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赋能法学教育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对加快完善法学教育体系提出了新要求。法学教育应当主动抓住机遇,精准识变,主动求变,灵活应变。特别是在数字化深刻影响人类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今天,无论是在理念层面还是技术层面,法学教育都应当迅速作出回应,以应对数字时代的重大变化。
法学教育理念是法治人才培养的先导,决定了法学教育的方向。有什么样的法学教育理念,就会有什么样的法学人才。科学的法学教育理念,既与学科传承的价值目标相一致,也与时代发展的现实需求紧密相关,通过价值塑造与技术实操的深度融合,形成了法学教育的深厚根基。从价值塑造层面来看,无论是传统法学教育,还是数字时代的法学教育,都需要坚持以德法兼修作为法治人才的衡量标准,这是法学教育的不变灵魂。甚至可以说,人工智能技术越是发达,现代法律人就越应当坚守道德观念,维护公平正义。从技术实操层面来看,数字时代的法学教育应当契合新型技术发展的需要,在实践理念层面及时更新,以应时势所趋。具体而言,传统法学教育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授和解读,对技术层面的知识关心较少。而人工智能兴起之后,法律职业正在“悄悄”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法学教育缺乏与时俱进的实践理念,培养的法治人才就难以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因此,要树立通过技术强化法学教育的理念,在法学教育中强化技术教育,实现“技术+”理念与法学教育理念的深度融合。
在传统法学教育中,逻辑思维教育在法学教育中占有较大的比例,这与法治思维的特性相一致。在人工智能时代,对法科学生的教育固然要紧扣培养法治思维的要求,将逻辑思维教育贯穿于法学教育的始终,但还要基于数字时代的特点,着力培养法科学生的计算思维。人们普遍认为,计算思维是运用计算机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去设计问题、解决问题,进而理解人类行为的思维方式。计算思维强调按照特定的规则转换“人—事—物”之间的特征和差异,从而促使人类智慧与机器处理实现对接。在当今时代,计算思维越来越成为法律人的必备技能。因为计算思维融合了机算与人算的实践优势,将问题的解决从传统的人工思维转向人工与机器并重,较大程度上提升了解决问题的确定性,从而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有机融合。
大数据思维是重要的计算思维之一。培养大数据思维能力,就是要能够对海量数据进行处理,从而为正确决策提供数据基础。以往通过抽样调查统计数据的方式可能存在失真或者不客观现象,而大数据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技术层面的失误。特别是基于大数据的云计算,解决了海量数据的存储和共享问题,为大数据分析方法的实施创造了条件。对于法科学生而言,如果能够运用数量巨大的司法裁判文书、法律条文等资料,结合工作目的进行深度加工,很容易得出有利于法律决策的结论。这种运用大数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当成为数字时代法学教育的重要方面,成为法科学生认识世界、进行司法决策的重要武器。
法学教育的鲜明特点,就是既强调价值性,也强调过程性。将数字融入法学教育全过程,本质上就是在技术上、方法上和手段上最大可能实现法学智慧教育的过程。法学智慧教育旨在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多媒体化来促进法学教育的发展,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泛在网络、移动通信等现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时代,人类的教育形态也越来越向物联化、感知化、泛在化、智能化和个性化方向发展。这既是法学教育信息化的主要表现,也可能是未来法学教育的重要形态。法学教育应当充分吸收数字时代的新近技术成果,通过数字技术创新法学人才培养。从培养手段来看,法学教育应充分挖掘智慧教育理念中的可用资源,把学生培养的德性、价值与目标充分结合起来。因此,法学智慧教育绝对不仅仅是智能化教育,而是一种强调感悟、创造的综合性教育方式。从技术路径来看,基于“技术+教育”的方式,推动法学教育课堂智能化、信息化。基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智能课堂、网络课堂,将成为法学教育的常态。无论是专业知识,还是其他知识,通过运用这些先进的科学技术,可以更生动地模拟法律运用的全过程。从知识传授来看,随着数字司法的不断发展,大量简单、重复性、机械性的法律事务将可能越来越多地交由人工智能辅助系统来完成。只有那些涉及多领域、复杂程度高的疑难法律问题,才需要专业技能优良、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来完成。这无疑对知识复合型法律分析能力的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学习和掌握数字时代相关技能变得十分重要。因此,融入时代大潮,不是随波逐流,而是前沿引领。唯有如此,法学教育才能永葆青春活力。
(作者:彭中礼,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编辑:姜秋霞