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宁远:以知识产权政策推进河南省智能制造改善创新生态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3-07-11 09:27

  在疫情三年期间,数字经济带动工业互联网的逆势发展,也倒逼“劳动密集”和“人员密接”型的传统生产方式转型升级,为智能制造创造了意想不到的社会条件。智能制造已经成为河南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和制造成本上升,推动传统产业转型的重大产业政策,成为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核心抓手。

  2022年以来,河南省促进了省科学院、中原科技城、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融合发展”,建成了“嵩山、黄河、神农”3个省实验室、10个省级产业研究院、8个中试基地,新增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3家,企业上云5万家。河南省传统制造产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循环体系正在加速重构,已经涌现出宇通客车、郑煤机、汉威电子、三磨所等一批智能制造先进企业。

  但另一方面,河南省科技转化率较低,知识产权的政策体系还未与技术创新相适应。河南省曾于2017年制定了《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但在机构改革后,地方知识产权管理由科技部门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知识产权政策的弱化,表现在:一是“重保护轻服务”“重申报轻转化”,缺乏促进技术外溢的创新举措,知识产权的政策调控功能尚未充分释放。二是知识产权政策的统筹性较低,产业、科技、财税、金融各部门之间缺乏政策协同。三是“专利导航”政策尚未取得实效,一些产业园区的技术服务意识不强,技术服务手段匮乏。四是数字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政策也面临一系列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尤其是对工业软件开源迭代创新的激励不够,对智能制造的专项扶持不足。

  总之,知识产权政策具有综合性与引领性,通过整合知识产权保护、规制、服务、融资等多项政策举措,不仅能够构建支撑智能制造的综合性政策体系,而且能够完善我省数字经济条件下的创新生态。因此,在当前疫后产业恢复和“拼经济”形势下,应以我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为抓手,充分释放知识产权政策的导向功能,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相互促进,完善我省创新生态环境。

  (一)构建产业技术路径

  利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来促进研发资源与产业资源的最优配置,推进技术创新与技术扩散。一是“项目为王”:围绕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和政府产业基金的投放,在重大项目决策和产业决策中引入技术专家评估程序,推进自主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提高技术可行性与自主可控性。二是“分类施策”:将当前的“链长制”与知识产权评议制度相结合,根据汽车配件、重型设备、纺织制衣、食品加工等不同的优势产业链特征,预判技术转化和产业推广前景。三是“技术路线”:将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融入新兴产业的布局和战略决策,以优势知识产权选择技术路线,以优势技术禀赋形成错位竞争的产业格局。

  (二)推进技术模仿扩散

  我省基础性研发能力并不占据优势,处于“追随者”的地位。因此,要相机协调“产权保护”与“技术扩散”的关系,鼓励技术外溢与“模仿式创新”。一是“政府引领”:围绕重大攻关项目与课题,加快“揭榜挂帅”和政府招标;围绕制造业重大通用技术专利,以政府牵头加快引进,为智能制造培育大规模的产业生态和应用场景。二是“政府购买”:调研我省急需的重大专利技术中的专利保护、技术转让、技术扩散的具体情况,探索以政府购买的方式,进行公益性转让和普惠式推广。三是“政府服务”:围绕“鲲鹏”重大项目的集中性需求,推进数字产业软件版权政策的配套措施与改进方案;围绕郑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的业务需要,制定知识产权定价与资产评估的具体办法,为专利交易市场提供规范化的代理服务。

  (三)形成技术服务集群

  依托产业园区创新公共服务职能,形成“专利密集”的技术优势和外溢机制。一是“政策贯通”:调研郑州知识产权交易所的试运营情况,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协调有关部门打通政策“堵点”,促其正式运营;进而将“智能化改造”与“专利代理”“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融资”等政策贯通使用,增强政策合力。二是“集聚化服务”:培育以知识产权服务为主的生产性服务业,实施“专利密集型产业园区”建设,打造专利研发与产业对接与转化的服务平台。三是“产业链”服务:围绕“稳链固链补链”措施,结合我省智能化改造推广中的重点技术清单,促进“技术链”与“产业链”的联动与交互影响。四是“一体化”服务:根据产业园区引进高端人才携带专利情况,招商引资项目的专利转让情况,探索“人才+专利”整体性一体化的招商引资模式。

  (四)激励工业软件创新

  以我省软件园区为平台,以“河南设计”为导向,激励工业软件的研发设计。一是“数据资产管理”:制定我省数据资产确权与定价的方法与措施,探索数据资产的管理模式。二是“标准化管理”:利用“知识产权贯标”的有利时机,以“数字化”推进“标准化”;积极培育我省的“标准化专利”,促使数字技术、产品质量、生产管理“三位一体”的规范性与通约性。三是“首版软件管理”:落实我省“首版次软件”的认证措施,足额补偿“首创收益”,以“首创精神”激励郑州的“十万码农”,推进工业软件的研发创新。

  (五)拓宽科技融资渠道

  推动知识产权融入多元化金融工具,对应匹配科技型产业不同的风险程度。一是“专利评估”:开展专利价值评估服务,为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技术入股、科技创新收益分成机制提供基础。二是“科技链金融”:借鉴“供应链金融”思路,探索“科技链金融”,构建政府基金、创业投资、专利质押、技术研发保险等多元化的技术融资路径,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与不同规模的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三是“科技金融服务”:针对郑州知识产权交易所的交易规模和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做好科技金融服务支撑,培育我省科技金融服务新业态。

  (六)治理工业互联网平台

  对我省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治理,限制专利保护权利的滥用,防治过高收费和技术性垄断。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借鉴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利入股”的经验举措,依托我省产业园区,实施技术研发与网络平台建设中的多元参与体制与多元治理的举措。二是“改进网络生态环境”:借鉴电商平台治理经验,适当加大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降低服务费率,增强行业自组织约束,改进中小企业智能制造的网络生态环境。

  (七)规制数据要素流通

  围绕数字知识产权,探索数据要素流通规则。一是“数字规范”:探索我省工业数据资产的确权登记、产权保护、争议处置办法,以数据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促进形成数据交易规则。二是“数据共享”:探索地方政府数据授权运营的体制机制,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三是“数据场景”:以智能制造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推广制造业数据开发利用的现实场景。

  (八)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

  RCEP协议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进行了升级,鼓励成员国之间加强数字贸易,简化知识产权交易程序,支持创新型产业的落地发展。一是“海外维权”:围绕数字贸易和优势产业,开展我省知识产权的海外维权,推动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二是“技术进口”:利用RCEP协议中的数字经济协作条款,扩大技术服务贸易进口,对冲工业芯片进口的不利因素,支持我省先进智能制造企业的海外投资与海外收购。三是“重点合作”:针对卢森堡、新西兰、以色列、新加坡、瑞士等曾对我省内陆开放做出积极贡献的“关键小国”,引进其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优势生产线,引进其信息咨询和国际金融等优势生产性服务业。

  当然,在推进智能制造过程中,一定会遇到不少困难与障碍。为此,一是要预判工业互联网平台中可能会出现的技术路径差异、信息不对称、数据资源垄断、标准不对接等不利情况;二是要预防域外专利的过度保护与权利滥用,以此促进我省模仿式创新与开源迭代创新;三是要挤掉数字经济的泡沫,杜绝“蹭热点、搞噱头、假创新、真宣传”。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政策要以技术研发为中心,围绕试错成本负担、财政补贴环节、收益分配机制、容错纠错机制等核心内容进行政策创新,进而不断完善我省技术创新生态。

  (作者:徐宁远 单位: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