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喜成:诗性奥妙夺天地 ——诗歌特性漫谈
诗者,天地之心也。诗是语言的花朵,文学的精灵,思想的翅膀,是喂养灵魂的,堪称语言王冠上的明珠。她或典雅或绮丽,或激荡或幽咽,或雄浑或凄婉,是概括生活、凝炼真情的一辐画卷,是人类心灵的栖息地,是精神贵族的奢侈享受。“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苏轼《和董传留别》)。
中国的诗歌源远流长。它是上古时代人们在劳动生产、两性相恋、原始宗教等活动中产生的一种表达形式,是当时社会生活的反映,在其他文学形式尚处于胎眠时期,她就脱颖而出了。如果从《诗经》算起,其历史已有三千多年。《尚书·虞书·舜典》云:“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礼记·乐记》云:“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早期,诗、歌与乐、舞是合为一体的。诗为歌词,在表演活动中需配以音乐、舞蹈而歌唱,后来诗、歌、乐、舞各自发展,独立成体,诗与歌统称为诗歌。诗歌怡悦性情,陶冶灵魂,诗歌之美,沁人心脾,诗中有画,画中有诗。一首诗,就是一幅画,就是五颜六色,沉淀着,招摇着,渲染着。一首词,就是一支曲,缠绵着,飘浮着,萦绕着。一首令,就是一支萧,陶醉着,期待着,飞翔着。因此说,诗歌是中华民族文明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是中华文化百花园里的一支绚丽奇葩,是迷醉心怀的一种精神智慧。
诗歌的发展历程五彩斑斓。在形式上,它从三言、四言到五言,继而到六言、七言与杂言,句式日渐增多,但主要还是五言和七言。在体裁上,它有古体和新体,有古风、律诗、绝句等类;或者说从诗经到楚辞,到乐府,到唐诗宋词元曲,都一脉相承。历代诗歌风格各异。如有《诗经》的写实,《楚辞》的浪漫,汉魏古诗的“风骨”,齐梁新体的“声律”,乐府民歌的清新,六朝文人诗的藻绘,唐诗的浑雅丰腴,宋词的婉转流丽等。诗歌的格调光怪陆离,或高古典雅,或纤秾绮丽,或雄浑豪放,或凄婉缠绵,或旷达飘逸,或悲慨疏野,或清奇超诣,或含蓄沉着,或冲淡流动,或洗炼劲健。诗歌数量也数不胜数,仅唐诗数量就达五万多首,唐朝诗人达二千八百七十三位之多,唐朝时堪称天下皆诗,当时也涌现了一大批彪炳史册的圣手巨擘,如李白、杜甫、白居易、王维、柳宗元、韩愈、刘长卿、杜牧、李商隐等等,光灿古今。譬如李白,台湾诗人余光中说他,“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历代诗歌创作各具特色,启功先生曾风趣地说,唐以前的诗是“长”出来的,唐人的诗是“嚷”出来的,宋人的诗是“想”出来的,宋以后的诗是“仿”出来的。
诗歌的特性是“妙不可言”。其寥寥数言,往往千锤百炼,浑然天成,似只为妙手偶得。它或拔山盖世,有“扫千军,倒三峡,穿天心,透月窟”之力;或清讴微吟,能“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或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或东日西雨,无晴有晴;或戏谑幽默,令人忍俊不禁;或匠心独运,使人啧啧称奇。诗具有不尽的容量和弹性,善于暗示,诱发联想,写意传神,能“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北宋欧阳修《六一诗话》)。李戏鱼说,“诗在有字句处,诗之妙在无字句处”《中国画论·神韵说》)。闻一多先生说:“诗这种东西的长处就在于它有无限度的弹性,变得出无穷的花样,装得尽无穷的内容。”。南宋姜夔认为,诗之高妙有四种:“一曰理高妙,二曰意高妙,三曰想高妙,四曰自然高妙。碍而实通,曰理高妙;出事意外,曰意高妙;写出幽微,如清潭见底,曰想高妙;非奇非怪,剥落文采,知其妙而不知其所以妙,曰自然高妙”(《白石道人诗说》)。欲诗之妙,则殊为不易,既“要通,又要不通,要不通之通。”因诗人写景状物,“往往只取片时之感觉,纳入文字,不俟说明,骤见似无理,而奇句却由此而生”(胡小石《杜甫小笺》)。敦煌曲子词中有一首《菩萨蛮》,词云:“枕前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水上秤锤浮,直待黄河彻底枯。白日参辰现,北斗回南面。休即未能休,且待三更见日头。”词中叠用六种自然界绝不可能出现的事情作为盟誓,表达海枯石烂永不变心的真挚爱情。此词近似荒唐无理,“细按则有趣味”,正是“无理”之理。因为人们绝不会去指责诗人在作品中罗列的那些根本不可能出现的事情,反而具有了特殊的审美效应,正所谓“不通之通”“无理而妙”。
诗歌的特质是不循常理。其一是反概念化。诗歌的语言不是通常我们所理解的语言。通常的语言是传递信息,力求词义准确,边界清晰。但诗歌的语言可能正好相反,要尽可能含蓄蕴藉,有诸多含义,耐人寻味。正如清代浦起龙评价杜甫的《丽人行》说:“无一讥刺语,描摹处语语讥刺;无一慨叹处,点逗处声声慨叹”(《读杜心解》)。诗的组合可以“扭断语法的脖子”,它是错综、灵动的,能多元组合,追求最佳组合效果。诗歌为了追求新、巧、奇、警的效果,可以超逻辑,超语法,打破规则,改变词性,颠倒词序,省略句子成分等。如日常语言说“我吃苹果”,诗歌语言可以说“我吃书”“我吃石头”“我吃朝霞满天”等。诗歌可以摒弃“现成的、优美的”词语,如说“我饿了”,可以说“我的饥饿像蚂蚁在肚子里爬”,刻意把概念消解掉,是语言的魔方,虽然看似语无伦次,但实则峰断云连,意若贯珠。其二是语言可实行“乾坤大挪移”。诗歌在表达上可以从某一具体感觉,转化到使用眼、耳、鼻、舌、身的通感来表达。如形容燕语有时快利如“剪”,形容莺声有时圆润如“丸”,形成感觉错位,而且如此以来,往往出奇制胜,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人们所熟知的宋祁《玉楼春》:“红杏枝头春意闹”句,一开始有人颇不以为然,认为此句:“‘闹’字极粗极俗,且听不入耳”(李渔《窥词管见》)。但王国维先生很是激赏,认为“著一‘闹’字,而境界全出”(《人间词话》),这恰是通感之效。同时,诗歌的表达方式往往不是直接去说,而是用试探的、迂回的、侧面的、反概念化的方式去说。如此一来,其言说就意在言外了,能够“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诗歌的精魂是奇趣妙意。所谓“奇”,包括奇妙、奇异、奇怪、奇特、奇巧、奇奥等。所谓“趣”,包括“兴趣”“妙趣”“天趣”,是指诗歌的义理、旨趣及情致、情韵等,诗的立意在新、深、奇、巧。奇趣是中国古代诗歌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其内涵主要体现在“理趣”、“雅趣”、“谐趣”和“境与意会”等方面。诗学中所谓的奇趣,是一种匠心独运以达于天公般的创造,是常人难以企及的一种自然而然的艺术高境,而不是机械地用巧逞奇,刻意为之。苏轼在评价柳宗元发《渔翁》一诗时说:“诗以奇趣为宗,反常合道为趣。”这里所谓的“反常合道”,就是超乎常规,违悖常理,但却又合乎情理、合乎逻辑,使人感到新颖奇突,别出心裁,这是诗歌美学的重要原则。这里的“反常”是说要违背正常的思维和逻辑,“合道”是说要在“反常”的同时不能违背规律。因诗歌最忌人云亦云,所以“奇趣”的获得总是与“反常”分不开的。因此,奇趣的精义在于新人耳目、出人意表,但又非荒唐、怪诞,而是契于自然之道。上文所说的《渔翁》一诗,此书中所选中的诗歌,皆有这种特点。
诗歌创作的“三昧”是真性情。“诗缘情而绮靡”。《毛诗序》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它说明,诗歌的中心任务是抒情,只有能够宣泄真情的诗方为好诗。“诗穷而后工”,也是诗界名言,它突出强调了诗人感受的深刻性和丰富性。司马迁曾经说:“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诗》三百篇,大底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报任安书》)。它说明,只有“身之所历,目之所触,发于心著于声,迫于中之不能自已”,才能“金石悬而宫商鸣也”(黄宗羲《黄孚先诗序》)。故文学界有“愤怒出诗人”的说法,有“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的诗句。因此,只有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有切肤之痛,切身之感,才能感悟人生真谛,探视人性深度,写出高雅诗篇。同时,只有自然流露,率情任性,信口而出,如刘邦项羽,困厄乌江之际,得志还乡之时,慨然而歌,这样才能有好诗歌、名诗歌,才能受到人们的称赏。诗的极致在入神。宋代严羽说:“诗而入神,至矣!尽矣!蔑以加矣!”诗之创作需有胸怀和慧口。明代陆时雍在《诗镜总论》中说:“诗有灵襟,斯无俗趣矣;有慧口,斯无俗韵矣。乃知天下无俗事,无俗情,但有俗肠与俗口耳。”
中原大地是诗歌的沃土。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就是在当时周朝的首都洛阳集成的;《诗经》中的十五国国风,其中有九国描写的是河南风情。春秋战国时期,楚辞起于中原,继而风靡天下。之后,诗歌流派纷呈,漫汗洋溢。如汉代时,贾谊创立了骚体赋,张衡首开了七言诗。三国至六朝,阮瑀、应旸是“建安七子”,谢灵运成为山水诗鼻祖,谢朓成为“永明体”泰斗,庚信成为“宫体诗”巨擘,钟嵘创作出中国第一部诗论专著《诗品》。到唐代,更是涌现了“诗圣”杜甫,“诗魔”白居易,“诗鬼”李贺,“诗豪”刘禹锡,“五言长城”刘长卿,“小李杜”李商隐等。还有,“上官体”以河南人命名,“沈宋体”因河南人取号,岑参、孟郊皆享誉天下。宋元以后,中原大地上也出现了许多著名的诗词作家、戏剧家、小说家,如南宋的陈与义,元代的郑廷玉,明代的李梦阳、何景明,清代的侯方域、李绿园等。作为“诗圣”故里的中原大地,弘扬诗歌文化,建设文化强省,在当今时代我们责无旁贷。
(作者:王喜成,为郑州工商学院特聘教授,原载于《奔流》2023年第5期)
编辑: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