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黄河研究⑩| 饶明奇:田文镜治黄与河南罢考风波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3-07-06 09:30

  编者按:“黄河宁,天下平”,真实立体全面讲好黄河故事,为现代化河南建设凝聚精神力量。2014年出版的《政治黄河研究》对我们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高质量发展仍有较强的现实意义。该书分为政治中心篇、战争篇、职官篇、政治人物篇、著名河官篇、法规篇、治黄与治国篇七部分,围绕政治黄河这一中心,从不同方面展开论述。学术中原持续摘编刊发书中的部分篇章,敬请关注。

  本期推《田文镜治黄与河南罢考风波》,本文经原书作者、学术中原特约专家饶明奇修改,更加通俗易懂,供大家品读。

  田文镜,字抑光,汉军正蓝旗人,祖居奉天广宁(今辽宁省北镇县)。生于康熙元年(1662年),卒于雍正十年(1732 年),清代雍正年间著名的“模范三督抚”之一。

  田文镜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 年)以监生入仕,初任福建长乐县县丞。三十一年(1692年)迁山西宁乡县知县,此后一直到康熙四十四年(1705 年)才升任直隶易州知州。翌年(1706 年)才内迁为吏部员外郎。随后又留职中央十六年,先后任刑部郎中、监察御史、巡视长芦盐政、内阁侍读学士等。康熙皇帝辞世的时候,田文镜已经是六十一岁,所任不过是州县官、郎官而已。

  雍正元年(1723 年),田文镜奉命祭告华山,由于敢于揭告山西巡抚德音匿灾不报而被任命为山西布政使,这是其仕宦生涯的一次重要转折,此后扶摇直上,仕途一帆风顺。雍正二年(1724 年)正月调河南布政使,八月署河南巡抚,十二月实授。雍正五年(1727 年)七月任 河南总督,加兵部尚书衔,并由正蓝旗转升正黄旗。六年(1728 年)五月又加授为河南山东总督。十年(1732 年)底,病卒于河南任所。雍正帝特命设立专祠祭祀,并准入豫省贤良祠,谥端肃。

  河南地处黄河中下游,地势平坦,泥沙淤积,河床抬高,河水很容易冲破堤岸,而河南大部分地区都是平原地带,一旦黄河决口,千里沃野就会变成水乡泽国,给老百姓带来灭顶之灾。因此历任河南督抚都把治理黄河作为首要政务,田文镜也不例外。雍正二年(1724 年)三月十八日抵河南布政使任后,便把加强黄河堤防工事列为施政重点。田文镜治河的主要措施是结合防汛加强对黄河大堤的加固、防护和管理。

  黄河每年春、秋两季都有汛期,被称为桃汛和秋汛,是考验黄河大堤承受能力的两个关键时期,田文镜认为黄河大堤能否在汛期保全无虞,关键在于平时的维护和管理,因此他十分注重平时对黄河大堤的加固、增高和培厚,及时排除大堤上各种容易造成险工的隐患。田文镜多次发布文告要求管理河道的官员在平时加紧对黄河大堤的巡查和防护,若“漫不经心、任意懈弛”,一经查实,绝不姑息。在其严厉督导下,黄河河工进展迅速,效果也很明显。

  田文镜十分注重堡夫和河兵在黄河大堤的日常维护和巩固中的作用。要求堡夫加强日常防汛抢险演练,懒惰不肯学习者,查出责惩不贷。要求河兵每三名每日取土一方,加固河堤,“如土不足,即行重惩”。

  田文镜还规范了在修治黄河工程中的各项财政开支制度,严禁不法官吏们克扣河工钱粮。他会同河臣齐苏勒、嵇曾筠等提出六点稽察工料之法:一、办物料宜有定限;二、各河同知遇有紧急工程,转发银两代办料物,宜取承领人员印信各结;三、交收料物须厅汛互相秤收、犬牙相制;四、料物不可混行堆贮;五、盘查不可不严;六、领银官员宜预为扣留。从制度上严格治河财政开支的管理,防止不法官吏乘抢险、防汛之机侵吞。

  对于不法官吏克扣堡夫工食、收取小包规例的现象,田文镜采取严厉的措施予以打击。当时有北岸同知徐志岩竟将堡夫工食提解到自己衙门,从中克扣。田文镜十分痛恨这种行为,认为“殊为可耻”,迅速将其革职究审,并规定今后堡夫们支领工食凭证明到各州县衙门直接领取,州县衙门要按时保质足额保证供应,如有违反,允许堡夫到上级衙门举报 。

  为了解决河南徭役不均的问题,田文镜在河南实施了“士民一体当差”的政策。河南大堤工程原由里民百姓自行修建,到康熙初年才改由政府募夫修筑,这样本来是一项为减轻百姓负担而推行的仁政,但是一旦遇到紧急工程,河工堡夫一时就难以招募,而普通百姓则以为事在官府,与己无关,也不肯出力,因此堤防失修,水害频繁。田文镜认为水患祸众,固堤防汛,人人有责,况且紧急状态下百姓应差,律有明文,因此一面让属下试行,一面密奏雍正帝:治河人夫应该由各州县分别派遣,按照百姓地亩,或者顷半或二顷出夫一名,工银由政府统一支付,并且要求“绅衿里民,一例当差”。密折刚刚递呈,还没有收到雍正帝的硃批,封丘县就爆发了生员由于不满“绅民一体当差”政策发动的罢考事件。

  清初政策,依照官员品级和科举功名优免该户一定量的丁役,免除士人本身的差役和一切杂办。这样逐渐就在社会上形成了一个享有法定免役权的“绅衿阶层”。早在雍正元年(1723 年)河南巩县知县张可标就发出告示,要求绅衿士民与百姓一体当差,立即就引起了生监们的不满,县学教官杨倬生就借他事煽动生员们控告张可标,反对士民一体当差的政策。二年(1724 年)五月,因黄河河情紧急,一时募夫不及,需用民工,开归道封丘县令唐绥祖规定按田亩命各社添雇人力,运土论方给价,“每亩田出夫一,计工受值”,绅衿也不例外,实际上就是“士民一体当差”在河工上的体现。刚刚上任的河南布政使田文镜肯定了唐绥祖的这一做法,并且进一步规定在沿河大堤一二百里内有田土的地主,照佃户多少,应出夫若干,根据堤防工程需要,随传随到。

  这一严重侵犯绅衿士人们一贯享有的免役特权的政策,势必会激起了他们的强烈反对。果然封丘县规定“一体当差”的檄文一下发,封丘县的一些生员、乡绅们就在城外拦截知县唐绥祖,反对按田出夫。五月二十二日,以生员王逊为首的众多封丘县士绅和文、武生员前往河南巡抚衙门闹事,声称“征收钱粮应分别儒户、宦户,如何将我等与民一体完粮,一例当差”,经开归道陈时夏前往晓谕,仍扬言:“若要我等赴考,必须分别儒户,将我等之伕概行豁免,征比钱粮不许与百姓一例滚催。并扬言要将知县参了”,强烈要求维护自己的特权。事过不久,河南学政张廷璐按考到开封府,封丘生童罢考,武生范瑚等人抢去并撕毁少数考生试卷,以抗议绅民“一体当差”政策,导致该场考试封丘县文、武生童仅有二十三名应试。

  事件爆发以后,许多科甲官员不仅没有立即采取措施严厉处置,反而处处姑息袒护,河南学政张廷璐过于爱惜羽毛,不肯秉公执法,“始终亦无一言严饬,止将匿名呈状,发开归道陈时夏查覆,并令代为劝谕考试”;而陈时夏竟然不坐堂审讯,反而将考生们请到内衙书堂,“向街上铺面借备许多板凳,俱令同座,口称年兄,央其赴考”;按察使张保虽有审理刑名之才,却“将罢考一事置若罔闻” ;致使罢考生员“不复知有法纪,据各昂然而去”,有恃无恐,气焰十分嚣张。

  面对这种情况,田文镜会同巡抚石文焯迅速将“罢考事件”向雍正帝报告,雍正帝非常震怒,谕田文镜及石文焯要“查拿为首,申明国宪”,并特派礼部侍郎沈近思、刑部侍郎阿尔松阿赴河南审理此案。田文镜秉承雍正帝的意旨,一面将为首闹事的王逊、范瑚、王前等人缉拿待审,一面组织其他生员补考,风波得以平息。同时沿河各处衿绅一体当差政策不变,黄河堤防工程也得以顺利进行。

  封丘“罢考案”经过钦差审理,王逊、范瑚等被斩决,王前等交监斩候。但是在审理过程中,许多科甲出身的官员仍然对带头闹事的罢考生员颇为袒护。田文镜将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这些情况用密摺方式报告给雍正帝,雍正帝大为不满,认为这些官员们是沽名钓誉,有意袒护,因此支持田文镜,将张廷璐革职,陈时夏革职留任。并下令,今后倘若再有邀约罢考的,就永远停止河南科考。

  到雍正四年(1726 年)二月,经田文镜奏请,“士民一体当差”政策在河南全省推行。但是田文镜在河南官场也得罪了一大批人,尤其是题参河南学政张廷璐,得罪了其兄权臣张廷玉,使得后来田文镜在条奏政事时屡次被其掣肘。“士民一体当差” 政策是政府对官绅之间利益分配做出的一种调整,剥除了士绅阶层的一部分特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底层平民的负担,是值得肯定的改革措施。这项措施虽然不是田文镜的首创,但是自田文镜开始才得以真正落实实施。

  “罢考事件”是田文镜与河南绅衿阶层的第一次交锋,显示了他不畏人言,敢作敢为的性格和雷厉风行的行政风格。“士民一体当差”是田文镜对绅衿阶层的第一次打压措施,此后为了平衡绅民关系,他又采取了多种措施限制绅衿特权,打击不法绅衿势力,维护封建国家的权威和利益。首先是发布了一系列针对绅衿士人的公文告示通行全省,要求绅衿士人遵守国家法令,严格禁止他们包揽词讼,武断乡曲,欺压平民。他还要求学校教官们“深自警惕,痛改前非”,倘若敢阳奉阴违,不仅要即行奏请革职,还要追究所在州县官的责任。对于文、武生员,田文镜于雍正二年(1724 年)十一月再行发布严饬告示,对他们提出了“六不”要求:即“守分读书,不出入衙门,不抗欠钱粮,不武断乡曲,不挑唆词讼,不诡寄田地,不包揽粮差”,如有违禁,“与民一例究治”。

  不仅通过公文告示训诫和警告绅衿们要遵守法度,田文镜还坚决打击处理了一批不法绅衿。雍正四年(1726 年),陈州府项城县进士王辙包揽词讼、其伯武生王允彝、族人王甸极侵占他人地亩财物,鱼肉乡民。田文镜经移咨河南学政后革去王允彝、王甸极武生衣顶,经奏报雍正帝后革除王辙进士功名,提问在案,通报全省。雍正五年(1727 年),监生郑当时诬告佃农“明火执刀,撞门烧强其家”,田文镜革除其监生身份,通报全省。雍正三年(1725 年),为了便于地方官员和学政约束不法绅衿,田文镜奏请将革退获罪监生的批准权由原来的礼部划归各省学政,这样一旦查实监生确有不法情事,即可直接将其功名革去听候审理,只需事后再报礼部备案即可,简化了涉及生监案件的处理程序。

  田文镜在河南修治黄河、平衡绅民关系的努力得到了雍正帝的肯定,他在雍正四年(1725 年)十二月的上谕中这样评价道:“(田文镜在河南)三年以来,整饬河工,堤岸坚固,河汛安澜,年丰岁稔,绅衿畏法,正己率属,地方宁谥,谢绝私交。实为巡抚中第一”。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