应当时的社会经济要求,融入法术思想,既言礼又言法。其强调“国无礼则不正”,提出“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的治国理政之命题,认为“隆礼至法则国有常,尚贤使能则民知方,纂论公察则民不疑,赏克罚偷则民不怠,兼听齐明则天下归之”。又提出民本思想,“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要求君主施仁政、惠万民,若“庶人骇政,则君子不安位”。相比起孔孟之说,荀子的政治思想更具有现实主义倾向。先秦儒学高扬人本主义精神,以仁为本,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源头和主干。

  法家:一断于法

  除了推广儒学,魏文侯还任用子夏的弟子李悝进行变法改革,魏国率先发起的全国性变法改革引发了其他列国的震动,从而掀起战国时期各国变法改革的浪潮。李悝主张的“法治”思想对法家学说体系走向成熟具有重要意义,商鞅、韩非子等人受李悝“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法治原则的影响极为深刻。尤其是韩非子,韩非子乃法家之集大成者,战国末韩国人,曾师从荀子,又从黄老思想,喜刑名法术之学。受各路思潮的影响,自成体系,其学说以法治主义为根本,取各家思想之优势为法治主义服务。蔡元培先生指出法家学说之主体即“以道为体,以儒为用”。韩非子承商鞅之说,注重刑罚,倡导以法治国,其袭荀子之言,认为人性恶,生来就趋益逐利,儒家之德治在性恶面前,会被自私自利之风摧荡无存。所以君主官吏需行法治,“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以法律威势震慑民众,但韩非又强调主刑罚者不可滥用刑罚、强权,即法之有度,赏罚分明。其曰:“绳直而柱木斫,准夷而高科削,权衡悬而重益轻,斗石设而多益少,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同时又主张法律应循时势而变通,“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犹若守株待兔之类。世事瞬变,古今异俗,不可因循守旧,若以宽缓之策治乱世之民,如信马由缰,国之大患,反之亦然。虽然法家重刑罚,按法以治众,但其告诫为王为君者:“徭役多则民苦,民苦则权势起,权势起则复除重,复除重则贵人富。苦民以富贵人,起势以藉人臣,非天下长利也。”法家之旨在于“有术之君”以律法约束民众,“行必然之道”。

  道家:无为而治

  春秋之时,老子提出了以“道”为核心的价值观体系。战国时期,老子思想为列子、庄子所继承。刘向指出:“道家者,秉要执本,清虚无为,及其治身接物,务崇不竞,合于六经。”老子试图通过提出一个“道”来阐扬人性的自由和生命的意义,总结万物之开端、存在之根据,运行之规律以及行动之准则。列子“贵虚”,其根本义旨与老子思想接近。好为形而上学之探究,阐明宇宙之实在。列子在老子“道”的基础上,提出“体道合真”,道是万物的本体,只有实现人性与道体的合一,达到冲虚自然之境,才能获得心灵的自由。在社会政治方面,老子强调统治者应循民心所向,而非逆民意而行,尊重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充分调动民众的自我能动性和创造力。同时,他又认为“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主张“愚民”而治,倡导建立百姓“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组织模式。这种理想化的生活状态以及消极的价值观念,常为后代遁世者所推崇。列子继续推行黄老学派“清虚无为”的治世主张,倡导遵道贵德、返璞归真、无为而治。反对君臣纲常,礼仪教条,认为人与人的关系应是“公天下之身,公天下之物”,消除差别,无所谓贵贱有无。庄子在哲学思想上继承和发展了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观点,使道家真正成为一个学派。“道”是庄子超越哲学的核心,“万物齐一”是追求生命自由的必然世界观。他最早提出的“内圣外王”思想对儒家影响深远。

  墨家:兼爱非攻

  清代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云:“春秋之初,宋、郑号为中原大国”,乃东西南北之中枢,墨家、名家就起于此间。墨家之学以兼爱、尚同为本,提倡节用、节葬等尚俭之义理。冯友兰先生定性“墨子哲学为功利主义”,其尚俭节用及兼爱非攻等观念,虽为时人原有之主张,但是墨子不仅实行之,还为此创建了一套理论依据:墨子认为社会纷乱,国家动荡,是因人无“兼爱”之心,故而大国相倾,百姓相欺。“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而社会冲突、争夺之原乃物资匮乏,所以主张“节用、节葬、短丧、非乐”,奢靡之风并不符合国家与人民之利,理应摒弃,这也是数千年中华民族一脉相承的传统美德,置于当代之社会道德价值体系中依旧充满活力。所谓“功利”之说即以百姓之“利”为衡量国家施政之“功”是否有益的标准,“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就此来看,墨家之说是为实用之义,时至今日,这种“功利”观念仍旧值得当代社会学习和借鉴。

  名家:形名之治

  春秋末期,郑国大夫邓析受墨家和法家学说的影响,又因自己铸刑书,教民讼狱,故而致力于诤辩之术,提出“形名之治”,并创立名家学派。邓析在对自然物的认识和规律探索方面建树卓然。其辩“形名”,是为了别同异、定是非、分白黑、理清浊,又称之为大辩;同时反对“别言异道,以言相射,以行相伐,使民不知其要”的小辩。于治国理政方面,主张“循名责实”,即为君为臣者,既然担其名,就得司其责,“位不可越,职不可乱,百官有司,各务其形。上循名以督实,下奉教而不违”。强调君主不应脱离人民,政令之施行应根据人民的实际情况而修订,“视民而出政”才是明君之实。又提出安国治世之道:为君者,不可惟亲所信,以名取士,近故亲疏;为臣者,不可无功而受赏,居大位而不治,理官而不平,御军阵而奔北。邓析这些名辩思想和治国义理对之后的名辩学者给予了莫大的影响,尤其是惠施,他在政治方面的思想与法家相似,强调信赏必罚的重要性。在哲学方面,惠施提出了“万物说”,以客观世界为认识对象,推导出物质形态的两极,“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指出物质在大小方向上的无限性,虽然该理论存在缺陷,但这是中国古代唯物主义自然观在对世界本源探索上实现的一次质的飞跃。在辩论之术上,惠施及桓团、公孙龙等人都陷入了邓析所反对的“小辩”之囿。通过制造与众人相反的怪异观点,然后辩赢别人,从而获得名声。

  纵横家:合纵连横

  纵横家起兴较晚,至战国而后大成。其中苏秦、张仪是战国时期合纵连横说的代表人物,当时战国七雄争霸,以中原腹地的韩、赵、魏三国地理位置而言,北可连燕,南连楚为纵,东、西齐、秦为横。《韩非子》中解释“纵横”为:“纵者,合众弱以攻一强也;横者,事一强以攻众弱也。”即燕、齐、赵、韩、魏、楚六国南北联合,西向拒秦,叫作“合纵”;解散纵盟,使六国分别西向事秦,叫作“连横”。纵横家长期在列国之间展开游说,以外交辞令见长,在思想、学术上的建树反不如其在辞赋上的地位显赫。在儒家看来,纵横家的所作所为无不是倾覆权谋、利己诡诈之术,认为合纵连横带来了频繁的战争,这对于主张“慎战”的儒家学者来说是鄙夷和摒弃的,故荀子批评道:“用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然综观战国之形势,纵横之术乃是当时社会矛盾运动所产生的结果,而儒家的政治理论是天下统一的理想途径,二者是历史发展的产物,皆适用于当下。但从长远来看,儒家的政治理想远比纵横家的存在更具意义,这也是历史选择的结果。

  杂家:博采众长

  杂家可谓是先秦诸家学说之集大成。《汉书·艺文志》云:“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杂家代表人物吕不韦,战国末期卫国商人,后事于秦王嬴政,顺应时势发展,博采众长,主持撰写《吕氏春秋》。在书中,吕不韦绘制了一幅封建一统的宏伟蓝图,为秦统一六国后定制了一套治理天下的方案:以道家“法天地”为主导思想,顺应自然运行之规律;以儒家思想为原则,要求统治者宽以待民,仁义治之,重视忠孝之义;依法家义理为手段,举事必循法,法随时易,主张建立国家官僚体系;以墨家为辅助,主张节丧、尚贤,反对暴君、暴政,推动社会进步;实行“上农”之策,巩固经济基础等。汉代高诱曾曰:“此书所尚,以道德为标的,以无为为纲纪,以忠义为品式,以公方为检格,与孟轲、荀卿、淮南、扬雄相表里也。”吕思勉先生称杂家为“通学者之先驱”,兼容众家之说,集合治法之全,它代表着诸子学说从百家争鸣最终走向为封建统一服务的历史趋势。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