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爽:新时代河南高质量深度融入RCEP的实践与探索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3-07-19 13:43

  党的二十大报告围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出“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既立足现状又高瞻远瞩,凸显了我国对外开放的决心和定力。2023年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标志着RCEP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近年来,尤其是自2022年1月1日RCEP协议正式生效以来,我省与RCEP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往来日益密切。未来,河南应通过高质量深度融入RCEP,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能级,在建设贸易强国中厚植河南担当。

  一、河南高质量深度融入RCEP的现状

  现阶段,河南融入RCEP呈现三大特点:一是主要贸易伙伴群体在趋稳中不断扩大,除韩国、越南、日本、澳大利亚4个主要贸易伙伴外,我省与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的外贸关系也逐渐密切,尤其是与马来西亚的进出口增势明显。二是与RCEP成员国存在贸易逆差,特别是除日本外,我省与其他3个主要贸易伙伴国均存在较为明显的贸易逆差。三是进出口商品贸易方式以加工贸易为主,即河南通过自行加工或委托加工的方式从国外进口了大量的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等,尤其是电子元件等机电类商品和高新技术产品。

  二、制约河南高质量深度融入RCEP的痛点

  1.与RCEP成员国贸易不均衡,外贸市场有待进一步拓展

  2022年,我省与东盟国家的进出口总额为1139.6亿元,占到整个RCEP总量的44.7%,东盟十国仍是我省最重要的贸易国,也是未来极具发展潜力的地区。而具体来看,2022年,我省与韩国、越南、日本的贸易总额分别为839.2亿元、590.2亿元、317.2亿元,位居前三名,但与文莱的贸易总额还未超过1亿元,与老挝的贸易总额未超过10亿元。综合来看,我省与RCEP成员国的贸易不均衡性较为明显,外贸市场有待进一步优化、拓展。

  2.现代化高端服务贸易供给不足,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较弱

  在服务贸易方面,我省与东盟国家以传统服务贸易为主,贸易结构虽然逐渐优化,但是服务贸易逆差较大。除计算机与信息服务出口规模稳定增长外,货物相关服务的主导优势有所减弱,知识密集型服务领域的服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不足,甚至弱于东盟国家,现代服务贸易优势不突出,现代化高端服务供给不足。

  3.数字技术、数字服务、数字化载体欠缺,数字贸易发展滞后

  数字贸易广泛存在于金融、保险、计算机等领域,发展迅猛、抗风险能力较强、利润空间足、发展潜力大,是当代国际经济政策制定和贸易谈判的关键性紧迫性议题。我省数字贸易发展较为滞后,制约RCEP数据流动、信息存储等相关规定作用的发挥,数字经济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保险、金融、知识产权、个人文娱、电信计算机和信息等数字服务细类发展水平和开放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4.产品创新和高技术研发不足,外贸依赖度及结构仍需优化

  我省货物贸易进出口过于依赖加工贸易,而加工贸易中进料加工贸易又占据绝对份额。2022年,我省从韩国、越南进口的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部件占据了我省与RCEP成员国近70%的进口贸易总额和近43%的进出口总额,对富士康的外贸依赖度仍然过高。一般出口商品的产品创新和高新技术研发应用不足,制约了出口产品在区域价值链中主导作用的发挥。

  5.对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视不够,RCEP与“一带一路”缺乏联动

  西部陆海新通道北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协同衔接长江经济带,在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我省的物流通道建设和新型跨境物流发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尤其是要通过充分利用西部陆海新通道放大“四条丝绸之路”的叠加效应,挖掘释放“一带一路”和RCEP双重政策红利,在推动“一带一路”和RCEP联动发展中,几何式放大开放带动效应。

  6.在开放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制定上缺乏大胆创新

  在紧缺的数字规则制定领域缺乏大胆创新,积淀的跨境电商制度、政策、创新优势在推动“EWTO”规则制定上明显不足。自贸试验区与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联动发展势在必行,“空中自由贸易港”“数字贸易港”前瞻性探索不足,风险预警、国际争端、数字贸易、知识产权等各类外向型经济发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创新欠缺。

  三、推动河南高质量深度融入RCEP的六大举措

  河南深度融入RCEP应立足新发展阶段,以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为突破口,以优化区域产业链供应价值链、提升贸易和投资发展水平及国际综合竞争力为目标,积极研究“RCEP+”议题,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

  1.培育主导产业“知识能力”,推动新兴服务贸易发展

  一是稳步推进技术服务以及计算机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金融和保险服务等的创新发展与更高层次跃进,探索“技术+模式+生态”系统创新模式,探索“外部研发+河南制造”“外部市场+河南产品”“外部企业+河南资源”等新模式。二是深化与日本、韩国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合作,推动与新加坡、韩国、东盟等国家合作建设智慧产业园区、数字经济园区,提升区域内的数字化协同集合能力。三是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加大创新要素投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品牌升级+设计创新+科技输出”模式强化供应链上下游整合,提高服务业出口产品附加值,增强优势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2.聚焦优势特色夯实数字支撑,凝心聚力发展数字贸易

  一是以跨境电商综试区为依托,在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数据保护能力认证等方面积极创新,探索建设“中部地区数据自由港”;以自贸试验区为依托,探索建设“数字贸易港”。二是围绕数字经济新模式探索、数字经济新领域延伸、数字治理体系构建等,探索建设“中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创新示范区”和“河南RCEP大数据中心”。三是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为支撑,探索成立“中国(河南)—RCEP文旅产业数字化合作发展高级别委员会”,推动文旅产业数字化发展。四是与RCEP成员国在数据交互、业务互通、监管互认、服务共享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探索数字贸易管理新体制和监管新模式,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的国际互认,打造“国际一流、中部领先”的“RCEP数字贸易生态圈”。

  3.瞄准RCEP各成员国特性,优化布局区域产业链价值链

  一是鼓励产业链较长且具有外部竞争力的企业将装配环节转移到缅甸、柬埔寨等处于工业化初级阶段的欠发达国家,探索打造安全自主可控的区域产业链、价值链。二是深耕越南、印尼、泰国等处于工业化进程的新兴市场,聚焦轻工、纺织、电子信息、汽车等产业,以及我省现有的专业性产业园区,如光伏产业园区等,探索构建高附加值的生产网络体系。三是持续巩固提升与日本、韩国在电气控制装置、汽车零配件、纺织原料、金属原材料等产品上的贸易往来;尝试与日本、韩国在人工智能、5G技术、生物制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领域和旅游、文化、教育等领域展开深入合作,创新合作模式,在对日、韩外经贸交往上巧用力、深谋划。

  4.畅通西部陆海新通道,推动“一带一路”与RCEP深度对接

  一是借助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陆路以中欧班列(中豫号)郑州—东盟线和中欧班列(中豫号)漯河—泰国线为依托,空中以郑州国际机场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国际国内陆路、航空货运航线网络,畅通与东盟国家政治、经贸、文化交流的出入境通道。二是借助RCEP相关规则,在东南亚各国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等大型项目,提升投资效率及回报率,积极开拓亚太第三方市场。三是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尤其是高端制造业,通过设立跨国公司等形式,向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相对发达的国家输出高品质的制成品或中间产品,在分销或组装后转口到RCEP和“一带一路”沿线欠发达国家。

  5.聚焦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制定,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

  一是在自贸试验区划出一块区域作为完全的“境内关外”独立区,在其中围绕国有企业、产业政策和补贴、数字贸易、劳工、竞争中性、知识产权、市场经济导向等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制定展开实践探索。二是积极顺应国际经贸规则变革大趋势,在统一海关规则、简化进出口程序、提高海关政策透明度、提高行政审批和通关效率等方面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协同推进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监管规则等的逐步统一。三是辩证、精准对待对外开放安全问题,把市场准入与内容监管做好区分,并通过设立省级政策咨询机构、法规制度稳定性保障平台等不断优化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建立规范、统一、高效的出入境管理制度。

  6.提升开放高地引领作用,搭建中国内陆RCEP交流合作平台

  积极争取国家和有关部门支持,由我省牵头举办中国内陆省份与RCEP成员国的经贸合作论坛,通过邀请RCEP成员国商务促进机构或我国驻RCEP成员国商务代表处等,与RCEP成员国在经贸规则制定、投资贸易便利化、跨境电商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展开深入探讨,在更高质量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更深层次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布局上细谋划,真正实现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进一步提升我省在内陆地区的开放引领和带动作用。

  【作者:齐爽  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本文系河南省软科学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发展的路径与对策研究”(232400410173)阶段性成果】


编辑:申久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