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琪:积极构建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3-07-13 09:35

  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是社会治理工作的“要者”“大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重要命题。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命题放置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重大战略命题下,这充分彰显了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题中之义”。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享。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命题将社会治理与共同体两个概念有机的融合在一起。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是社会治理下沉到基层的主要场域。由此可以得出,社区是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最佳场域与主阵地。社区治理共同体是相对于社会治理共同体而存在的概念,建设社区治理共同体是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抓手。

  一、构建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的重大意义

  积极构建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有利于实现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相伴随的是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高质量的需求。从居民对高质量的城市社区公共空间需求来看,以社区公共空间的管理、维护、升级等为代表的公共事务的集体属性与个体化社会的个人属性之间的矛盾,决定了满足居民的需求需要建构高度组织化的基层社会。建设社区治理共同体能够组织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发挥多元主体各自的优势、功能,多元主体共同引领社区奔赴美好生活,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积极构建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提高社区治理实效,助推社区高质量发展。社区作为基层自治单元,在实际社会管理中已然发展成为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第六级政府”,也被称为“半官方的群众组织”。“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就是社区繁忙治理现状的真实写照,与之相对的是社区治理在主体性、能力性等方面存在碎片化问题。社区治理的碎片化不利于形成解决问题的集体行动,也不能够促成多元主体合作互赢的共治局面。通过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设,政府和社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治理,聚成合力,促进社区良性运行和稳定发展,将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基层政府的治理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社区高效治理。

  积极构建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区治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工作的这一论述,清晰地揭示出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关系。城市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基层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根基。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要求。

  二、中国式现代化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建构路径

  (一)“区分社区”,明确社区基础

  社区是构建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的载体,是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场域,也是治理共同体制定治理措施的重要参照所在,因此构建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不能够缺少对社区本身的研究。城市社区并非均质统一体,随着我国城市化及现代化的深入发展,城市社区是分化的、多样化的。城市社区的分化,并不仅仅是指以住房类型所体现的物理空间的分化,更为重要的是由社区历史与居民特点等结合而成的社区基础的分化。比如说老旧社区的社区基础体现为其社区历史悠久、邻里关系较为密切、社区老龄化程度较高、社区基础环境亟待改善等;商品房社区的社区基础则体现为居民之间交往稀疏,邻里关系淡漠,居民重视规则与程序,社区基础环境较佳等。

  社区类型不同,社区基础不同,社区所面临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有差异。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应当扎根、立足于社区基础。因此,构建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需要对社区进行区分,对社区基础进行细致化的分析,识别社区属性、特征等,进而构建出满足社区居民需求的治理共同体,实现“因地制宜”的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提高城市社区治理效率,提升社区治理的有效性。

  (二)构建组织体系,塑造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治理架构

  城市社区要构建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一核多元”社区治理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也是构建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根本保证和实践路径。坚持党对城市社区治理的领导即在于夯实基层党组织领导力,持续打通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并将其转换为城市社区治理的通道优势,实现资源协调共享。基层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统筹各类资源,搭建“舞台”,让多元治理主体“唱戏”。要持续加强居民自治,培育社区居民参与意识,推动实现“要我参与社区治理”到“我要参与社区治理”的转变。要孵化、吸纳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为居民提供居家养老、心理咨询等服务,开展差异化与个性化的服务,弥补社区服务的不足,拓宽社区服务的范畴。

  构建“一核多元”的治理体系,要注重加强多元治理主体间的沟通协商。要注意实现多元主体的利益联结,满足多元主体共同的治理需求,以聚合力共赢为抓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并推进社区事务的解决,建立社区需求与多元主体供给实践的有效连接机制,使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获得体制机制保障。通过构建“一核多元”的治理体系,集众智,汇众力,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参与,强化居民与政府、居民与居民间的联系,提升城市社区的组织化水平,塑造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的“筋与骨”。

  (三)构建文化认同,重塑城市社区情感有机体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构建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需要构建“文化共同体”。多元治理主体对社区形成文化、情感层面的认同,是多元主体凝聚为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关键所在,也是推动共同体参与社区治理的持久力量。建设社区治理文化共同体,要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的“秩序认同”的同时发挥社区各类“以文凝人”载体的作用。具体而言,一要挖掘、传承、创新社区特色文化资源。对社区特色文化资源进行挖掘,对社区历史进行多方面、多角度的梳理与阐释,唤醒居民的社区荣誉感,传承社区记忆。同时社区要结合特色文化资源开展各类活动,让社区特色文化在传承中创新,进而形成具有社区特色的文化有机体。二要举办各类活动,增加居民间的交流,增强社区归属感。社区可以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类活动,如利用中华传统节日开展各种主题活动,举办聚会、娱乐等活动。社区集体性活动的举办,一方面能够展现社区的良好风貌,另一方面能够通过每位居民的积极参与,汇聚居民之“情”,使居民感受情感支持,塑造社区记忆。三要布局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创造与留存社区共同记忆。文化空间是构建社区文化认同性的基础条件,依托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开展多样化的文化交流活动,将优质公共文化资源输送到社区,满足居民的文化服务需求。同时也要注意保存社区的特色文化,打造社区特色文化品牌,凝聚社区公共文化精神。城市社区治理文化共同体的构建,以文化、情感要素,在社区治理共同体的组织理性之中增添人文关怀,提升社区治理温度。

  (四)构建智治体系,赋能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

  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被广泛引进和运用到城市社区治理中,网格化社区、数字社群的建设扩展了社区的时空边界,拓宽了新时代社区治理创新的空间和想象力。在推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城市社区治理的背景下,需要将数智技术赋能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提升社区治理的精度。一要重点建设社区信息交流机制,构建社区多元主体对话交流平台。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平台的建设,便利多元主体间的交流与合作,于交流中识别居民需求,但要注意回应的及时性,做好问题搜集与问题解决的结合工作,避免出现虚拟空间沟通的“数据冰冷”问题。二要注重建设社区协商共治机制,建设网上议事厅、在线会议等云协商平台,畅通社区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提高社区协商共治的智能化水平。

  (作者:王思琪 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